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问答题五四运动的历史特点和历史意义。

题目
问答题
五四运动的历史特点和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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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抗大的特点及历史意义。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简称“抗大”,是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直接领导和关心下创建和发展起来的一所培养抗日军政干部的学校,是抗日根据地干部学校的典型。
(1)抗大概况。1935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中共中央决定续办红军大学,1936年6月,西北抗日红军大学在陕北瓦窑堡成立,1937年1月改名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迁延安。从西北抗日红军大学到抗大,总校先后办了8期,同时还办了12所抗大分校,培养了20多万军政干部。
(2)抗大的教育方针。抗大的教育方针是1938年3月5日毛泽东为抗大第三期同学会成立的题词,即坚定不移的政治方向,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加上机动灵活的战略战术,便一定能够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建立自由解放的新中国。所谓“坚定不移的政治方向”,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人民战争的形式,打败日本帝国主义,建立人民民主的新中国;“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是指生活上的艰苦朴素,工作中的刻苦勤奋,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机动灵活的战略战术”,是指掌握和运用游击战的方法,与侵略者展开人民战争的持久战。
(3)抗大的政治思想教育。抗大非常重视对学员进行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并将其作为学校的一门主要课程。同时,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的途径也多种多样。①学习理论,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②学习中共党内斗争的文件,提高党性意识;③开展群众性的自我教育;④严格的组织纪律要求。
(4)抗大学风。有关抗大的学风最重要的传统就是理论联系实际。

第2题:

简论清末修律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答案:
解析:
(1)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是:1)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清政府迫于激变的时局,不得不“改弦更张”、“参酌各国法律”进行变法修律,但在根本问题上又坚持修律应“不戾乎中国数千年相传之礼教民情”。因此,借用西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形式,坚持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的内容,即成为清朝统治者变法修律的基本宗旨。2)在内容上,清末修订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混合。一方面,清末修律坚持君主专制体制及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在新修新订的法律中继续保持肯定和维护专制统治的传统;另一方面,又标榜“吸收世界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大量引用西方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使得保守落后的封建内容与先进的近现代法律形式同时显现在这些新的法律法规之中。3)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与不同,分别制定、颁行或起草了有关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法院组织法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4)清末修律是清王朝为维护其摇摇欲坠的统治,在保持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进行的,因而既不能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也没有真正的民主形式。
(2)清末修律活动虽然在主观上讲是一种被动的、被迫进行的立法活动,修律本身也存在着根本的缺陷和局限性,但在客观上也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在中国近代法制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首先,清末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随着修律过程中一系列新的法典、法规的出现,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已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其次,清末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通过清末大规模的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对后世特别是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党政府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条件。再次,清末修律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清末修律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面而系统地向国内介绍和传播了西方法律学说和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使得近现代法律知识在中国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从而促进形成了一部分中国人的法治观念。最后,清末修律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法学教育的近代化。

第3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时间和历史地位、主要内容、特点及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

第4题:

五四运动爆发的原因、经过及其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 五四运动爆发的条件与导火线:(1)新的社会力量的成长、壮大(2)新文化运动掀起的思想解放的潮流(3)俄国十月革命对中国的影响(4)五四运动的直接导火线,是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的失败,而导致中国外交受挫的关键点:山东问题。
经过:五四运动共两个阶段,5月4日到六月3日式新文化运动的第一阶段,一北京学生为代表,口号是外争国权、内除国贼,一学生罢课为主要斗争方式结果大批学生背被捕。
第二阶段是在6月3号到28号,以上海的工人为主力,无产阶级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以学生罢课、工人罢工和商人罢市相结合,结果是释放了被捕学生、中国代表团拒绝在巴黎和会上签字,北洋政府罢免了亲日派曹汝霖和陆宗祥职务。
(3)五四运动的意义:是一次彻底的不妥协的反帝反封建的爱国政治运动。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准备了思想和干部条件。是一次空前的思想解放运动。

第5题:

简论《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内容特点和历史意义。


答案:
解析:
(1)1947年10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公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共16条。其主要内容是:1)规定土地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废除封建、半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制度。2)规定土地改革须遵守的原则是依靠贫雇农,团中农,保护工商者,正确对待地主、富农。3)规定了土地改革的司法措施。确定以乡村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一切土地的土地分配办法。地主及其家属、国民党官兵家属也可分得与农民同样的土地和财产。4)确认人民对所分得的土地的所有权。5)确定土地改革的合法执行机关为乡村农民大会、贫农团大会、区县省级农民代表大会。规定对一切对抗抗战或土地改革的罪犯,组织人民法庭予以审判。6)确认保护工商业原则。
(2)《中国土地法大纲》总结了中国共产党20多年土地革命的基本经验教训,是一个正确的土地纲领,它体现了土地改革的总路线,调动了农民革命与生产的积极性,对保证战争胜利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第6题: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答案:
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特点:国家基本政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确立了总统制的共和政体,实行一院制的议会制度,由参议院独立行使立法权。 历史意义:《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宪法性文件,它为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7题:

简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特点和历史意义


答案:
解析: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参议院三读公布的宪法文件,它规定中华民国为民主共和国,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政治制度和人民的权利义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和公布施行,是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成就,也是中国宪法史上的一件大事。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及主要内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在正式宪法实施以前,具有与宪法相等的效力。作为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它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革命性和民主性。其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宣示中华民国为统一的共和国:“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2)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实行三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原则,采用责任内阁制,规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力,参议院是立法机关,法院是司法机关,并规定了其他相应的组织与制度。3)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及应尽义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中一般民主自由原则,规定人民享有人身、财产、居住、迁徙、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教等自由和选举、被选举、考试、请愿、诉讼等权利。这些规定反映了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表现了资产阶级革命派标榜的民主精神。4)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它以法律的形式破除了清王朝束缚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各种桎梏,破坏了封建国家所有制,客观上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就是从各方面设定条款,对袁世凯加以限制和防范。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过程中,各种政治势力之问围绕政权问题展开了错综复杂的斗争,因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字里行问都反映了当时的斗争形势和力量对比关系,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在即将交权让位之际企图利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限制制约袁世凯、保卫民国的苦心和努力。主要表现在:1)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以限制袁世凯的政治权力。2)扩大参议院的权力,以抗衡袁世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除了拥有立法权外,还有对总统决定重大事件的同意权和对总统、副总统的弹劾权。此外还规定,临时大总统对参议院议决事项复议时,如有2/3的参议员仍坚持原议,大总统必须公布施行。3)规定特别修改程序,以制约袁世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约法的增删修改,须由参议院议员2/3以上或临时大总统之提议,经参议员4/5以上之出席,出席议员3/4以上之赞成方可进行,以防止袁世凯擅自修改变更约法。
(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为中国近代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其制定与颁布的历史意义在于,它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彻底否定了中国数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和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在全国人民面前树立起“民主”、“共和”的形象。它所反映的资产阶级的愿望和意志,在当时条件下是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趋势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

第8题:

简述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


答案:
解析:
(1)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有:①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始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因此,借用西方近代法律制度的形式,坚持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内容,成为清政府变法修律的基本宗旨。②在内容上,清末修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混合。一方面,修律坚持君主专制及伦理纲常;另一方面,又大量引入西方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使得保守的封建内容与先进的近代法律形式同时显现于新定法律法规之中。③在法典编纂形式上,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从而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④清末修律的实质是为了维护清王朝摇摇欲坠的统治。修律是在保留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进行的,既不能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也没有真正的民主形式。
(2)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①清末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从而抛弃了“诸法合体”形式,冲击了重礼轻刑的思想。②清末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从而为后世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条件。③清末修律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使得近现代法律知识在中国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从而促进近代法治观念的逐步形成。④修律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法学教育的近代化。

第9题:

简述五四运动的历史特点和历史意义。
(1)五四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把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斗争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线上。
(2)五四运动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了群众,是一场真正的群众性的革命运动。
(3)五四运动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
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作了思想和干部上的准备。

(4)五四运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

第10题:

五四运动的伟大历史意义在于彻底地不妥协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


正确答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