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问答题计算2019年餐馆列支的工资费用能否全额扣除?并说明理由。

题目
问答题
计算2019年餐馆列支的工资费用能否全额扣除?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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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以下关于外国寿险公司所得税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 。

A.外国寿险公司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的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能全额扣除

B.外国寿险公司的交际应酬费可按实际金额在税前列支

C.外国寿险公司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费,无需审核,可以直接列支

D.外国寿险公司应列支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职工的境外社会保险费


参考答案:D

第2题:

对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的规定是()。

A、扣除费用800元

B、扣除费用20%

C、按收入全额计算征收

D、扣除费用4000元


参考答案:C

第3题:

个人按月从单位取得的通讯费补贴应全额计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4题:

张某于2008年3月1日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为个人独资企业。2008年末,自行核算该餐馆2008年营业收入为40万元,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合计36万元,其中包括:

(1)租赁办公室兼住房一套,在支出总额中列支当年租金共计1.8万元;

(2)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共计4万元;

(3)支出总额中列支了5名雇员的工资费用共计8万元;

(4)支出总额中列支业务招待费3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2008年餐馆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租赁办公室的纳税调整为1.8万元。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所以,租赁办公室兼作住房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一律视同生活费用。
(2)张某工资的纳税调整=4-0.2×10=2(万元)。
投资者个人工资不得税前扣除,只能按2000元/月的统一费用扣除标准扣除。
(3)雇员工资可以据实扣除。
(4)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40×5‰=0.2(万元)<3×60%=1.8(万元),实际可以扣除0.2万元。应纳税调整=3-0.2=2.8(万元)。
(5)2008年餐馆经营应纳税所得额=40-36+1.8+2+2.8=10.6(万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6×35%-0.675=3.035(万元)

第5题:

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保证责任能否免除?并说明理由。因保证债务未到期,债权人E银行能否直接申报债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①甲公司的保证青仟不能免除。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②E银行可以直接申报债权。根据规定,保证债务尚未到期的,将其未到期之保证责任视为已到期,在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后予以提前清偿。取消保证人的期限利益后,对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可以直接申报债权求偿。

第6题:

D公司能否行使抵销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D公司可以行使抵销权抵销其对破产人A公司的50万元债务剩余的15万元为破产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第7题:

开办费用( )。

A.可全额列支

B.可列支14.4万元

C.可列支18万元

D.可列支20万元


正确答案:C
解析:90万元/5=18万元。

第8题:

对我国远洋运输船员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遵循的规定有( )。

A.年应纳所得税额=[(每月工资、薪金收入-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B.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C.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D.船员的伙食补贴不计入其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

E.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费用扣除标准是2000元/月,不能再扣除附加费用扣除标准


正确答案:BCD
解析:对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工资,采取按年计算、分月预缴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在统一扣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准予再扣除税法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于船员的伙食费统一用于集体用餐,不发给个人,故特案允许该项补贴不计入船员个人的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

第9题:

张某于2008年1月1日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为个人独资企业。2008年末,自行核算该餐馆2008年营业收入为40万元,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合计36万元,其中包括:

(1)租赁办公室兼住房一套,在支出总额中列支当年租金共计1.8万元,无法准确区分;

(2)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共计4万元;

(3)支出总额中列支业务招待费3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2008年办公室租赁费应调整的税前扣除额;

(2)计算2008年张某工资应调整的税前扣除额(不考虑附加三费);

(3)计算2008年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扣除额;

(4)计算2008年餐馆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租赁办公室应纳税调增1.8万元。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2)张某工资的纳税调增=4-(0.16×2+0.2×10)=1.68(万元)。
投资者个人工资不得税前扣除,只能按统一费用扣除标准扣除。
(3)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40×5‰=0.2(万元)<3×60%=1.8(万元).当期可扣除0.2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额=3-40×5‰=2.80(万元)。
(4)2008年餐馆经营应纳税所得额=40-36+1.80+1.68+2.80=10.28(万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28×35%-0.675=2.92(万元)

第10题:

速算扣除数的计算公式为()。

A.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计算的税额-超额累进计算的税额
B.速算扣除数=超额累进计算的税额-全额累进计算的税额
C.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计算的税额-比例税率计算的税额
D.速算扣除数=超额累进计算的税额-比例税率计算的税额

答案:A
解析:
“速算扣除数”是为了简化计税程序而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超额累进税额时使用的扣除数额,反映的具体内容是按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差额。计算公式为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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