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权利要求的类型
增加从属权利要求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扩大了保护范围
将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缺乏单一性的技术方案作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第1题:
针对陈某提出的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为由作出了驳回决定,陈某对驳回决定不服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陈某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可以结合证据说明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创造性
B.陈某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可以对独立权利要求2进行修改,以克服权利要求2没有得到说明书支持的缺陷
C.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合议审查中可以引入技术词典作为公知常识证据
D.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权利要求1还存在不清楚的缺陷,拟以此为理由维持驳回决定的,应当发出复审通知书或者进行口头审理
第2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李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1不具备实用性为由驳回了该申请。李某提出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修改替换页。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复审通知书中指出: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超出了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2)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实用性。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第3题:
某专利申请由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而被驳回,且该申请仅有一项权利要求,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时欲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下列哪种修改方式可被接受?
A.权利要求1不变,增加从属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2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B.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1扩大了保护范围,但并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C.对权利要求1进行进一步限定,新增加了说明书的某一技术特征,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D.为消除不具备创造性的缺陷,将原产品类权利要求1修改为方法类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第4题:
下列哪些属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
第5题:
某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 “1.一种产品,包括特征L。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还包括特征M。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产品,还包括特征N。”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以权利要求1、2不具备创造性为由作出驳回决定。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所做的下列哪些修改或者意见陈述可能会使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撤销驳回决定的决定?()
第6题:
专利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后,发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过窄,欲对其进行修改,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不得超出申请日提交的原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B、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不得超出申请日提交的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C、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授权通知书或驳回决定前的任何时间提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D、可以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提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第7题:
复审请求人甲某在复审程序中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下列哪个修改符合相关规定?()
第8题:
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对申请文件进行的下列哪种修改方式符合相关规定?
A.增加了一项独立权利要求
B.增加了一项从属权利要求
C.将方法权利要求改为产品权利要求
D.删除了一项从属权利要求
第9题: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对申请文件进行的下列哪些修改不符合相关规定?()
第10题:
复审请求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和议组指出的缺陷。下列情形通常不符合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