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综合素质

问答题某班主任王老师经常拆阅学生的信件。有一次发现学生乐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欢欢收"的信件,王老师顺便拆阅了这封信。这是乐乐写给欢欢的"情书",王老师看了非常生气,不分青红皂白将乐乐批评了一顿。并且第二天在班会上宣读了这封信,对乐乐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当着大家的面挖苦乐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并且号召大家都不跟乐乐说话。乐乐大哭着跑了出去,觉得再也抬不起头来了,在家里留了一张纸条后离家出走。乐乐的家长找王老师理论并要求找回乐乐,王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批评乐乐是为了教育

题目
问答题
某班主任王老师经常拆阅学生的信件。有一次发现学生乐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欢欢收"的信件,王老师顺便拆阅了这封信。这是乐乐写给欢欢的"情书",王老师看了非常生气,不分青红皂白将乐乐批评了一顿。并且第二天在班会上宣读了这封信,对乐乐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当着大家的面挖苦乐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并且号召大家都不跟乐乐说话。乐乐大哭着跑了出去,觉得再也抬不起头来了,在家里留了一张纸条后离家出走。乐乐的家长找王老师理论并要求找回乐乐,王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批评乐乐是为了教育他。他是从家里离家出走的,跟我没有关系。"问题:请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评析王老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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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教师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拆阅或者毁坏学生的日记、信件,这侵犯了学生(  )的权利。

A、安全
B、受教育
C、受尊重
D、人身自由

答案:C
解析:
我国宪法与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有:生存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受尊重的权利;安全的权利;人身自由的权利。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教师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拆阅或者毁坏学生的日记、信件,这侵犯了学生受尊重的权利。

第2题:

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


正确答案: 不合法,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任何人不得开拆他人的信件。

第3题:

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并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

A、合理

B、合法

C、不合法

D、影响较轻,应当不追究责任


正确答案:(C)

第4题:

某班主任经常私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 )。

  • A、合理
  • B、合法
  • C、不合法
  • D、视具体情况而定

正确答案:C

第5题:

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合法,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任何人不得开拆他人的信件。

第6题:

11岁的小学生琳琳因信件被妈妈陈某私自拆阅感到不悦,可妈妈说这样做是为了关心她,陈某的做法( )

A.合法,父母拥有监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B.合法,父母具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责任
C.不合法,父母不得擅自拆阅孩子的信件
D.不合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拆阅未成年人的信件

答案: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7题:

父母能否拆阅未成年人的信件?


正确答案: 除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可以由其父母代为开拆外,其他未成年人的信件,其父母不得开拆。

第8题:

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是合法的。


答案:错
解析:

第9题:

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

  • A、合理
  • B、合法
  • C、不合法

正确答案:C

第10题:

问答题
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昊老师顺便拆阋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也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案例进行分析。

正确答案: 案例中,吴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的信件以及在班会上宣读高某的信件内容的行为是不正确的。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虽然吴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和平等相待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也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以教育和爱护学生为借口,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吴老师使用不恰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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