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问答题简述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题目
问答题
简述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是指(1)订约主体存在多方或双方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一般应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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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其成立要件。


正确答案:
答: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对价义务而请求其履行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为: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已届清偿期。同时履行抗辩制度,旨在使双方当事人所负的债务同时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负有先履行的义务,则让位于不安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对方当事人的对待给付已不可能时,则同时履行的目的已不可能达到,不发生时履行抗辩权问题,应由合同解除制度解决。

第2题:

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参考答案:

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是指(1)订约主体存在多方或双方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一般应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第3题:

简述合同成立的概念和条件。


参考答案: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取得合意并达成协议的法律事实。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2)必须由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
(3)必须由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第4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参考答案:

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对价义务而请求履行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
(1)须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对价的债务
(2)当事人互负的债务均届至清偿期
(3)当事人须无先履行之义务
(4)双方当事人均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债务
(5)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第5题:

简述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的三个要件?


参考答案:

(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过,参加订约当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规则.(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构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第6题:

简述合同的成立要件


参考答案: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定、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具体来说,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合伙等)都可以成为订约当事人。
第二,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什么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此现行立法的规定是比较宽泛的,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款并不是每一个合同所必须包括的主要条款。各种合同因性质不同,所应具备的主要条款也应该是不一样的。例如价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条款,但对无偿合同来说并不需要此类条款。为了准确认定合同的主要条款,需要法院在实践中根据特定合同的性质而具体认定。从实践看来,当事人在从事交易的活动中常常因为相距遥远、时间紧迫等原因,不能就合同的每一项具体条件进行仔细磋商,或者因为当事人欠缺必要的合同法知识等未能就合同所涉及的每一个具体条款进行深入的协商,从而使合同规定的某些条款不明确或欠缺某些条款,但这并不一定导致合同的不成立。只要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就可以成立。即使合同缺乏对履行期限、地点等条款的规定,也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88条的规定加以解释或填补。还要看到,达成一致的协议意味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至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是考虑合同效力的主要条款。
第三,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根本未成立。合同的成立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同时也意味着当事人应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目的。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还可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例如,对实践合同来说,应以实际交付物作为其成立要件;而对于要式合同来说,则应履行一定的方式才能成立。


第7题:

简述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参考答案: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是指(1)订约主体存在多方或双方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一般应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第8题:

简述代位权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参考答案: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第9题: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参考答案:

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权利
要件:
(1)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合法有效
(2)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失
(4)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非专属性权利


第10题:

简述票据更改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正确答案:
票据的更改,是指有变更票据记载事项权的人变更票据记载事项的行为.票据更改的成立要件是;(1)必须不改变票据的性质.票据的更改仅仅改变票据关系的内容.(2)必须针对已经完成的可更改的记载事项.我国《票据法》明文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可以被更改的记载事项为付款人名称、付款地、出票地以及任意记载事项.(3)必须由有更改权的人更改.有权变更票据记载事项的人,是在票据上实施记载行为的人.因此票据的更改是原票据记载人对其记载的事项进行改写.(4)必须为了使用票据而更改.票据更改的目的在予按照改变后的文义承担票据责任.仅仅是改写票据记载事项而不将票据交付他人,其更改票据的行为无法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