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单选题2017年4月1日,甲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将乙撞伤,因该事故乙对甲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无力偿还该债务。此时乙调查得知,丙欠付甲到期货款10万元未偿还,甲虽然没有对丙提起诉讼,但是已书面通知丙偿还该债务;丁在2016年4月1日将甲打伤,甲对丁享有5万元债权,丁一直不予偿还,甲已经对丁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A 因甲已经书面通知丙偿还债务,乙不得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B 因甲已经对丁提起诉讼,乙可以对丁提起代位权诉讼C 甲对丁的债权属于专属债权,乙不得对丁提起代位权诉讼D

题目
单选题
2017年4月1日,甲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将乙撞伤,因该事故乙对甲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无力偿还该债务。此时乙调查得知,丙欠付甲到期货款10万元未偿还,甲虽然没有对丙提起诉讼,但是已书面通知丙偿还该债务;丁在2016年4月1日将甲打伤,甲对丁享有5万元债权,丁一直不予偿还,甲已经对丁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

因甲已经书面通知丙偿还债务,乙不得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B

因甲已经对丁提起诉讼,乙可以对丁提起代位权诉讼

C

甲对丁的债权属于专属债权,乙不得对丁提起代位权诉讼

D

因乙对甲的债权专属于自身,乙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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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对乙享有2万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声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享有对丁的7000元债权还有三个月到期,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另外,乙在一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万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已经到期。对此,对下列哪项债权甲可以行使代位权?( )

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万元债权

D.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正确答案:D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湃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第12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清求权等权利。”乙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的1万元债权属于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专属于债务人本身,故不得代位行使。因此,C错误。乙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的5000债权则并非专属于债务人,且已经到期,故可以代位行使。因此,D正确。乙对丁的7000债权因为未到期,也不符合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因此,A错误。乙对戊的8000元赌债是违法债权,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得代位行使。因此,B错误。

第2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20 万元,乙公司对丙公司和丁公司各享有到期债权20 万元,因乙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且无力偿还甲公司债权,甲公司通过诉讼代位行使对丙公司20 万元债权,获得胜诉判决。丙公司在向甲公司偿还10 万元后表示无力偿还。现甲公司提出下列主张,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A.请求乙公司偿还10 万元

B.代位行使乙公司对丁公司的10 万元债权

C.请求乙公司承担10 万元的担保责任

D.申请执行丙公司的相关财产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本题中,甲公司行使代位权已获得支持,丙公司向甲公司偿还20万元,这导致甲公司与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归于消灭。因此,丙公司无力还款,乙公司既不再负偿还责任,也不负担保责任,故A选项错误。由于甲公司对乙公司已无任何请求权,故其也无权代位行使乙公司对丁公司的债权,B选项错误。由于丙公司无力还款,作为债权人,甲公司有权申请执行丙公司的相关财产,故D选项正确。
【相关考点梳理】(一)代位权的行使
1.代位权的行使方式。代位权只能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诉讼的方式行使。①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②诉讼当事人的结构为:(a)原告:债权人。(b)被告:次债务人。(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债务人(注意:法院“可以”追加而不是“应当”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法解释(一)》第21条)。
3.次债务人可行使三种抗辩:①代位权欠缺成立要件的抗辩;②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经审查抗辩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
(二)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1.实体法上的效果。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2.诉讼法上的效果。债权人胜诉的:①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②其他必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第73条)。

第3题:

甲欠乙40万元的债务,丙欠甲80万元的债务,甲在对丙的债权到期后,一直没有行使该债权,致使其无力偿还对乙的债务。问:(1)乙能否行使甲的权利?为什么?(2)乙能否请求丙直接向自己履行义务?为什么?(3)乙的权利行使范围如何?


参考答案:(1)乙可以代位行使甲的权利。甲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乙造成了损害,乙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甲的债权,促使丙履行其对甲的债务。
(2)不能。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而乙丙之间并无合同关系。乙只能要求丙向甲履行义务。
(3)乙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以其40万元的债权为限。其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甲承担。

第4题:

(三)

甲对于乙享有100万元的债权,乙对于丙享有100万元的债权。因到期乙无力偿还甲的债权,又不及时行使对于丙的债权,甲提起代位权诉讼,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为被告

B.乙为被告

C.丙为被告

D.乙丙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AC
AC【解析】本题考查代为诉讼当事人的地位。《合同法》第16条规定,“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因此,甲是原告,丙是被告,乙处于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乙丙非共同被告。

第5题:

甲对乙享有50 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 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 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 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 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有( )。

A.乙对丁的7 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 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0 000债权

D.乙对丙的5 000元债权


正确答案:ABC

第6题:

甲、乙因债务纠纷致乙欠甲10万元货款,丁为乙的连带保证人。因甲另欠丙10万元债务,所以甲与丙于2003年6月19日约定将甲对乙之债权转移给丙,并于6月25日将此事通知了乙。但丁于6月30日将10万元货款还给了甲,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甲、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于6月25日成立

B.因丁不知甲和丙之间的债权转让,所以丁之保证合同不能同时转移

C.虽然丁偿还了甲10万元,但丙仍可向乙要求偿还10万元

D.甲接受丁之10万元为不当得利


正确答案:AB
「考点」不当得利;债权让与
「解析」债权的转让协议于双方达成协商一致时便成立,只是在通知债务人后方能生效,故本题转让协议应于6月19日成立,A不正确;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债权转让后只能向受让人偿还债务,让与人接受的为不当得利,故D正确。根据债的主体的相对性,丙为新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丙有权要求乙履行债务,故C正确。债权转让的,根据《担保法》第22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故B说法不正确。

第7题:

下列哪种情形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A.甲欠乙10 万元到期未还,乙并未催促甲还款,但甲制定了债务清偿计划

B.甲对乙享有10 万元债权,未经乙的同意,甲将债权让与给了丙。并通知乙

C.甲欠乙10 万元到期未还,丙欠甲8 万元到期未还,己对雨提起代位权诉讼

D.甲对乙享有10 万元到期债权,乙下落不明,甲在乙所在地的《深圳日报》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诉讼时效规定》第16 条规定: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140 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据此,A 项情形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规定》第19 条第1 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据此,B 项情形可以中断诉讼时效。需要注意的是,债权转让无需债务人同意。《诉讼时效规定》第18 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据此,c 项情形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规定》第10 条第l 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140 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字、盖章或者虽未字、盖章但能够以其它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据此,债权人应当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公告,故D 项情形不能中断诉讼时效,当选。

第8题: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正确答案:B

第9题:

甲欠乙5万元,乙欠丙5万元,丙的债权到期后,乙无力偿还,还不愿意行使对甲的债权,丙提出了代位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诉讼的被告为甲,原告为乙,因为丙以乙的名义提出

B、在该诉讼中,甲可以向丙主张其对乙的抗辩

C、如果甲提出对丙的债权异议,法院不予审查

D、如果乙的另一个债权人丁也对甲提出了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并不能合并审理


参考答案:B

第10题:

丙欠甲10万元,但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甲正为此苦恼,恰好因生意往来甲欠乙10万元并 已届清偿期,甲遂对乙表示要将对丙的债权转让给乙,但故意不告知其巳过时效的情况。乙表 示同意,甲遂通知了丙。当乙向丙主张债权时,被丙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还款。正好,乙也 因一笔交易欠丙10万元,同时,乙对丁享有到期债权但是怠于履行。已知:丁因出差途中遭遇 车祸,目前享有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可获得10万赔偿款,其他身无分文(生意一直亏损)。乙 见丙拒绝履行债务,自己也拒绝清偿对丙的到期欠款。乙旋即又向甲表示撤销债权让与,要求 甲还款。甲不肯,甲乙二人发生纠纷。
甲、乙、丙三者协议及法律效力的判断错误的一项是()。
A.甲、乙协议将甲对丙的债权转让给乙,并通知丙,该转让成立
B.甲、乙协议将甲对丙的债权转让给乙,应经过丙的同意
C.乙有权向丙主张债权
D.丙主张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可以同时对抗甲和乙,有权拒绝清偿


答案: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 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可 见,债权让与只需通知,无须取得债务人同意。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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