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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1年,魏某与前妻离婚,17岁的女儿魏敏随前妻生活.当时魏某将家里全部财产包括一套两室户住房和3万元存款都留给了前妻,自己另租房住。2004年,魏某与李丽结婚,次年,李丽生下儿子魏杰并辞去工作,待在家里操持家务照顾儿子。2007年,魏某买下一套总价80万元的住房。2009年12月,魏某身患重病医治无效去世。魏某住院医治之前亲笔写下书面遗嘱,即去世后家里属于自己的遗产由妻子李丽和儿子魏杰继承。此时,魏敏已大学毕业工作了两年,月收入三千元左右,魏杰则刚上小学一年级。另,魏某有一个姐姐魏兰,父母则早已

题目
问答题
2001年,魏某与前妻离婚,17岁的女儿魏敏随前妻生活.当时魏某将家里全部财产包括一套两室户住房和3万元存款都留给了前妻,自己另租房住。2004年,魏某与李丽结婚,次年,李丽生下儿子魏杰并辞去工作,待在家里操持家务照顾儿子。2007年,魏某买下一套总价80万元的住房。2009年12月,魏某身患重病医治无效去世。魏某住院医治之前亲笔写下书面遗嘱,即去世后家里属于自己的遗产由妻子李丽和儿子魏杰继承。此时,魏敏已大学毕业工作了两年,月收入三千元左右,魏杰则刚上小学一年级。另,魏某有一个姐姐魏兰,父母则早已去世。本案中所提及的人员中,哪些人可列入法定继承人范围?其中哪些人可实现继承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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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男与乙女于2004年3月离婚。离婚后,甲男与丙女谈恋爱,但仍和前妻共同租房同居。11月某日,甲男将乙女装有大量现金的背包拿走。当天两人发生争吵,乙离开家,当晚甲男试图说服前妻跟自己回家。当时二人在一座桥上,乙女靠在桥的护栏边不从,两人在争执中一起翻入河中。落水后,甲男自己潜水上岸,逃离现场。乙女溺水身亡。关于甲男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恋爱期间与前妻同居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B.前妻乙女溺水时甲不救助是不作为犯罪

C.拿走乙女存款单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

D.与乙女已经离婚,乙女溺水时不救助不成立犯罪


正确答案:ACD
【考点】不作为犯罪
【解析】甲男与乙女离婚虽然生活在一起,但是经济已经互相独立,因此,甲拿走乙女现金的行为构成盗窃,但是乙女之所以落水是由于甲男的先行行为引起的,故甲男对乙女落水后应予救助,其对乙女不予救助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犯罪。

第2题:

小魏与赵兰2001年10月1日结婚,半年后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请判断下列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A.魏婚前用复员费购买的婚后共同使用的家具一套

B.赵婚前继承婚后共同使用和管理的三间房屋

C.2001年九月魏的朋友赠与他的一部摄象机

D.2002年春节期间魏投注足彩中奖20万元


参考答案:D

第3题:

38岁的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服刑5年。王某入狱后,妻子与他离婚。最近王某被假释出狱,成为社区矫正的对象。王某出狱后发现前妻已卖掉原先的住房,带着儿子回了娘家,前妻拒绝王某与儿子见面。王某只能与年迈多病的母亲住在一起,生活十分窘迫。在找工作屡遭失败后,王某对社区矫正的监管措施产生了抵触情绪。根据有重点、分步骤地制订矫正工作计划的原则,社会工作者当前首要的介人行动目标应是( )。

A.宣讲社会矫正的意义,使王某提高认识,服从监管

B.安排王某参加就业培训。实现成功就业

C.协助王某获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维持基本生活

D.做王某前妻和儿子的工作,建立其父子联系


正确答案:A

第4题:

姜先生离婚后与儿子小姜一同生活,父母早亡,与前妻离婚后将一个残疾的儿子大姜交给前妻抚养,姜先生2009年因车祸去世,在清理遗产时发现姜先生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60万元留给儿子小姜,则姜先生的遗嘱()。

A:有效,将财产给小姜
B:无效,因为没有给大姜留遗产份额
C:有效,姜先生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
D:无效,因为没有给前妻留赡养费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生效。

第5题:

38岁的王某因盗窃罪被判服刑五年。王某人狱后,妻子与他离婚。最近王某假释出狱,成为社区矫正的对象。王某出狱后发现前妻已卖掉原先的住房,带着儿子回了娘家,前妻拒绝王某与儿子见面。王某只能与年迈多病的母亲住在一起,生活十分窘迫。在找工作屡遭失败后,王某对社区矫正的监管措施产生了抵触情绪。根据有重点、分步骤地制订矫正工作计划的原则,社会工作者当前首要的介入行动目标应是( )。

A.宣讲社会矫正的意义,使王某提高认识,服从监管

B.安排王某参加就业培训,实现成功就业

C.协助王某获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以维持基本生活

D.做王某前妻和儿子的工作,建立其父子联系


正确答案:A
在社区矫正中,往往会因为服务对象的特殊性而发生各种情况。社会工作者可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对服务对象指定有重点、分步骤的介入计划。在题目中,接受社区矫正的王某现在遇到的最大问题在于对社区矫正的监管措施产生了抵触情绪,其介入应该首先从克制他的抵触情绪开始,故选A。
【命题点拨】本题考查的是针对刑满释放后的人员进行的矫正社会工作的内容。考生需要对四类矫正社会工作的概念、内容、服务对象等有明确地认识。

第6题:

魏某与边某系多年好友,魏某死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珍爱的一架古琴赠与边某。魏某去世时边某正在国外出差,一年后边某回来方得知魏某已去世,又过一年边某才得知魏某曾将古琴赠与自己,边某能否向魏某子主张返还古琴?( )

A.能。因为遗赠优于法定继承

B.能。因为边某在魏某死亡后两年才知道魏某的遗赠

C.不能。因为边某未在魏某死亡后3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视为放弃

D.不能。因为已经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边某无权要求返还


正确答案:B
「考点」接受遗赠
「解析」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边某在魏某死后两年才知道受遗赠,其只要在知道后2个月内表示接受即可。故B正确,ACD错误。

第7题:

朱某起诉魏某,要求魏某归还借自己的5万元钱。本案经二审法院终审,于2004年5月判决魏某归还朱某5万元钱。2005年1月,魏某以二审程序违法为由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从而启动再审程序。请问,本案再审程序中的审理对象是()

A.二审所作的判决

B.二审程序违法的事实

C.朱某与魏某借款纠纷

D.本案所涉及的诉讼标的


参考答案:A

第8题:

姜先生离婚后与儿子小姜一同生活,父母早亡,与前妻离婚后将一个残疾的儿子大姜交给前妻抚养,姜先生2009年因车祸去世,在清理遗产时发现姜先生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60万元留给儿子小姜,则姜先生的遗嘱( )。

A.有效,将财产给小姜

B.无效,因为没有给大姜留特留份

C.有效,姜先生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

D.无效,因为没有给前妻留赡养费


正确答案:B

第9题:

2000年,索某和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同生活,小敏与生父共同生活。2013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索某的遗产应由()继承。

A:小强一人
B:小强,蒋某两人
C:小强,蒋某,小峰三人
D:小强,蒋某,小峰,小敏四人

答案:C
解析:
考点:收养关系法规与政策。

第10题:

魏某、王某系夫妻,育有一子魏某某,户籍所在地均为甲市A区。后魏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离婚,魏某搬至甲市B区居住,12岁的魏某某由王某抚养并监护。后王某改嫁,搬至甲市C区居住,儿子魏某某搬至位于甲市D区的姥姥家居住。两年后,魏某认为王某没有尽到监护义务,遂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变更儿子魏某某的监护权。请问有管辖权的法院为:( )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甲市C区法院
D.甲市D区法院


答案:D
解析:
考点:变更监护关系案件的管辖法院
讲解:《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作为被监护人的魏某某在甲市D区居住两年,已构成其经常居住地,因此甲市D区人民法院作为被监护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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