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单选题2009年10月,户籍在安徽的王某婚后和丈夫到北京某社区工作,二人未办理婚后的生育证明材料。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普查发现后,要求他们办理有关手续。王某应当()。A 在其工作的社区办理B 到工作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C 到原籍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D 既可以在工作的单位也可以到工作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题目
单选题
2009年10月,户籍在安徽的王某婚后和丈夫到北京某社区工作,二人未办理婚后的生育证明材料。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普查发现后,要求他们办理有关手续。王某应当()。
A

在其工作的社区办理

B

到工作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C

到原籍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

D

既可以在工作的单位也可以到工作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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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需提交( )出具的生育证明材料。

A.县级以上医院

B.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C.户籍所在地医院

D.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E.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正确答案:E

第2题:

2010年4月,户籍在河南安阳的宋某和丈夫婚后到北京某社区工作,两人未办理婚后的生育证明材料。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普查发现后,要求他们办理有关手续。宋某夫妻应当( )。

A.在其工作的社区办理

B.到工作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C.到原籍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D.既可以在工作的单位也可以到工作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正确答案:C
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宋某夫妻的生育证明材料只能回原籍办理。

第3题:

小胡(女)与小王(男)同为甲省某村村民,两人婚后前往乙省某市务工,期间小胡怀孕。小胡夫妇可在其()办理生育证明材料。

A.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B.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C.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

D.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E.目前务工单位的计划生育部门


正确答案:CDE
【答案】CDE。本题考核的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办法。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第4题:

家住河南的王某和妻子结婚后准备到北京打工。在外出前,他们到村委会咨询需要携带哪些婚育证明,村委会告诉了他们。您认为他们应携带和计划生育有关的材料有(  )。


A.用工证明

B.身份证

C.结婚证明

D.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准生证明

答案:D,E
解析:
要携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准生证明,北京地区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需要对流动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学习,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了解已婚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第5题:

2011年10月,户籍在广西的王某婚后和丈夫到北京某社区工作,王某夫妻二人未办理婚后的生育证明材料。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普查发现后,要求他们办理有关手续。王某应当()。

A.在其工作的社区办理
B.到工作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C.到原籍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
D.既可以在工作的单位也可以到工作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答案:C
解析: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

第6题:

李某夫妻二人在结婚时曾口头约定婚后各自所得的工资、经营收益、存款等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李某以个人名义向王某借款5.5万元,但并未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王某也不知道李某夫妻结婚时关于婚后财产的约定。当王某要求李某夫妻还款时,李某有婚后财产3.5万元,李妻有婚后财产1.5万元和因车祸获得医疗费5000元。则李某可以用( )来偿还借款。

A.李某婚后财产3.5万元

B.李某婚后财产3.5万兀、李妻婚后财产1.5万元

C.李某婚后财产3.5万元、李妻婚后财产1.5万元、李妻医药费5000元

D.李某婚后财产3.5万元、李妻医药费5000元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财产清偿),否则当按大妻共同债务处理。本题中,李某并未与债权人约定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且夫妻二人只是口头约定婚后财产归属,根据《婚姻法》,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不能采取口头形式。所以李某夫妻对财产的约定无效,李某列外所负的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婚后财产为法定共有财产。但李妻因身体受伤所得医疗费属于法定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王某不能要求以其来偿债。

第7题:

2009年10月,户籍在安徽的王某婚后和丈夫到北京某社区工作,王某二人未办理婚后的生育证明材料。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普查发现后,要求他们办理有关手续。王某应当( )。

A.在其工作的社区办理

B.到工作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C.到原籍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

D.既可以在工作的单位也可以到工作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正确答案:C
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王某夫妻的生育证明材料只能回原籍办理。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生育证明材料办理的考查。

第8题:

李某与王某婚后感情一直比较平淡,后来李某发现丈夫王某婚外与同性居住,遂起诉到法院请求离婚。双方均表示无法共同生活,同意离婚。但李某提出,因双方感情破裂系王某单方面过错所致,故要求王某赔偿10万元,妻子主张同性恋丈夫离婚时进行赔偿可以吗?


参考答案: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解释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也就是说,与婚外同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并不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世界卫生组织早已不将同性恋者视为病态,而是视为一种不同的性取向,一些国家法律还赋予同性恋合法的婚姻地位。因此,由于王某的行为不在《婚姻法》列举的离婚损害赔偿范围之内,对妻子李某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主张不予支持。


第9题:

2009年10月,户籍在安徽的王某婚后和丈夫到北京某社区工作,二人未办理婚后的生育证明材料。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普查发现后,要求他们办理有关手续。王某应当()。

A:在其工作的社区办理
B:到工作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C:到原籍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
D:既可以在工作的单位也可以到工作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答案:C
解析:
考点: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

第10题:

王某原籍是甲市,其妻子原籍是乙市,两人婚后在丙市购房,后在丁市落户,现夫妻两人一起在戊市打工并居住在戊市。现王某夫妇需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王某夫妇办理服务登记的地点应当是()。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戊市

答案:D
解析: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戊市为王某夫妇的现居住地,因此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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