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自接到煤矿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和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日内,应当完成核实审查工作。
A.30
B.45
C.60
第4题:
非煤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那些文件和资料?
第5题: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1)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2)变更隶属关系的;
(3)变更企业名称的;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的。
变更本条第(1)、(2)、(3)项的,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变更第(4)项的,应当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申请变更本条第一款第(1)项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申请变更本条第一款第(2)、(3)项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申请变更本条第一款第(4)项的,应当提交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
略
第6题:
第7题: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非煤矿矿山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处理程序有几个步骤?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5)对已经受理的申请,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在征得非煤矿矿山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同意后,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需要到现场审查的,应当到现场进行审查。
(6)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对有关人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讨论,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对决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略
第8题:
第9题:
非煤矿矿山企业所属独立生产系统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那些文件和资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4)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5)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7)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8)按照本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提交相应的规章制度的文本以及作业安全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目录。
略
第10题: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有什么情况出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