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依然存续,公司应支付马某的医疗费用
根据“看病费用由马某处理”的约定,公司可不支付马某的医疗费用
因马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故公司可不去支付马某的医疗费用
“马某自己缴纳社会保险”的条款应认定有效,马某应自付医疗费用
第1题:
2012年1月,王某应聘到南京某工贸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双方约定月工资2050元。2012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这时,王某发现公司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遂于2013年1月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
劳动监察机构受理后调查,王某反映情况属实。但该公司负责人称,王某的工资是2050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社会保险费200元和全勤奖50元。因每月工资中已包含了社会保险费,所以如果王某要求向社会劳动保险处缴纳社会保险费,首先应退还单位2012年已发放的社会保险费,合计为2400元。劳动监察机构责令公司为王某补缴社会保险费。思考问题:
1、劳动监察机构为什么责令该公司为王某补缴社会保险费?
2、如果该公司能出示工资中包含社会保险费的有效证据,还需要为王某补缴社会保险费吗?
答案:1.劳动监察机构根据劳动法规定责令公司为王某补缴社会保险费。
解析:《中华人民共回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答案:2.如果该公司能出示工资中包含社会保险费的有效证据,一样需要为王某补缴社会保险费。
解析:《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除了以下三种情复况,其他只要存在劳动关系,都应该缴纳社保。
1、公司聘请退休人员,合同归于劳务合同,可以不必交制纳社保。
2、实习生与校园存在着归属关系,签订实习协议,不需要交纳社保。
3、隶归于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即劳务差遣人员,已经有劳务公司给其交纳了必定的社保。
社保是国家强制缴纳的,企业还是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来,不要抱侥幸心理,以免引起劳动纠纷。
第2题:
第3题:
A.基本养老保险
B.基本医疗保险
C.失业保险
D.工伤保险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李某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公司在待遇方面提出:如果李某要求办理社会保险的话,李某的工资将会减少300元。李某为了工资多拿一些,与公司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李某和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了月工资1800元,劳动者主动放弃让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1年后,李某与公司在工资支付上发生争议,以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公司同意双方终止劳动关系,但以双方有明确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请问: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约定是否有效?
(2)按照规定公司应为李某补缴社会保险,如不补缴,可能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3) 李某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支付经济补偿?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