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清偿
女方清偿
经济条件好的一方清偿
双方协议清偿
第1题:
甲男、乙女于2002年5月登记结婚,结婚时对财产关系未作约定。2003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证登记为甲男。2004年6月,乙女因婚外情导致其家庭关系骤然紧张。甲男在考虑之后,提出离婚,乙女同意离婚,但两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甲男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在离婚诉讼期间,乙女就其一项专利与一家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可获10万元。对于二人贷款所购房屋,错误的说法()。
A.房屋是甲男财产,贷款是其个人债务
B.房屋是甲男财产,但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C.房屋是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D.房屋是甲男财产,贷款是乙女债务
第2题:
关于离婚时夫妻债务偿还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共同财产不足清偿且协议不成时,便不再清偿
B.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C.共同财产不足清偿且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D.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第3题:
A、男方清偿
B、女方清偿
C、经济条件好的一方清偿
D、双方协议清偿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清偿时以()
A、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B、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C、离婚后由有偿还能力的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
D、家庭共同财产清偿
第7题: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 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院判决。”谢某虽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钱,但债务发生在谢某与赵某结婚之后,即婚姻关系存续 期间,且借款所购房屋是为夫妻共同居住之用,故该笔借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答案为C。
第8题: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债务的情形,可否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国外,当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债务时,通常允许债权人请求法院宣告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物权法》仅仅规定“共有人”有权提出分割共有财产的请求,相应地,在婚姻关系中,只有夫妻一方才有权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债权人不具有该请求权。
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来看,只规定了两种情形,属于封闭性的条款。故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债务时,不属于能够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