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该便携式电脑未办理登记,该抵押合同不生效
因约定流押条款,该抵押合同不生效
因约定流押条款,该抵押合同的流押条款无效,但该抵押合同有效
因约定流押条款,该抵押合同的流押条款无效,但该抵押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第1题:
王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质押。张某又将该电脑出质给李某,李某以为电脑归张某所有,后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王某的损失由张某承担
D、王某可以向李某请求返还电脑
第2题:
赵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的一台便携式电脑作为抵押,并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到期不清偿该便携式电脑即归张某所有,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
A.因该便携式电脑未办理登记,该抵押合同不生效
B.因约定流质条款,该抵押合同不生效
C.因约定流质条款,该抵押合r6的流质条款无效,但该抵押合同有效
D.因约定流质条款,该抵押合同的流质条款无效,但该抵押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第3题:
农民张某,因建房而向村民王某借款。双方约定,张某将自己承包的6亩耕地及地上所种的水稻抵押给王某。后因张某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抵押合同全部有效
B.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C.该抵押合同中涉及水稻作为抵押物的部分有效
D.该抵押合同中涉及6亩承包地作为抵押物的部分有效
第4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抵押,双方未办理抵押权登记,张某将房产证交给李某。李某与房地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王某串通,将张某的房屋过户给李某。李某遂将房屋卖给赵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到期向李某还本付息时,发现房屋已经卖给赵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5题:
第6题:
甲向乙借款,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抵押,并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到期不清偿该汽车即归乙所有,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
A. 因该汽车未办理登记,该抵押合同不生效
B. 因约定流质条款,该抵押合同不生效
C. 因约定流质条款,该抵押合同的流质条款无效,但该抵押合同有效
D. 因约定流质条款,该抵押合同的流质条款无效,但该抵押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第7题:
第8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10000元,李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遂以自己借用赵某的一台电脑向李某提供质押,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将电脑交付给李某占有。到期张某不能返还借款,李某遂依法变卖该电脑,得款6000元。此时赵某得知借给张某甩的电脑被李某变卖,遂起诉李某,李某此时才知道电脑不是张某自己所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可以合法取得对于电脑的质权,有权行使质权
B.赵某要求返还电脑已经不可能,但可以要求李某返还价款
C.赵某的损失只能由张某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D.李某与张某对赵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第9题:
2002年1月,王某与李某结婚,同年2月共同出资购买了市区一处房屋,办理了各项手续后,申请登记和领取了产权人为王某的《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2月王某因经营企业缺少资金,以自有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向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届满,王某因企业经营不善,无力清偿贷款本息。银行起诉王某,法院判决王某清偿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法院在银行的申请下,强制拍卖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张某通过拍卖公司以50万元的价款竞购得该房屋。法院向张某出具了民事裁定:1、拍卖王某的房屋归张某所有;2、张某支付购房款用于清偿甲欠银行贷款本息;3、张某自行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但张某买房后为了躲避交纳房屋交易契税等原因,一直未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09年3月,王某与李某离婚,将该房屋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张某得知后不同意,引起纠纷。问:关于案例中的抵押行为,下面说法正确的为()
第10题:
刘某向张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以刘某所有的一块劳力士金表作为抵押。双方就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随后几天,刘某又向林某借款2万元,并以该表质押,双方签订质押合同,刘某并将该表交由林某占有。两项借款到期后,刘某均无力清偿,张某与林某均主张对该劳力士金表行使担保权利。抵押权具有对抗第三人效力的对抗要件是必须进行抵押登记,这一观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