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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将相机(价值3万元)交给乙保管,因为缺钱,乙擅自作价1万元,将该相机以自己的名义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乙、丙间的买卖合同有效B乙、丙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C须甲追认或者乙取得处分权,善意的丙才能取得相机的所有权D无须甲追认或者乙取得处分权,丙均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题目
多选题
甲将相机(价值3万元)交给乙保管,因为缺钱,乙擅自作价1万元,将该相机以自己的名义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乙、丙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

乙、丙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

须甲追认或者乙取得处分权,善意的丙才能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D

无须甲追认或者乙取得处分权,丙均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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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将单反相机出租给乙,租期已到,经甲催要乙迟迟不归还相机,甲由于急于用钱将相机卖给丙,同时通知乙相机已卖,需还于丙,且告知丙须由丙向乙催要,丙表示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已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B、甲依然拥有相机的所有权

C、甲已经完成相机的交付

D、由于乙非法占有相机,甲无法向丙完成交付


正确答案:AC

第2题:

甲将电视机寄存于乙处,乙擅自将电视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丙,2个月后甲回 来得知此事。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A.甲可以要求丙返还照相机

B.甲只能要求乙赔偿损失

C.甲不能要求丙返还照相机

D.甲可以要求丙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B

第3题:

下列各项中,发生指示交付的是( )。

A.甲将水牛卖与乙,在乙付款的同时将水牛交给乙

B.甲将出租给乙的一台设备卖与丙,约定乙直接向丙交付该设备

C.甲借用乙的水稻收割机,后甲乙商量将该收割机卖与甲

D.甲将照相机卖与乙,但甲近日要去云南旅游,于是与乙商量再借用该照相机一周再交给乙


正确答案:B
指示交付,即当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让与人以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现实的交付。此题中只有B项符合指示交付。

第4题:

甲将一辆汽车出卖给乙,合同约定价款40万元,由乙分5期支付完成。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是明确约定在乙付清全部款项之前,甲保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此后,甲又将该车以3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对汽车的占有为直接占有、他主占有、有权占有
B.因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问题。甲已将汽车交付给乙,乙直接对该汽车进行事实上的管领和控制。故乙对汽车的占有为直接占有。又因甲与乙约定的汽车买卖合同为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在乙付清全部款项之前,汽车的所有权仍归甲享有。故乙对汽车的占有为他主占有。乙对汽车的占有是基于买卖合同的占有,故乙对汽车的占有是有权占有。因此,选项A正确。因为甲仍保留该汽车的所有权,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有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选项B、选项C错误。依据《物权法》第26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故选项D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第5题:

甲被借调到外地,临行前将自己的电脑和相机委托同事乙保管。后甲另行购买了一台电脑,便委托乙将其保管的旧电脑以适当的价格出售。丙得知后表示自己想买,但希望乙对甲说电脑有毛病以便以低价购买。乙便按照丙的意思告诉了甲,丙于是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了该电脑。后乙以甲的名义将甲委托保管的相机以合理价格卖给了丁。甲回来得知实情后产生了纠纷。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电脑所有权转移,甲不可以要求丙返还电脑
B.丙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乙向丁出售相机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D.乙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给丁的,则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委托代理问题。甲委托乙代为出售电脑,双方形成代理法律关系。但是乙与丙恶意串通,损害李某的利益。依照《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丙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甲有权要求其返还电脑,故A错误B正确。乙向丁出售显示器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故C正确。乙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给丁的,则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故D正确。

第6题:

效力未定法律行为包括:()。

A、已满15周岁的高二学生甲把自己的价值1万元的掌上电脑捐给希望工程

B、甲把自己的电视机保管在乙处,乙因急需用钱,把电视卖与不知情的丙

C、乙是著名专家,甲以乙的名义向丙购买了手机一部,乙并不知情

D、甲欠乙1万元,甲因有事需外出很久,遂叫丙代为履行自己的债务,并未通知乙


参考答案:BCD

第7题:

甲与乙系朋友关系,某日甲外出,将自己的照相机一台交乙保管。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将照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对此,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甲可依所有权取回照相机,但需向丙补偿购买相机所花费的价款

B.甲可依所有权取回照相机,也无需向丙补偿购买照相机所花费的价款

C.甲不能取回照相机,只能向乙请求赔偿损失

D.丙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处于效力未定状态,其效力确定取决于甲的同意


正确答案:C

第8题:

甲把相机交给乙暂时保管,被丙夺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丙从乙那里抢走相机,因此甲无权向丙请求返还给自己

B.甲可以基于对相机的所有权请求丙返还相机给自己

C.一年后,乙还可以基于占有请求丙返还相机给自己

D.一年后,甲不可以请求丙返还相机给自己


正确答案:B
「考点」占有的效力
「解析」甲是相机所有人,有权排除任何对其所有权的妨害,并且这种权利没有时间限制。因此选项B正确,A、D错误。《物权法》第245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因此选项C错误。

第9题:

2018年5月,甲委托乙保管一台笔记本电脑。保管期间,乙谎称电脑为自己所有,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期间,乙因缺钱,又谎称电脑为自己所有,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经乙指示,丙将该电脑交给丁。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电脑所有权归属于甲
B.电脑所有权归属于丁
C.乙对电脑为有权占有
D.甲可以向丁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动产的善意取得。甲把电脑委托乙保管,乙对电脑的占有具有占有权源,为有权占有,C选项正确。乙把电脑出卖给丁的时候,乙为电脑的间接占有人,间接占有亦属“权利外观”,足够提供支撑动产所有权善意的公信力。因此,乙将电脑卖给丁,丁构成善意取得,丁取得了电脑所有权,甲不得向丁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因此,B选项正确,AD选项错误。

第10题:

下列哪些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 )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甲将一幅名画交给朋友乙保管,期间甲遭遇财务困难,乙为帮助甲筹钱款,擅自做主以甲的名义将名画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丙
C.甲购买房屋一栋,基于某种原因委托登记在乙名下,后乙以自己名义抵押给自己的债权人并登记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答案:A,B,D
解析:
A、B、D
考点:善意取得
讲解:善意取得以无权处分为前提。A项,所有权保留买卖的特点在于对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附有生效条件,以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作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条件,A项中买受人已经支付了全部价款,自然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其将标的物转卖属于有权处分,第三人通过有效的合同而获得标的物所有权,并非善意取得,故A项当选。B项,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名画卖给第三人,属于无权代理而非无权处分,丙明知该画归甲所有,不能构成善意取得,故B项当选。
《物权法》第106条第I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巳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据此,我国善意取得制度不仅适用于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C项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不当选。D项中,第三人系无偿获得标的物,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故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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