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单选题张某要到外地做两年销售代表,张某将电脑交由王某保管,未约定保管费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的保管是无偿的B 张某和王某约定将电脑放在王某家的吊柜中,王某新购买了被褥,王某将被褥放入吊柜后,吊柜的空间不够用,王某有权将张某的电脑放在另外的地方C 某日突降大雨,王某家的房屋漏雨,将张某的电脑淋湿,电脑出现故障,王某应向张某赔偿电脑的损失D 张某的女朋友杨某向王某提出电脑是自己的,并出示购买电脑的发票,王某应将电脑交还杨某

题目
单选题
张某要到外地做两年销售代表,张某将电脑交由王某保管,未约定保管费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某的保管是无偿的

B

张某和王某约定将电脑放在王某家的吊柜中,王某新购买了被褥,王某将被褥放入吊柜后,吊柜的空间不够用,王某有权将张某的电脑放在另外的地方

C

某日突降大雨,王某家的房屋漏雨,将张某的电脑淋湿,电脑出现故障,王某应向张某赔偿电脑的损失

D

张某的女朋友杨某向王某提出电脑是自己的,并出示购买电脑的发票,王某应将电脑交还杨某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本题中,张某与王某并未对保管费进行约定,因此,王某的保管是无偿的。
B项,《合同法》第369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王某并不是为了维护张某的利益,也不是发生了紧急情况,王某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
C项,《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王某对电脑的损害没有重大过失,因为保管是无偿的,所以王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D项,《合同法》第373条规定,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所以王某不应将保管物交付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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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单选题
赵某与张某发生经济纠纷,协商无效后,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审理期间张某要求在外地打工的王某出庭作证,王某要求张某支付其由于出庭所支出的费用,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的要求正当,应当由张某支付其出庭费用

B

败诉方应当承担王某的出庭费用

C

胜诉方应当承担王某的出庭费用

D

赵某应当承担王某的出庭费用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第2题:

下列关于保险利益的判断中,正确的有()

  • A、张某将自己的电脑委托李某保管,李某对该台电脑享有保险利益
  • B、张某将自己的电脑抵押给李某,李某对该台电脑享有保险利益
  • C、张某将自己的电脑委托李某保管,张某对该台电脑享有保险利益
  • D、张某将自己的电脑转让给李某,张某对该台电脑享有保险利益
  • E、张某将自己的电脑出租给李某,李某对该台电脑享有保险利益

正确答案:A,B,C,E

第3题:

李某因装修房屋,把一台电脑交朋友张某代为保管,王某将电脑置于书房。一日,王某楼上住户家水管暴裂,致使书房漏水,李某的电脑严重受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具有过失,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 B、王某具有过失,应给予适当赔偿
  • C、此事对王某而言属不可抗力,王某不应赔偿
  • D、王某系无偿保管且无重大过失,不应赔偿

正确答案:D

第4题:

王某向张某购买一台电脑,与张某约定一个月后由李某支付电脑价款。一个月后,李某未支付电脑价款。下列关于张某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请求王某或李某承担
B.请求李某承担
C.请求王某承担
D.请求王某和李某共同承担

答案:C
解析:
虽由李某付款,但电脑买卖合同在王某和张某之间成立,应由债务人王某向债权人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第5题:

张某要到外地做两年销售代表,张某将电脑交由王某保管,未约定保管费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的保管是无偿的
B:张某和王某约定将电脑放在王某家的吊柜中,王某新购买了被褥,王某将被褥放人吊柜后,吊柜的空间不够用,王某有权将张某的电脑放在另外的地方
C:某日突降大雨,王某家的房屋漏雨,将张某的电脑淋湿,电脑出现故障,王某应向张某赔偿电脑的损失
D:张某的女朋友杨某向王某提出电脑是自己的,并出示购买电脑的发票,王某应将电脑交还杨某

答案:A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366条的规定,王某的保管是无偿的,所以A选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369条,B选项中王某并不是为了维护张某的利益,也不是发生了紧急情况,王某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所以B选项不正确。依据《合同法》第374条,C选项中王某对电脑的损害没有重大过失,因为保管是无偿的,所以王某不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373条规定除非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措施,保管人都应当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而不应将保管物交付给第三人,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6题:

张某承诺将电脑卖给王某,王某提出要签订书面合同,张某同意,王某起草完书面合同,王某和张某签字前,张某将电脑交付给王某,王某受领了电脑,张某认为没有必要再签订书面合同,遂未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后来王某拒绝向张某支付电脑价款。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只能要求王某返还不当得利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C: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D: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A,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本题中虽然张某与王某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是签字盖章前,张某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王某接受,因此合同成立并生效,王某拒绝支付价款,应向张某承担违约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当然,张某有权选择要求王某返还不当得利,或者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但不是只能要求王某返还不当得利,所以A选项不正确。张某按照与王某的约定将电脑交付给王某,王某并未侵权,所以C选项不正确。张某与王某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况且王某不支付价款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以王某承担的不是缔约过失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7题:

王某向张某借款,双方约定,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电脑作为质押,并且将电脑进行了交付。两个月后,张某又将该电脑出质给李某。并且没有提到该电脑应是属于王某的,李某以为该电脑为张某所有。后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到期不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王某的损失由李某承担
D.王某可以向李某请求返还电脑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动产质权善意取得。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4条,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电脑的质权,由此给王某造成的损失,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答案为B。

第8题:

王某邀请张某到家里吃饭,张某打车准时到王某家门口时,王某打电话给张某说,自己要加班,不能请张某吃饭了,张某只好又打车回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和张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王某不按照约定请张某吃饭,王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B.王某应向张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C.王某和张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关系,王某应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D.王某没有义务请张某吃饭,也不应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正确答案:D
本题中王某邀请张某吃饭,王某并没有受法律约束的意思,即王某没有赋予张某强制自己请吃饭的权利,也没有为自己设定一定请张某吃饭的义务,因此壬某和张某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所以A选项不正确。王某没有与张某形成合同关系的意思,王某当然也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所以B选项不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构成无因管理必须符合三个要件:(1)管理他人事务;(2)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的意思;(3)无法律上的原因。王某并没有为避免张某受损失的意思,也不是管理张某事务,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所以C选项不正确。
本题中的请人吃饭是典型的情谊行为.所以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