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北京的甲公司和上海的乙公司于2002年4月1日在天津签订了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当在2002年5月1日之前在天津向乙公司交货,乙公司在5月10日前付款。4月30日,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货,但乙公司拒绝支付货款。经交涉无效后,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应当在什么时间之前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可以在何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乙公司对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拒绝执行的,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有多长?并说明理由。
第2题:
第3题:
甲公司欲购买乙公司生产的塔吊,因缺乏资金,遂由丙公司提供融资租赁。4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汀了融资租赁合同。4月10日,丙公司根据甲公司的选择,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由于塔吊存在腹量问题,吊装的物品坠落并砸伤行人丁,甲公司被迫停产修理。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修理塔吊的费用?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能否以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并发生事故为由,延付或拒付租金?并说明理由。 (3)丁是否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根据本题要点(7)提示的内容,指出乙公司的行为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说明理由。当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时,如果乙公司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甲公司是否丧失胜诉权?并说明理由。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