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多选题王某2012年取得其好友赠与的房屋一间,赠与合同上表明的房屋价值为20万元,赠与过程中王某缴纳除个人所得税之外的其他税费6万元,关于王某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王某受赠房屋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B王某受赠房屋按照“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C王某受赠房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4万元D王某受赠房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8万元

题目
多选题
王某2012年取得其好友赠与的房屋一间,赠与合同上表明的房屋价值为20万元,赠与过程中王某缴纳除个人所得税之外的其他税费6万元,关于王某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王某受赠房屋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B

王某受赠房屋按照“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C

王某受赠房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4万元

D

王某受赠房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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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18 李某为资助15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未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司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

C 、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正确答案:A
根据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本题中,李某与王某签订的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因此不得无正当理由撤销。

第2题:

2019年8月王某取得好友赠送的房产,赠送合同注明房产价值100万元,王某缴纳了相关税费6万元并办理了产权证。王某取得该房产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万元。

A.18
B.18.5
C.20
D.18.8

答案:D
解析: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6)×20%=18.8(万元)。

第3题:

3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不得主张撤销赠与的有( )。 A.张某将1辆小轿车赠与李某,且已交付 B.甲公司与某地震灾区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50万元用于修复教学楼 C.乙公司表示将赠与某大学3辆校车,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对该赠与同进行了公证 D.陈某将1块钟表赠与王某,且已交付,但王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能撤销赠与;张某已将轿车交付李某,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2)选项BC: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3)选项D: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第4题:

下列关于房屋赠与的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A. 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偶然所得”征税
B. 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C. 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D.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所得

答案:C
解析: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5题:

(2012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不得主张撤销赠与的有( )。

A.张某将1辆小轿车赠与李某,且已交付
B.甲公司与某地震灾区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50万元用于修复教学楼
C.乙公司表示将赠与某大学3辆校车,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对该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
D.陈某将1块钟表赠与王某,且已交付,但王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答案:A,B,C
解析:
( 1)选项 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张某已将轿车交付李某,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 2)选项 BC: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3)选项 D: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第6题:

李某为资助15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

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正确答案:A
解析:《合同法》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故选项A正确。

第7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赠与行为中,对当事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子女
B.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兄弟姐妹
C.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好友
D.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义务的抚养人
E.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职工

答案:A,B,D
解析: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第8题:

张某曾向李某借款5万元,6月底到期。5月中旬,张某将其价值10万元的房产和价值8万元的汽车赠与其女友王某。经查,张某没有其他财产。对此,李某( )。

A.有权请求撤销张某与王某之间的赠与

B.无权请求撤销张某与王某之间的赠与

C.有权请求撤销张某与王某之间的部分赠与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9题:

王某与张某约定,如果张某在两年内结婚,王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张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答案:错
解析:
王某与张某约定,如果张某在两年内结婚,王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张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第10题:

(2017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王某将房屋无偿赠与其子
B.杨某将房屋无偿赠与其外孙女
C.赵某转让无偿受赠的商铺
D.张某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

答案:C
解析:
( 1 )选项 AB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选项 C :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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