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判断题王某有三个儿子。一日王某突然心脏病发昏倒。在弥留之际,他当着大儿子和妻子的面对自己的财产处理留下口头遗嘱。这一口头遗嘱应当有效。A 对B 错

题目
判断题
王某有三个儿子。一日王某突然心脏病发昏倒。在弥留之际,他当着大儿子和妻子的面对自己的财产处理留下口头遗嘱。这一口头遗嘱应当有效。
A

B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退休职工老张育有两个儿子,他曾立下遗嘱,死后财产由两个儿子均分。过了几年,老张中风瘫痪,卧床不起,大儿子一直在身旁照顾,而小儿子却对老张不闻不问。后来,老张突发疾病送医院抢救,考虑到自己情况危急,他当着医生和护士的面交待,自己死后的全部财产都归大儿子所有。后抢救无效,老张死亡。关于老张的小儿子的继承权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小儿子无权继承遗产,因为老张口头交待遗产全部由大儿子继承
B.小儿子有权继承遗产,因为他是法定继承人,老张无权立遗嘱剥夺他的继承权
C.小儿子有权继承遗产,因为老张在危急情况下的口头交待无效,应以以前的遗嘱为准
D.小儿子无权继承遗产,因为他未对老张尽赡养义务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题中,老张经抢救无效死亡,故他在危急时刻立的口头遗嘱有效。

第2题:

王某为报恩,一直抚养其牺牲战友瘫痪在床的儿子贾某。临终前,王某拟定遗嘱,将全部遗产的一半留给其儿子王亮,剩余遗产由其女儿和妻子平分。对此,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因王某已经拟定了遗嘱,故其遗产应当按照遗嘱
B.因王某未在遗嘱中留给贾某部分遗产,故王某的遗嘱无效
C.应在分割遗产时给贾某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剩余遗产按照遗嘱处理
D.应由贾某、王某的儿女和妻子平分王某的遗产

答案:A,B,D
解析:
本题涉及特留份的规定。《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法意见》第37条第1款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故ABD选项错误,正确答案为ABD。

第3题:

王某生前有多份遗嘱,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口头遗嘱,则王某死后,应按何种遗嘱执行?( )

A、自书遗嘱

B、代书遗嘱

C、公证遗嘱

D、口头遗嘱


参考答案:C

第4题:

王某生前订有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及公证遗嘱各一份,而且内容相互矛盾,则以哪一份遗嘱为准?( )


A.自书遗嘱
B.公证遗嘱
C.录音遗嘱
D.口头遗嘱

答案:B
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继承法相关规定问题。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可见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效力依次为录音遗嘱、代书、自书。所以应按公证遗嘱为准。B项正确。

第5题:

王某为山西某煤矿老板,财力雄厚,有甲、 乙、丙、丁4个儿子,2001年,王某授权其助手订立自 书遗嘱1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2002年,甲意 外身亡,王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 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1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 有;2004年,乙的朋友赵某看望王某时称,乙经常将企 业的资金恣意挥霍,王某放心不下,则在赵某和助手见 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 三儿子丙所有;2008年王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巡房 时,王某对护士称将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身 亡。则:( )
A.王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甲所有
B.王某2002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
C.王某2004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丙所有
D.王某200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本题中王某先 后订立了 4份遗嘱且内容不一致,在无公证遗嘱的情 况下,应当遵循后遗嘱优于前遗嘱的原则。王某所订 立的第4份遗嘱为口头遗嘱,口头遗嘱除适用于紧急 情况外,还必须要有两名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明,由于该口头遗嘱只有一名见证人,故该遗嘱无效。王某所立 的第三方遗嘱为录音遗嘱,录音遗嘱也需要两名无利 害关系的见证人,此处存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 赵某虽然是乙的朋友,但是朋友与继承无利害关系,仍 可以作为见证人,故该份遗嘱有效,应以第三份遗嘱为 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第6题:

王某(男)丧偶,一日,王某随儿子王甲乘车外出,坠入山涧,王某不幸当场死亡,王甲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晚些时候也死亡。王某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A:遗嘱继承
B:代位继承
C:转继承
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答案:C
解析: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时,其有权接受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制度。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第7题:

下列遗嘱中,无效的是:( )

A.李某临终前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家耕地的所有权留给儿子李甲
B.16岁的小明立下遗嘱,死后将自己的手机留给同桌小丽
C.林某仅有一个儿子在外留学,其邻居王某欺骗林某其儿子在国外赌博成瘾,林某遂立下书面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邻居王某
D.黄某死前留下遗嘱将所居住房屋留给其女儿黄梅,其儿子发现后私自将遗嘱内容改为将房屋留给黄某儿媳黄梅丽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无效的问题。《继承法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耕地,即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故A选项中的遗嘱无效。《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故BCD选项中的遗嘱均为无效。正确答案为ABCD。

第8题:

下列哪些遗嘱因为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 )

A.袁某在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0岁的孙女和一名护士在场

B.黄某外出旅游时遇难,立下录音遗嘱,有1名公证员在场

C.凌某有3个儿子,其遗嘱由其中1个儿子代书,由凌某的妻子作为见证人

D.孙某在牢狱中所立的口头遗嘱,其内容由3个服刑犯人证明


正确答案:ABC
本题涉及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的见证人问题。上述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故B选项中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依《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本题中,AC选项中的见证人不符合要求,故遗嘱无效。D选项的见证人符合要求,故遗嘱有效。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第9题:

王某心脏病突发住院,弥留之际留下口头遗嘱,在场人员有:护士甲、值班医生乙、长子丙、次子丁、幼子的配偶戊。上述人员中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E、戊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遗嘱继承。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丙、丁是继承人,戊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第10题:

薛某在弥留之际立下E1头遗嘱,其财产分别由儿子和女儿继承。薛某立口头遗嘱时,在场人员有儿子、女儿、儿媳和医生、护士。依照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中,能够作为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是(  )。


A.儿子

B.女儿

C.儿媳

D.医生、护士

答案:D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知识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遗嘱见证人的资格。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法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符合题意的只有选项D,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评注】熟记《继承法》的规定,特别是对“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应有准确的理解和把握。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