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问答题论述法家“法治”思想的进步性与局限性。

题目
问答题
论述法家“法治”思想的进步性与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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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论述工艺美术运动及它的进步性和局限性。


参考答案:

“工艺美术运动”对设计发展的最大贡献是发现了机械产品的丑陋,并力图寻找一种解决方案,以解决机械生产中技术与艺术分离的问题。这正是现代工业设计要解决的问题,因而我们把“工艺美术运动”称为“工业设计的萌芽”。但是“工艺美术运动”认为机械生产是产品丑陋之根源,而以复兴手工艺为解决产品丑陋之方法,又是与设计发展背道而驰的。英国现代主义设计发展的滞后,与“工艺美术运动”思想的束缚有直接关系。


第2题:

()将法家诸人的精华加以提炼整合,形成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思想,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


正确答案:韩非

第3题:

法家提出的口号是法治,并成为法家思想的核心。()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4题:

法家提出的口号是(),并成为法家思想的核心。

  • A、依法治国
  • B、法治
  • C、礼法合一
  • D、变法

正确答案:B

第5题:

汉初至文景时期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的法治为指导思想。


正确答案:正确

第6题:

中国古代法家有“法治”的思想,古西方也有“法治”的思想。因此这两种思想是统一的,并且与“人治”相对立。请试用法理学的知识对这种观点加以分析。


答案:
解析:
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1)法治思想和人治思想在古代中国和古代西方其具体含义都是不同的。在古代中国,法治强调把社会关系纳入法律的轨道,用带有权威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或严刑峻法治理社会,而人治论强调“为政在人”。在古西方,法治强调法律的理性及其一般指引作用,人治强调圣贤的指挥及其解决具体问题的个别指引作用。近代以来,法治与人治的对立主要表现为民主与法制、主权在民与主权在君、法律与当权者个人意志之间的对立。
(2)理论上法治和人治的界限在于:主体上,法治是众人之治(民主政治),人治是一人(或凡人)之治(君主专制或贵族政治);法治依据的是反映人民大众的法律,人治则依据领导人个人的意志;当法律与当权者的个人意志发生冲突时,是法律高于个人意志,还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或者说,是“人依法”还是“法依人”。

第7题:

试对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与中国先秦法家的法治思想进行比较,分析其异同。


正确答案: 相同点:都认识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和实行法治的必要性;都旗帜鲜明地主张法治反对人治;所强调的法治都是在成文法的基础上实现的;都强调维护法律的权威;都主张法律本身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不同点:
(1)亚里士多德之法律是公共之规范;法家之法律是君主之工具。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说中,法律是公共利益的体现,是最高的社会权威,执政者应该“依法治国”,执政官的权力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而法家则高度认同君主专制,认为国家、权力等都是君主的私有财产,君主应该“以法治国”。对君主而言,法律只是工具而不是规范。
(2)亚里士多德之法治强调公民权利;法家之法治重视臣民义务。亚里士多德认为每一个公民都拥有不可侵夺的权利,法律必须体现公民意志、保护公民权利。法家不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当论及法律与民众的关系时,只是把民众作为制裁的对象。在法家的法治理论中,民众所能做的只能是知法守法,而能否做到这一点,也是判断民众好坏的唯一标准。
(3)亚里士多德之法治包含权力分立因素;法家之法治体现专制集权特点。亚里士多德注重法律与政体的关系,认为一切政体都有3个要素,即议事机能、行政机能、审判(司法)机能,并强调指出,一个优良的立法家在创制时,必须考虑到怎样才能使法律适合于其所构成的政体。亚里士多德主张的法治包含权力分立因素。法家所主张的法治是与君主专制的集权统治连为一体的。法家认为,国家不能存在二元的权力结构,国家的立法权与行政权必须集中在君主一人之手。法家主张的法治是以高度集中的君权为前提的。

第8题:

论述杜威的进步主义教育思想密封线。


参考答案:一、进步主义教育思潮产生与发展的社会背景二、进步主义教育的基本主张1.关于教育本质问题的论述2.关于课程论的探讨3.关于教学方法论4.关于道德教育理论5.教育目的论

第9题:

关于儒家和法家的法律思想,表述不正确的包括()。

  • A、儒家提倡“礼治”、“德治”、“人治”,排斥否定“法治”
  • B、法家主张法治的人性论基础是认为人性是好利恶害的
  • C、法家强调以严刑峻罚推行法治

正确答案:A,C

第10题:

简述法家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提出“因时而变法”。
2.祟尚法治,以法为治国的不二法门,坚决反对人治。
3.强调法的作用是“定分尚公”。主张公高于私,私要服从于公。明确公私界限,要明确每个人的职守和每种行为的界限。分定则公私标准明确,孰公孰私一目了然。
4.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法家思想家都主张要遵照“立公去私”的原则。
5.主张法要公开要公之于众。臣民知法,就可以使臣民明确自己的行为界限,约束自己;也可以使民与臣相互牵制。法家法治思想代表了当时新兴的封建阶级的利益,其政治实质是通过改革和法治而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从而为封建专制君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