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单选题混同的性质是()。A 混同不产生合同之债消灭的效果,因为任何人不能对自己履行B 混同具有清偿的性质C 合同之债因混同而消灭,是因其目的已经达到D 一人同时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时,不符合债的观念,故混同为债消灭的独立原因

题目
单选题
混同的性质是()。
A

混同不产生合同之债消灭的效果,因为任何人不能对自己履行

B

混同具有清偿的性质

C

合同之债因混同而消灭,是因其目的已经达到

D

一人同时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时,不符合债的观念,故混同为债消灭的独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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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市场混同行为


参考答案:

经营者采用假冒、仿冒等欺骗性手段从事市场交易,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相混同,造成或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误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2题:

下列关于混同的效力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

B.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相对消灭

C.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D.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消灭


参考答案:B, D

第3题:

关于混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债的概括随即是混同

B.混同可因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一人而发生

C.作为债的消灭原因,混同是一种行为,须以意思表示为之

D.债权人将其债权转移给债务人,则发生混同

E.主债务和保证债务归于一人是混同发生的原因


正确答案:BDE
解析:本题考核混同发生的原因。债的概括承受是债的转移的一种,不是债消灭的原因,选项A错误;混同是一种事实,无须有任何意思表示,只要有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事实,就发生债的消灭的结果,选项C错误。

第4题:

信号传递博弈的所有可能的精炼贝叶斯均衡可以划分为()

  • A、分离均衡
  • B、准分离均衡
  • C、混同均衡
  • D、准混同均衡
  • E、多元均衡

正确答案:A,B,C

第5题:

下列关于混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混同在性质上属于法律行为
B.混同在性质上属于事件
C.发生混同的原因主要有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两种
D.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
E.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相对消灭

答案:B,C,D
解析: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事实。混同在性质上属于事件,是因为混同的成立与人的意志无关。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主合同与从合同均归于消灭。

第6题:

在什么情况下,对公司的独立人格予以否定?( )

A.财产混合

B.业务混同

C.人员混同

D.内部人控制


参考答案:ABC

第7题:

在()情况下,对公司的独立人格予以否定。

A.财产混同

B.业务混同

C.人员混同

D.内部人控制


参考答案ABC

第8题:

混同的概念


参考答案:

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原则上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


第9题:

下列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的混同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合同的混同,指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合同终止
B.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一人,属于合同的混同
C.合同中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一人的,属于合同的混同
D.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双方协商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债务抵销的,属于合同的混同

答案:D
解析: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属于债务的相互抵销。

第10题:

收付混同清算主要介绍()及其他项目混同清算等处理流程。

  • A、支票
  • B、现金
  • C、抵交保费
  • D、欠款扣除

正确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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