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多选题专属经济区()。A是海洋法公约创设的新海域B在毗连区以外C不是国家领土组成部分D不同于领海也不同于公海

题目
多选题
专属经济区()。
A

是海洋法公约创设的新海域

B

在毗连区以外

C

不是国家领土组成部分

D

不同于领海也不同于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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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简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

沿海国在本国的专属经济区的权利有四个方面:
(1)对自然资源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专属经济主权权利。(2分)
(2)对专属经济区内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2分)
(3)《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如航行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2分)
(4)建立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执行该法律规章的权利。(2分)
沿海国在本国的专属经济区的义务: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行使上述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适当顾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2分)


第2题:

什么是专属经济区?


参考答案:

专属经济区是指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的海域。


第3题:

下列关于专属经济区与公海的关系,正确的是()

A、专属经济区是公海的一部分

B、沿海国不能将专属经济区和公海据为己有

C、沿海国未宣布建立专属经济区,领海以外的该海域仍是公海

D、公海和专属经济区都是自由的


参考答案:C

第4题:

专属经济区:指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辖区。沿海国对这一区域内的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和其他管辖权,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仍享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其他符合国际法的用途。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但专属经济区法律地位的问题存在争论:或主张专属经济区是国家管辖区,沿海国可以进行专属管辖;或认为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只能行使管辖权而不是专属管辖权,并且强调专属管辖;或认为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只能行使管辖权而不是专属管辖权,并且强调专属经济区属于公海的一部分。目前较主导看法是,专属经济区既非领海也非公海,其地位是自成一类的。
据此,对“专属经济区”理解错误的是:
A.在专属经济区内沿海国拥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的权利
B.专属经济区的基本性质是沿海国的领海
C.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可以进行海洋科学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研究
D.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可以规定生物资源的可捕量


答案:B
解析:
目前关于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还存在争论,且由定义可知专属经济区在领海以外,B项说法错误。故答案选B。

第5题:

下列关于专属经济区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任何沿海国都享有专属经济区权利

B、专属经济区制度将会影响其上空或者底土的法律地位

C、其他国家要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必须事先取得沿海国的同意

D、其他国家要在专属经济区内从事任何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必须事先取得沿海国的同意


参考答案:D

第6题:

各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

1.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沿海国在本国的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有四个方面:①对自然资源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专属经济主权权利。②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的建造及使用,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③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如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④建立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执行该法律规章的权利。沿海在专属经济区内行使上述权利同时还应顾及到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
2.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其他国家,不论是沿海国还是内陆国在别国的专属经济区内享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及相关的权利。但要顾及到沿海国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
3.内陆国和地理位置不利的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内陆国和地理位置不利的国家在外国专属经济区内除享有一定的自由权外,还可以参加开发同一区域的沿海国专属经济的剩余生物资源。并应承担相应义务,如养护资源义务。


第7题:

专属经济区 名词解释


参考答案: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受特定法律制度支配的一个区域,其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

第8题:

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算起,不应超过200海里。下列关于专属经济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专属经济区与毗连区重叠时,毗连区的地位不再属于公海而属于专属经济区,适用专属经济区制度;若沿海国不规定专属经济区,只确定毗连区,则其毗连区仍属公海

B.专属经济区和领海都属于国家的管辖范围,两者地位相同

C.沿海国享有专属的经济权利和特定的管辖权

D.专属经济区的沿海国和其他国家都有在专属经济区航行和飞越的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正确答案:B
【考点】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
【解析】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既不是领海也不是公海。沿海国对于专属经济区不拥有领土主权,只享有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沿海国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该区域内以开发自然资源为目的的活动拥有排他性的主权权利和与此相关的某些管辖权,由此对其他国家在该区域的活动构成一定的限制。专属经济区不是本身自然存在的权利。专属经济区的制度不影响其上空和底土本身的法律地位。

第9题: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关于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表述错误的是()。

A.一国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是其领土的组成部分

B.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350海里

C.专属经济区的概念是非洲国家首先提出的

D.除沿海国可以对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管辖权外,毗连区的其他性质取决于所依附的海域,或为专属经济区或为公海


参考答案:BD

第10题:

下列关于专属经济区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专属经济区是沿海国领土的一部分
B.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都属于沿海国的自然权利
C.其他国家要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建造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必须事先取得沿海国的同意
D.其他国家要在专属经济区内从事任何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必须事先取得沿海国的同意


答案:C,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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