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问答题简述洛克的分权理论及其影响。

题目
问答题
简述洛克的分权理论及其影响。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约翰•洛克(JhonLocke,1632年—1704年)是英国革命后期的资产阶级思想家,自由主义的奠基人,欧洲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先驱,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杰出代表之一。洛克在继承前人分权思想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并阐释了分权理论。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1)“立法权指享有权利指导如何运用国家的力量以保障这个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也就是制定法的权力。”(2)执行权是指“负责执行被制定和继续有效的法律”。(3)对外权是指“包括战争与和平、联合与联盟以及同国外的一切人士和社会进行一切事务的权力”。对外权实际上也是执行权,所以洛克的分权不是三权而是两权,不是三权分立而是两权分立。洛克认为,担任立法的人和执行立法的人不一样,前者可在短期内完成其工作,而后者的工作是长期的,这两种权力要分开,由不同的机关行使。如果立法者也是法律的执行者,就会产生弊端,可以自己不服从法律,立法时使法律服从私意,这样个人与社会对立,违背建国的目的。执行权与对外权是不同的,应由不同机关不同人行使,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实际的情况是这两者往往不易分开。因为这些权力都以武力作后盾,军队的指挥权是不可分的,还是统一由国王行使。至于三权的执行机关,即议会、国王、政府内阁如何相互平衡、牵制、监督,洛克的分权理论中有些意思表示,但并不明确系统。不过,洛克是非常重视立法权的,认为立法权是在执行权和对外权之上的最高权,执行权和对外权是要服从立法权的。立法权不但是最高权力,而且是神圣的和不可变更的权力,没有经过立法机关的批准,任何人的任何命令都不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以下四种情况可以限制立法权:(1)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不可专断;(2)最高权力机关不能独揽立法权;(3)最高权力未经本人同意不能取去任何人的财产的任何部分;(4)最高权力不能把立法权转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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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简述洛克的分权理论及其影响。


参考答案:

约翰•洛克(JhonLocke,1632年—1704年)是英国革命后期的资产阶级思想家,自由主义的奠基人,欧洲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先驱,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杰出代表之一。洛克在继承前人分权思想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并阐释了分权理论。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1)“立法权指享有权利指导如何运用国家的力量以保障这个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也就是制定法的权力。”(2)执行权是指“负责执行被制定和继续有效的法律”。(3)对外权是指“包括战争与和平、联合与联盟以及同国外的一切人士和社会进行一切事务的权力”。对外权实际上也是执行权,所以洛克的分权不是三权而是两权,不是三权分立而是两权分立。洛克认为,担任立法的人和执行立法的人不一样,前者可在短期内完成其工作,而后者的工作是长期的,这两种权力要分开,由不同的机关行使。如果立法者也是法律的执行者,就会产生弊端,可以自己不服从法律,立法时使法律服从私意,这样个人与社会对立,违背建国的目的。执行权与对外权是不同的,应由不同机关不同人行使,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实际的情况是这两者往往不易分开。因为这些权力都以武力作后盾,军队的指挥权是不可分的,还是统一由国王行使。至于三权的执行机关,即议会、国王、政府内阁如何相互平衡、牵制、监督,洛克的分权理论中有些意思表示,但并不明确系统。不过,洛克是非常重视立法权的,认为立法权是在执行权和对外权之上的最高权,执行权和对外权是要服从立法权的。立法权不但是最高权力,而且是神圣的和不可变更的权力,没有经过立法机关的批准,任何人的任何命令都不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以下四种情况可以限制立法权:(1)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不可专断;(2)最高权力机关不能独揽立法权;(3)最高权力未经本人同意不能取去任何人的财产的任何部分;(4)最高权力不能把立法权转让他人。


第2题:

()提出了法治思想和分权理论。

A、洛克

B、边沁

C、密尔

D、亚里士多德


参考答案:A

第3题:

分权制衡理论最为经典的表述者是()。

A、洛克

B、卢梭

C、孟德斯鸠

D、华盛顿


参考答案:C

第4题:

在洛克的分权理论中,国家的最高权力是()。

  • A、司法权
  • B、立法权
  • C、行政权
  • D、对外权

正确答案:B

第5题:

系统、完备地阐述分权制衡理论的启蒙思想家是()

  • A、孟德斯鸠
  • B、杰斐逊
  • C、富兰克林
  • D、洛克

正确答案:A

第6题:

简述洛克的自由理论。


参考答案:

洛克被称之为“自由主义的鼻祖”,其自由论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他坚持把自由和法律或理性结合起来。亦即自然状态的自由与自然法结合在一起;政治社会中的自由同国家的法律结合在一起。
(1)自由的含义。关于自由的含义,洛克说:“处在社会中人的自由,就是除经人们同意在国家内所建立的立法权以外,不受其他任何立法权的支配;除了立法机关根据它的委托所制定的法律以外,不受任何意志的统辖或任何法律的约束。”
(2)自由与法律。洛克论证说,法律是包括每个人自由意志在内的共同意志,是包括每个人正当利益在内的共同利益;因而没有理由把法律与自由对立起来。洛克说:“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3)自由与理性是相互一致的。洛克进一步分析说,自由与法律的统一是同理性的力量分不开的。他说:“人的自由和依照他自己的意志来行动的自由,是以他具有的理性为基础的,理性能教导他了解他用以支配自己行动的法律,并使他知道他对自己的自由意志听从什么程度。”反过来说,倘若一个抛去理性而离开法律追求自己无限制的自由,那就等于降到低于人的,同野兽一样的不幸的状态。


第7题:

简述卢梭的自然教育理论及其影响。


答案:
解析:
卢梭是18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集中体现在《爱弥儿》一书中。(1)自然主义教育理论①自然主义教育的核心思想其核心思想是“归于自然"的教育,即教育应该使人保持普良的天性和天生的能力,教师只需创造学习的环境、防范不良的影响,教师要注重儿童的个体差异,进行因材施教。②自然主义教育的目标卢梭在《爱弥儿》中表示,自然教育的最终培养目标是“自然人”。卢梭所憧憬的身心协调发展的、广泛适应社会情况的社会“自然人”,也就是摆脱封建羁绊的资产阶级新人。③自然主义教育的方法原则a.强调要正确看待儿童,不应该把儿童当作小成人来教育;b.要给儿童以充分的自由,遵循自然的秩序来进行教育,不干预、不灌输、不压制儿童,要让儿童遵循自然规律率性发展。④自然主义教育的实施卢梭认为教育要顺应儿童发展的年龄阶段。他根据自己对儿童的观察和研究,设想了教育的四个阶段,即婴儿期(0~2岁)、儿童期(2~12岁)、青年期(12~15岁)和青春期。不同的阶段具有不同的教育任务。

第8题:

简述洛克的法治理论。


参考答案:

(1)国家必须以正式的法律来统治。
(2)执行已经公布的法律。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洛克认为,立法者不可能预见并用法律规定社会中的一切事情。法律执行者在无法律规定的场合,应当根据自然法的精神自由裁处,直到有关的成文法加以规定为止。


第9题:

主张两院制议会的学者秉承的是()

  • A、洛克的议会主权理论
  • B、卢梭的公意理论
  • C、格劳秀斯的人权理论
  • D、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

正确答案:D

第10题:

简述洛克的分权理论。


正确答案:(1)、在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中,洛克是第一个提出分权学说的人。
(2)权力分为三种:即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对外权),其中立法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
(3)洛克的对外权和行政权几乎是联合在一起的,主张立法权和行政权两权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