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委托工商所加强监督检查
及时发现并纠正登记管理工作中违法行政行为
及时发现并纠正登记管理工作中不当行政行为
必要时可以吊销委托登记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资格
第1题:
受委托工商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实行()登记管理模式。
第2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委托工商所登记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档案由受委托工商所管理。
第3题:
县(市)工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分局根据《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办法》(工商个字[2005]26号)的规定,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工商所进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第4题:
实行委托登记,县(市、区)工商局应当与受委托工商所签订《登记委托书》,委托书由()签发,载明委托单位、受委托单位和受委托职能及权限。
第5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委托工商所登记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档案()
第6题:
受委托履行登记职能的工作人员由工商所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挑选,经工商所所长批准后统一报其所属()同意后方可开展工作。
第7题:
工商所受委托登记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实行()制度。
第8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委托工商所登记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规定,受委托工商所要()
第9题:
经济户口档案除相关检查表以及受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保存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材料存放工商所(分局)外,其他资料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档案管理部门按登记权限分级管理。
第10题:
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