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各国改进冲突法的主要方法。
各国改进冲突法的方法主要有:
(1)用灵活的开放性的冲突规范代替僵硬的封闭性冲突规范,即逐渐把过去只在合同关系中适用的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扩大适用于其他领域的法律选择;
(2)增加连结点的数量从而大量增加选择性冲突规范的数量,或采用多元连结点,以协调采用单一连结点的国家之间的立场;
(3)对同类法律关系进行适当的区分(如在合同领域,许多国家都把合同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选择原则,如中国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就分别规定了13种合同应用的法律),依其不同性质规定不同的连结点;
(4)对一个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进行分割(如把合同关系至少分割为缔约能力、合同形式和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三大方面给不同部分或不同环节规定不同的连结点;
(5)为了在冲突法中更好地追求实质正义的目的,采用“利益导向”或“结果导向”的冲突规范大量出现于各种国内、国际立法中;
(6)统一冲突法和统一实体法得到了重大的发展,等等。
第2题:
简述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
(1)区际冲突法解决途径。通过区际冲突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就是多法域国家或这类国家内的各法域通过制定区际冲突规范确定各种区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从而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各多法域国家或其法域通过区际冲突法途径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具体方式并不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制定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来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各法域分别制定自己的区际冲突法,用来解决自己的法律和其他法域的法律之间的冲突;类推适用国际私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对区际法律冲突和国际法律冲突不加区分,适用与解决国际法律冲突基本相似的规则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在上述各种方法中,最佳方式是多法域国家制定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来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2)统一实体法解决途径。通过统一实体法途径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就是由多法域国家制定或由多法域国家内的法域联合起来采用统一的民商事实体法,直接适用于有关跨地区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从而避免不同法域的法律选择,最终消除区际法律冲突。各多法域国家寻求用统一实体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制定全国统一的实体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制定仅适用于部分法域的统一实体法来解决有关法域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各法域采用相同或相似的实体法求得统一,从而解决其相互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一些多法域国家的最高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积极发挥作用,推动了实体法的统一,从而促进其国内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将在一个法域适用的实体法扩大适用到另一个法域,从而取得法制统一,消除区际法律冲突。
第3题:
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但在查找甲国法时发现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
A.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协议决定适用甲国哪个州的法律
B.直接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C.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中国法律
D.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答案】B
【考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六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第4题:
下列不属于国际商法的渊源的有( )。
A、国际商事条约
B、国际商务惯例
C、各国有关商事的实体法
D、各国有关商事的冲突法
第5题:
简述区际冲突法的渊源。
(1)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这种区际冲突法表现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两种形式。从成文法方面来看,一些多法域国家采取如下立法形式规定区际冲突法:以专门法典或专门法规的方式制定的区际冲突法,如波兰;将区际冲突法规范同国际私法规范合并规定在一个法律中,如瑞士;在民法典中对区际冲突法加以规定,如前苏联;在单行法规中就所涉问题规定专门的区际冲突法规范,如南斯拉夫。从不成文法方面看,在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全国统一的不成文法区际冲突法都是存在的,其中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法院判例。
(2)各法域自有的区际冲突法。在多法域国家内,各法域自有的区际冲突法用于解决自己的法律和其他法域的法律之间的冲突。在实践上,许多多法域国家都是先产生各法域自有的区际冲突法,而后逐渐发展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的,如英国、南斯拉夫。但也有一些国家自始便有全国统一的冲突法或各州或省自有的冲突法。
(3)并不是每一个多法域国家都同时具有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和各法域自有的区际冲突法,有的国家只有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而其国内各法域并无自己的区际冲突法;有的国家并无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其国内各法域各有自己的区际冲突法;而有的国家既有联邦级的区际冲突法,又有各州或省自己的区际冲突法。
第6题:
简述民法的渊源。
第7题:
简述区际冲突法的特征。
(1)区际冲突法是国内法。区际冲突法只可能是多法域国家的国内法,要么是其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要么是其国内各法域自有区际冲突法。
(2)区际冲突法是民商事法律适用法。区际冲突法既不直接确定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不确定民事诉讼主体之间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而只指明涉及一个国家内部的区际民商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律。
(3)区际冲突法同国际私法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第8题:
下列有关区际冲突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区际冲突法是指用于解决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区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适用法,所以区际冲突法是国内法。
B.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最佳方式是多法域国家制定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
C.中国的区际冲突是单一制国家内的区域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既有“一国两制”性,又有冲突层面上的多元性
D.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应直接通过中央立法机关制定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
D,区际冲突法,就是指用于解决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区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适用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最佳方式是多法域国家制定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中国的区际冲突是单一制国家内的区域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有“一国两制”性,故D项错误。
第9题:
简述1804年《法国民法典》关于冲突法规定的特点与影响。
1804年《法国民法典》中关于冲突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在属人法方面,把自“法则区别说”以来一直在欧洲实行的住所地法改为国籍国法。
(2)它的第3条和其他一些条文,都是通过单边冲突规范只规定对什么问题适用法国法。如它的第3条关于警察与治安的法律必须直接适用于法国境内的一切人的规定,关于不动产的法律必须适用于法国境内为任何人拥有的不动产的规定,关于法国人身份与能力的法律必须适用于境内境外一切法国人的规定等,便都是这样。这两个方面的特点,都对以后许多国家的冲突法立法发生过重大影响。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作属人法后来被大陆法系各国所广为接受;运用单边冲突规范来规定冲突法为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等所接受。
(3)《法国民法典》采取分散在有关编章中于规定实体民法规范的同时,附带规定相关冲突规范的立法方式,对以后许多国家(如比利时、西班牙、阿根廷等)的立法也发生过直接的影响。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