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问答题论述继承开始的时间的法律意义。

题目
问答题
论述继承开始的时间的法律意义。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继承权从期待权(可能的权利)变为既得权(现实的权利)的时间界限。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才可以要求继承;表示放弃继承权的,才发生放弃的效力。
(2)继承开始的时间是具体确定遗产内容的时间界限,继承开始前已处分的财产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开始后增加的财产,如活着的夫妻一方的收入,也不能作为遗产。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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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继承开始的时间具有重要的意义,表现在()。

A.它是确定遗产范围;继承人范围的时间标准

B.它是确定遗嘱效力的效力标准

C.它是确定放弃继承权效力的时间标准

D.它是确定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的标准


参考答案:A, B, C, D

第2题:

试述继承开始时间的法律意义。


参考答案:

公民的死亡是引起继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公民死亡的时间,是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开始时间具有以下法律意义:
(1)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遗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继承人的继承期待权转为继承既得权的时间,也是被继承人的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时间。
(2)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遗产范围的时间。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财产为遗产,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以其死亡时为准。
(3)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继承人范围的时间。继承人能否参与继承,必须看其在继承开始时是否生存,只要在继承开始时生存的人,就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即使其在遗产分割时已经死亡,其未取得的应继份转由其继承人继承。
(4)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继承人应继份额的时间。继承人的应继份以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为准,其中可以多分、少分或不分的条件根据继承开始时的具体情况而定。
(5)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时间。继承法第49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以前作出。继承法第51条规定: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也即,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在放弃继承后,意味着其自始不具有继承遗产的任何权利。
(6)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和保护继承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利的纠纷提出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7)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确定遗嘱效力的时间。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符合遗嘱的有效要件,应以继承开始时为界限,遗嘱人生前立有多份遗嘱的,以遗嘱人死亡时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第3题: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______。

A.法院宣判时间

B.立好遗嘱的时间

C.被继承人失踪时间

D.被继承人死亡时间


参考答案:D

第4题:

关于法律移植与法律继承,下列哪一个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

A.法律继承更强调不同时间的法律的承接和继受,即纵向意义上的法律之间的承接和继受

B.法律移植则更偏向于同时代的法律的吸收和借鉴,即横向意义上的法律之间的承接和继受

C.在法律内容方面,法律继承不可能全盘接受,法律移植则在理论上有可能

D.法律移植与法律继承完全不存在重合


正确答案:D

 法律移植与法律继承的关系。法律继承强调的是较后历史类型的法律对较前历史类型的法律的承接和继受,法律移植强调的是对同时代的其他国家的法律的吸收和借鉴,这就可能存在重合。

第5题:

论述我国法律关于夫妻遗产继承权的主要内容?


参考答案: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内容:
①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只有婚约的男女之间、姘居的以及非法同居的男女之间、已经离婚的男女之间不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依法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已经领取结婚证尚未同居时一方死亡,或是已经提起离婚诉讼未获有效离婚裁决时一方死亡,生存方都可以配偶身份享有遗产继承权。
②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然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其继承权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代理配偶一方行使继承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一般不得代理放弃继承权。明显损害继承人利益的代理行为无效。
③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先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有财产,确定遗产范围,防止侵害生存方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
④我国实行限定继承制度,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死亡配偶个人债务,生存配偶不必清偿,自愿代为偿还的除外。⑤依照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有子女、父母的,生存配偶一般应按份额均等原则与他们共同继承;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没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的,由生存配偶单独继承;
⑥《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中当然包括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⑦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尤其是妻子一方)不论再婚与否,均有权处分继承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6题:

继承开始地的法律意义是()。

A.继承人行使继承权并实际取得遗产的场所

B.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并实际取得遗产的场所

C.继承纠纷案件的诉讼地

D.交纳遗产税的所在地

E.遗产分割地


参考答案:A, B, C

第7题:

论述继承开始的时间的法律意义。


参考答案:

(1)继承开始的时间是继承权从期待权(可能的权利)变为既得权(现实的权利)的时间界限。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才可以要求继承;表示放弃继承权的,才发生放弃的效力。
(2)继承开始的时间是具体确定遗产内容的时间界限,继承开始前已处分的财产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开始后增加的财产,如活着的夫妻一方的收入,也不能作为遗产。


第8题:

继承开始的时间应当是( )。

A.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时间

B.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

C.遗产被确定的时间

D.遗产分割的时间


正确答案:B
B【解析】继承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开始,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就是继承开始的时间。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第9题:

继承开始的时间为:()

A、自遗嘱生效时开始

B、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C、自遗产管理人确定时开始

D、自被继承人公布遗嘱内容时开始


答案:B

第10题:

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继承发生效力的时间,继承开始的时间应是()。

A: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时间
B: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
C:遗产被确定的时间
D:遗产分割的时间

答案:B
解析:
根据中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据此,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其具体的时间起算,分自然死亡和法律宣告死亡而有不同。被继承人自然死亡的,从被继承人生命最终结束之时开始。被继承人被法律宣告死亡的,从法院在宣告失踪人死亡判决书中所宣告的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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