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问答题(5)乙公司关于其工程款债权就该建设工程的拍卖所得优先受偿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题目
问答题
(5)乙公司关于其工程款债权就该建设工程的拍卖所得优先受偿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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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公司以一宗房地产先向甲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又以该房地产同乙银行申清抵押贷款,也办理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该公司无力还款,依法定程序拍卖,拍卖所得款( )。

A.甲银行优先受偿

B.按两家银行的债权数额大小确定受偿顺序

C.乙银行优先受偿

D.按两家银行的债权比例受偿


正确答案:A

第2题:

若该建设工程竣工且经验收质量合格,但江山房地产公司拒付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已知建设工程已经部分抵押给银行,且部分房屋已经全款出售。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若江山房地产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宏达建筑公司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则宏达建筑公司无权主张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B.宏达建筑公司可以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
C.宏达建筑公司就其工程款债权仅能就该建设工程中不涉及出卖给业主的剩余部分主张优先受偿
D.宏达建筑公司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或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答案:B,C
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二)》第23条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A选项错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二)》第21条第2款规定,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B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已支付全部或者大部分价款的商品房购买者,但优先于该建设工程的抵押权人。故C选项正确。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二)》第22条规定,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故D选项错误。综上,正确答案为B、C。

第3题:

甲船运公司将自己的“黑沙”号船舶抵押给乙公司,之后甲公司又将该船舶抵押给丙公司,再之后甲又将该船舶卖给了丁,并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那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假设乙、丙的抵押权未登记,则乙、丙无权追及于丁,乙、丙的债权转化为普通债权

B.假设乙、丙的抵押权均登记,则乙、丙可追及于丁拍卖该船舶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C.假设乙、丙的抵押权未登记,但仍然可以对甲享有优先权

D.假设乙的抵押权登记,丙的抵押权未登记,在乙追及于丁拍卖船舶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后所余部分价款,丙有权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A
 【考点】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之间的关系
  【解析】A项答案错误,当选。乙和丙的抵押权仍然是担保物权,所以乙和丙的债权并非转变成普通债权。B答案正确,不选。因为抵押权都登记了,所以设定在先权利在先,可以对抗丁。C项答案正确,不选。乙、丙的抵押权虽然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但仍属担保物权,所以乙、丙的债权并非转变成普通债权,仍具有优先性。D项正确,不选。乙的抵押权登记,丙的抵押权未登记,在乙追及与丁拍卖船舶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后,所余部分价款,丙有权优先受偿

第4题:

2017年4月1日,甲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景明写字楼项目,工期18个月,工程价款5000万元,甲公司应于2019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工程将要竣工时,甲公司因资金短缺,无力继续提供约定由其提供的部分建筑材料。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公司遂以自有资金500万元购买部分建筑材料用于该工程,工程如期完成。对于乙公司的垫资,双方未作任何约定。工程如期竣工验收后,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5000万元工程款,乙公司垫付的500万元建筑材料款也未支付。
2018年6月1日,甲公司为投资其他房地产项目,以在建的景明写字楼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3亿元,并于当日办理了抵押登记。该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全部偿还,尚欠丙银行借款本息2亿元。
2018年,乙公司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并于2018年7月1日以5亿元的价格,从丁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处受让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西山公寓住宅项目。乙公司向丁公司支付了4亿元土地转让金。根据双方约定,剩余1亿元应于2019年7月1日前支付完毕。同时,甲公司以景明写字楼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丁公司的1亿元土地转让金提供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西山公寓项目竣工后,因市场低迷而滞销。为缓解困境,乙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以西山公寓作抵押,从戊银行处获得一笔贷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双方约定,一旦乙公司连续3个月不能偿还借款利息,戊银行即可行使抵押权。
2019年12月3日,吴某以8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西山公寓住房一套,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但乙公司未将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的事实告知吴某。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19年12月27日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在申报破产债权时,乙公司就其5000万元的工程款和500万元的垫资款、丙银行就甲公司尚未偿还的2亿元借款本息、丁公司就其1亿元土地转让金,均主张以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全额优先受偿。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为2.7亿元。
鉴于乙公司停止偿还借款利息已超过3个月,2020年4月20日,戊银行行使对西山公寓的抵押权,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西山公寓。至此,吴某方得知其所购商品房已被设定抵押,遂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乙公司返还80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同时要求乙公司另行支付8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0万元工程款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万元垫资款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所欠丙银行的2亿元借款本息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所欠丁公司的1亿元土地转让金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如果不能全额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丁公司能否向甲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5)吴某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80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6)吴某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8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0万元工程款不能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根据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2019年1月1日)起计算。在本题中,乙公司主张优先受偿权时,距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已经超过6个月,不再享有优先权。
(2)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万元垫资款不能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根据规定,承包人的工程垫资,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在本题中,乙公司主张优先受偿权时,距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已经超过6个月,不再享有优先权。
(3)甲公司所欠丙银行的2亿元借款本息可以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根据规定,同一不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设定抵押时,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在本题中,丙银行的抵押权顺位优先于丁公司,因此丙银行的2亿元债权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
(4)①乙公司所欠丁公司的1亿元土地转让金不能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根据规定,同一不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设定抵押时,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在本题中,丙银行的抵押权顺位优先于丁公司,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2.7亿元,向丙银行支付2亿元后,丁公司只能就剩余的7000万元优先受偿;②不能向甲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根据规定,破产企业(甲公司)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企业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乙公司)求偿。
(5)吴某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80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根据规定,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6)吴某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8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根据规定,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第5题:

建筑公司与开发商签订了承建其开发项目中的商业大厦的合同,工程竣工后,因该开发商资金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工程款。依合同法,建筑公司的下列何种实现债权的方式是错误的?()

A:给予开发商一个合理期限,要求其还款
B:因发包人长期不支付工程款,遂与其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C:因发包人长期不支付工程款,遂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商业大厦拍卖,就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D:因发包人长期不支付工程款,遂将该商业大厦卖与另一开发商,就买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A、B、C三项均正确。承包人无权擅自将该工程卖与第三人以优先受偿。因此,D项错误。

第6题:

甲有一辆汽车,于2007年5月抵押给债权人乙,未登记,2008年1月甲有将该车抵押给了丙,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什么顺序清偿:()

A.丙优先受偿

B.乙优先受偿

C.乙丙按债权比例受偿

D.丙作为普通债权人受偿


参考答案:A

第7题:

2000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4年1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甲辩称乙起诉时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乙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B.乙元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C.丙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D.丙无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答案:A,D
解析:
。《合同法》第286条。

第8题:

建筑公司与开发商甲签订了承建甲开发项目中的商业大厦的合同,工程竣工后,因该开发商资金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工程款.依《合同法》,建筑公司的下列实现债权的方式正确的是:( )

A.给予开发商一个合理期限,要求甲还款

B.如果因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遂与甲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C.如果因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遂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商业大厦拍卖,就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D.如果因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遂将该商业大厦卖于另一开发商,就买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ABC
59.答案:A、B、C 考点: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讲解:《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ABC选项均正确。承包人无权擅自将该工程卖于第三人以优先受偿,D选项错误。

第9题:

2018年4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写字楼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工程造价4000万元,工期一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先行支付2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在工程竣工合格后一次付清。
2018年5月,乙公司从丙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租赁塔吊一台。双方约定:租金共计48万元,从2018年6月开始,按月分12期支付,每期4万元。双方未就乙公司拖欠租金时如何处理以及塔吊在租赁期满后的归属作出约定。
2018年8月,因遭受强台风袭击,塔吊损坏。乙公司为修复塔吊花去维修费3万元。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维修费,丙公司拒绝。为此,乙公司从2018年9月开始停止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乙公司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到期租金。2019年1月,丙公司通知乙公司:由于欠交4个月租金,乙公司须在2019年2月的租金支付日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否则解除合同。乙公司无奈,在2019年2月将剩余租金一次性全部交清。租赁期满后,丙公司要求乙公司返还塔吊,乙公司拒绝。
2018年10月,甲公司以在建写字楼作为抵押向A银行借款3亿元,期限1年。双方于2018年10月10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2018年10月12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9年4月,甲公司从丁公司借款5000万元,期限1个月,月利率3%,甲公司仍以在建写字楼作为抵押,并为丁公司办理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
2019年4月,乙公司如期完成工程建设,要求甲公司验收,并要求支付剩余2000万元工程款。甲公司验收合格,但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经多次催告,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
2019年6月,甲公司无力偿还丁公司借款,丁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甲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150万元。
2019年7月,乙公司请求人民法院拍卖甲公司写字楼。写字楼拍卖价款3.5亿元。乙公司要求首先清偿其工程款债权2000万元。A银行要求提存3亿元及利息以确保其债权到期后能获清偿。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丙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承担塔吊的维修费用?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在2019年2月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并说明理由。
(3)租赁到期后,塔吊应归属于谁?并说明理由。
(4)对于丁公司向甲公司主张的150万元利息,人民法院应支持多少金额?并说明理由。
(5)乙公司关于其工程款债权就该建设工程的拍卖所得优先受偿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A银行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
(7)A银行要求提存3亿元及利息,以确保债权到期后能获清偿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丙公司有权拒绝承担塔吊的维修费用。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乙公司)负有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2)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在2019年2月支付全部剩余租金。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3)塔吊归丙公司所有。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4)人民法院应支持100万元。根据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题中,月利率为3%,年利率为36%,超过了24%,故应按24%计算利息,应支付的利息=5000×(24%÷12)=100(万元)。
(5)乙公司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6)A银行的抵押权于2018年10月12日设立。根据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7)A银行的要求成立。根据规定,顺位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位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在本题中,写字楼的拍卖价款,应首先清偿乙公司工程价款2000万元,然后将应支付A银行的3亿元及其利息提存,剩余部分再向丁公司清偿。

第10题:

甲公司以一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300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其后,甲公司在该地块上开发建设住宅楼,由丙公司承建。甲公司在取得预售许可后与丁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丁交付了80%的购房款。现住宅楼已竣工验收,但甲公司未能按期偿还乙银行借款,并欠付丙公司工程款1500万元,乙银行和丙公司同时主张权利,法院拍卖了该住宅楼。根据物权法律制度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银行对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B.乙银行对该住宅楼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C.丙公司对该建设工程的优先受偿权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D.丙公司对该建设工程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丁对其所购商品房的权利

答案:A,C,D
解析:
(1)选项AB: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在本题中,乙银行仅对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住宅楼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乙银行抵押物的范围。(2)选项C:建筑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3)选项D: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消费者支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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