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问答题2018年8月,中国证监会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甲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18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解聘了原公司经理王某,并聘任张某为公司经理。甲公司于3月10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随即大跌。经查:甲公司副经理陈某于3月3日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抛售2万股。  (2)2018年4月1日,持有甲公司6%股份的乙公司向丙银行贷款2000万元,并以其所持有的甲公司6%的股份设定了质押。乙公司于4月2日告知甲公司董事

题目
问答题
2018年8月,中国证监会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甲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18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解聘了原公司经理王某,并聘任张某为公司经理。甲公司于3月10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随即大跌。经查:甲公司副经理陈某于3月3日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抛售2万股。  (2)2018年4月1日,持有甲公司6%股份的乙公司向丙银行贷款2000万元,并以其所持有的甲公司6%的股份设定了质押。乙公司于4月2日告知甲公司董事会,但甲公司对该信息一直未进行任何披露。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的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公司副经理陈某于3月3日抛售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对该信息一直未进行任何披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丙银行的质权何时设立?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①甲公司提交临时报告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自董事会就该项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2018年3月1日),在2个交易日内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②陈某于3月3日抛售甲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在本题中,陈某作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自该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其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2)①甲公司对该信息一直未进行任何披露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任一个股东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提交临时报告。②丙银行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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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中国证监会2011年4月在对甲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10年2月10 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甲公司于2010年3月10日将其注销。 (2)2010年3月1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奖励职工而收购本公司6%的股份,收购资金6000万元全部计入甲公司的成本费用,截至2011年4月10日,收购的股份尚未转让给职工 (3)2010年5月,经甲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王某同甲公司进行了一项交易,王某从中获利20万元。 (4)甲公司董事张某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2010年5月10日,连续18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A股东,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监事会直至6月15日仍未对张某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韵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王某的收入应如何处理?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A股东还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时,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在本题中,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问超过了10 日。
(2)①收购股份的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②将收购资金全部计人成本费用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③将收购股份转让给职工的时间不符台规定。根据规定,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3)①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②王某的收人应当归甲公司所有。
(4)A股东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上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题:

假设事后证明,乙公司并不存在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的事实,此事系甲公司道听途说的消息,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应实际履行

B.甲公司应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

C.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D.甲公司仍可以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B

【解析】《合同法》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具有举出对方有法定的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之可能情形存在的确切证据的义务,否则,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的不安抗辩权主张不能成立,并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3题:

2010年4月,某市劳动行政部门在对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甲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09年9月1日,张某发现甲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日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张某自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张某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下列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

A、因甲公司未依法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张某可以随时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B、如张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无需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C、如张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 2001年1月1日起算

D、如张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10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正确答案:A
专家解析:正确答案:AD   题型:常识题   难易度:难 
(1)选项A: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选项B: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3)选项C: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算;而在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起计算;
(4)选项D: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算,在本题中,补偿年限为2年(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10000元(2个月×月工资5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第4题:

甲公司是上市公司,以下与甲是一致行动人的有( )。[2014年12月真题]
Ⅰ..甲的员工李某的弟弟
Ⅱ.持有甲30%股份的某自然人,与甲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Ⅲ.为甲提供融资安排的某信托公司
Ⅳ.与甲公司联营的乙公司

A:Ⅰ、Ⅱ
B:Ⅱ、Ⅳ
C:Ⅲ、Ⅳ
D:Ⅰ、Ⅱ、Ⅳ

答案:B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83条第2款,Ⅱ项,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Ⅳ项,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的,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5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打算收购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如果甲公司实施对乙公司的收购行为,下列各项中,与甲公司不是一致行动人的有()。

A.甲公司的母公司
B.由甲公司总经理兼任董事长的丙公司
C.持有甲公司35%的股份,且同时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丁某
D.甲公司财务总监的表姐夫,且其表姐夫持有乙公司5%的股份

答案:D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投资者中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为投资者的一致行动人,但这些亲属仅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

第6题:

中国证监会的某证券监管派出机构在对甲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06年2月10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甲公司于3月10日将其注销。

(2)2006年4月1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奖励职工而收购本公司6%的股份,收购资金6000万元全部计入甲公司的成本费用,截至7月1日,收购的股份尚未转让给职工。

(3)2006年5月,经甲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王某同甲公司进行了一项交易,王某从中获利20万元。

(4)甲公司董事张某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2006年5月10日,连续18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A股东,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监事会直至6月15日仍未对张某提起诉讼。

(5)2006年6月,乙公司严重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给甲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但甲公司怠于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王某的收入应如何处理?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A股东还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连续18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A股东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1)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时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在本题中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超过了 10日。 (2)首先甲公司收购股份的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其次甲公司将收购资金全部计入成本费用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 (3)首先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其次王某的收入应当归甲公司所有。 (4)A股东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l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上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A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时,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在本题中,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超过了 10日。 (2)首先,甲公司收购股份的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其次,甲公司将收购资金全部计入成本费用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 (3)首先,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其次,王某的收入应当归甲公司所有。 (4)A股东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l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上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A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欲收购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如果甲公司实施对乙公司的收购行为,下列各项中,与甲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是( )。

A.甲公司的母公司

B.与甲公司同时受控于A公司的丙公司

C.持有甲公司35%的股份,且同时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丁某

D.乙公司的董事长张某的亲姐姐,持有本公司1%的股份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核一致行动人的范围。根据规定,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法定的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第8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欲收购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如果甲公司实施对乙公司的收购行为,下列各项中,与甲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是()。

A、甲公司的母公司

B、与甲公司同时受控于公司的丙公司

C、持有甲公司35%的股份,且同时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丁某

D、乙公司的董事长张某的亲姐姐,其持有甲公司1%的股份


参考答案:ABCD

第9题:

2018年1月1日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发行普通股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4元,股票的发行收入已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股本”科目的金额为(  )万元。

A.0
B.500
C.2000
D.1500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应确认的“股本”科目的金额=500×1=500(万元)。

第10题:

以下情形中,可认定为上市公司收购方的一致行动人的有( )。
Ⅰ.某上市公司股东甲和乙,乙为甲公司的董事,甲与乙为一致行为人
Ⅱ.为上市公司某自然人股东收购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非银行法人
Ⅲ.持有上市公司股东甲35%股权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持有上市公司1%的股份
Ⅳ.持有上市公司股东乙35%股权的法人单位,对乙有重大影响
Ⅴ.投资者甲与乙存在合伙关系

A:Ⅱ、Ⅳ
B:Ⅱ、Ⅲ、Ⅳ
C:Ⅰ、Ⅱ、Ⅳ、Ⅴ
D:Ⅰ、Ⅱ、Ⅲ、Ⅳ、Ⅴ

答案:D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83条第2款规定,Ⅰ项,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Ⅱ项,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Ⅲ项,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Ⅳ项,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构成一致行动人;Ⅴ项,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的,构成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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