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

多选题以下适用“营改增”过渡期免税政策的有(  )。A个人转让著作权B个人转让商标权C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D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提供应税服务

题目
多选题
以下适用“营改增”过渡期免税政策的有(  )。
A

个人转让著作权

B

个人转让商标权

C

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D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提供应税服务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B
解析:
“营改增”过渡期免税政策中不包括B项;D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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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不动产租赁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是否按季度申报?是否符合月销售额小于3万免税政策?


正确答案: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四十七条规定: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小于3万免税政策有效期规定,如果提供不动产租赁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小于3万,符合文件规定也是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

第2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的可以进行选择吗?


正确答案: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第3题:

以下适用“营改增”相关免税政策的有()。

A.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B.个人销售自建自用的住房

C.个人转让著作权

D.个人转让商标权


参考答案:ABC

第4题:

如何理解目前营改增政策文件中“有偿”的概念?


正确答案: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5题:

营改增改革试点后,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具体形式的不同主要不包括()方式。

  • A、直接减税
  • B、免税
  • C、即征即退
  • D、达到起征点纳税

正确答案:D

第6题:

营改增后,个人销售免税住房办理免税政策的规定有哪些?


正确答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个人销售免税住房,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7题:

部分企业反映:营改增前,小微企业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的,可以分别核定收入,分别享受3万元免税政策,营改增后这些企业全部缴纳增值税了,如果统一按照增值税收入核定,则无税户变成有税户。


正确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以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8题:

以下适用“营改增”相关免税政策的有( )。

A.个人转让著作权
B.个人转让商标权
C.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D.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答案:A,C,D
解析:

第9题:

目前的营改增政策中对增值税税率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10题:

营改增后,个人销售住房的政策是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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