第1题: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是( )。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B.特别行政区政府
C.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D.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
第2题:
特别行政区的特殊性表现在什么方面?
①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②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③特别行政区实行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的方针;
④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基本不变。
第3题:
什么是特别行政区?我国宪法对其是如何规定的?
第4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最大特点是什么?
第5题:
试述什么是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国版图内,根据功过县符合法律规定所设计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不同一般行政区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
略
第6题: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包含什么?
①特别行政区是我国单一制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
②是我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③是实行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
④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
第7题:
试述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8题:
试述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关系。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是一种互相配合、互相制衡的关系。具体表现在:
(1)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关系。一方面,行政长官对立法会有制衡作用,如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必须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方能生效等;另一方面,立法会对行政长官也有制衡作用,如在某些情况下立法会可以迫使行政长官辞职等。
(2)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关系。特别行政区政府对立法会负责,执行立法会通过并已生效的法律;定期向立法会做施政报告;答复立法会议员的质询;征税和公共开支须经立法会批准。
(3)行政与立法的互相配合。主要表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会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会议成员,由行政长官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行政长官在做出重要决策、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制定附属立法(或行政法规)和解散立法会之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行政长官如不采纳行政会议多数成员的意见,应将具体理由记录在案。
第9题:
我国现有几个特别行政区?分别是什么?
第10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立法会负责的含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