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试析法律规避与公共秩序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规避和公共秩序制度同为国际私法中限制适用外国法的基本制度,两者在维护内国法的尊严和排除本应适用的外国法方面具有共性。但两者的产生的原因和着眼点存在着较大的差别:
(1)法律规避是当事人为逃避本应适用的强行法或禁止性规定,故意通过改变连结点造成的,而公共秩序则是由于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外国法的内容及其适用的结果与冲突规范所属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而引起的。
(2)虽然两者在结果上都是对本应适用的外国法不予适用,但法律规避不适用外国法,主要着眼于当事人的虚假行为,而公共秩序则主要着眼于维护内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基本道德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
第2题:
简析周代分封制度与夏商分封的联系与区别。
第3题:
国际私法上,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制度有()
A.反致制度
B.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C.法律规避制度
D.外国法查明制度
第4题:
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的内容的查明是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法律制度。
第5题:
简述制度与伦理的区别与联系?
第6题:
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法律制度。()
第7题:
试析量表和指数的联系和区别有哪些?
第8题:
第9题:
试析量表和指数的联系和区别?
第10题:
分析法律规避与公共秩序制度的联系与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