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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题规范类文书的主旨所在是总则部分的制定()。

题目
填空题
规范类文书的主旨所在是总则部分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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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法律文书具有鲜明、突出的主旨,主旨是指制作某种文书的()和文书的()。


正确答案:目的;中心思想

第2题:

会议主旨文书是指什么?


正确答案: 指体现会议主要议题,阐明会议宗旨、任务和要求的文书。

第3题:

诉讼文书的写作要求包括()。

A.主旨明确

B.主旨具体单一

C.结构严谨

D.格式规范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简述规范类文书起草的具体做法。


正确答案: 起草是制定规范类文书的关键环节,具体做法是:
(1)成立由分管领导人参加,由具有较高政策及文字水平和专业知识人员组成的起草小组负责起草工作。
(2)明确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广泛进行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着手起草工作。
(3)草案拟成后,应经过起草部门领导集体讨论通过。

第5题:

简述规范类文书的特点。


正确答案: 规范类文书具有以下特点:
(1)制定主体具有广泛性与限定性。
(2)效用具有限制性和等级性。
(3)总体构成具有规范性和严密性。
(4)生效周期具有相对稳定性。
(5)制定具有程序性和特殊性。

第6题:

具有“办事准则、活动依据、行为规范”特征的文书是()

  • A、计划类文书
  • B、规章类文书
  • C、建议类文书
  • D、告知类文书

正确答案:B

第7题:

论述规范类文书正文的总则、分则、附则所包含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规范类文书正文的总则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①制定依据:即制发文书的前提条件与根据。主要作用在于表明文书的权威性与可靠性。常以引叙用语“根据”、“依据”、“遵照”等引出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指示、有关会议精神以及有关客观情况等依据性材料。
②制定目的(宗旨)和任务:即行文动机和作者要达到的结果。这是文书的主旨所在,文中一切内容表达都应围绕此表述。常用介词“为”、“为了”等引出相关内容。
③适用范围:即对文书中使用的有关名词术语的含义的规定。其作用是规范全文对有关名词术语的表达,明确界定其涵盖范围,防止产生歧义,影响文书效力。常用“××是××××”,或“本文(条例、规定、办法等)所称××是××××”等方式予以表达。
④主管部门:即对文书的执行或监督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机构,以有利于将文书的执行落在实处。该项目有时也可视具体情况置于“分则”或“附则”中。
(2)分则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分则部分指接在总则之后的具体内容。通常将其或按事物的逻辑顺序,或按各部分内容的相互联系,或按工作活动程序以及惯例分条列项,集中编排。表达奖惩办法的条文紧接在具体规范之后,也可单独构成“罚则”或“奖罚则”,作为分则的最后条文。
(3)附则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①施行程序与方式:即规定制定与实施办法的权力责任、根据、原则、方法、步骤,规定对文书的内容及其实施作出权威性解释等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关。其作用是有利于保证文书的法定权威和效用。如“本实施办法由办公厅综合秘书处负责解释”。
②有关说明:主要用于说明该文书与其他文书之间的关系,规定附件的效用、数量以及不同文字文本的效用(包括产生争议时以何种文本为准)等。在规定与其他文书之间的效用(包括产生争议时以何种文本为准)等。在规定与其他文书间的关系时,应明确与之有关的其他文书同时有效、废止、或是部分废止。有时做笼统说明;有时则需将有关文书的标题一一列出。
③施行日期:对文书正式生效实施时间的规定。施行日期的界定形式通常有三种:即时生效形式——规定自文书发布之日起施行;定时生效形式——另行规定实施时间(发布与实施日期之间留出一段时间用于准备或过渡);参照生效形式——规定以另一规范类文书的实行实践作为施行日期,或规定本文施行日期由其他相关规范类文书决定。

第8题:

规范类文书的组成部分包括什么?


正确答案: 文件标题、题注、章节标题、正文。

第9题:

规范类文书的特征有哪些?


正确答案: 规范类文书的特点有:
(1)作用的约束性。这是规范类文书最基本的共同特点,其效力所涉及的时间、空间、人员(组织)范围取决于作者的法定权限与规范的内容。不同层次的规范类文书对于一定范围内的有关组织、人员分别具有法律、行政、组织、道德的强制力、约束力和执行效力,有关组织或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否则会受到法律、行政、组织纪律的处罚、处分。
(2)作者的限定性。规范类文书的制发者,必须依法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形成相关层次的规范类文书,否则制发的文书无效。
(3)形式的规范性。由于国家尚未制定有关立法技术方面的法律,目前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暂行条例》和地方各自制定的规定来处理规范类文书制定中的有关问题(包括体式问题)。据此,规范类文书的文种使用、语言运用、内部结构、外部形式,均有其特定的、严格的要求。即使是规章制度类文书,也将分条列项作为起码规范,否则不称其为规范类文书。
(4)效用的稳定性。规范类文书中规定的行为规范、指责目标所针对的是一般的普遍性问题而不是个别的、具体问题;涉及的是多数人而不是个别人;适应的是客观实际的发展需要而不是偶发的、局部的、表面的需要,因此它具有相对稳定的生效周喜。
(5)制发的程序。为了保证规范类文书的特定效力,其制发程序严格而规范。如法规类文书的制定程序的每一环节均有专门规定,少一个也不能生效。
(6)内容的严密性。各层次规范类文书具有严格的效力等级。制发时,要注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协调;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性抵触;下一层次的规范类文书不得与上一层次的规范类文书相抵触。

第10题:

()文书的纲是总则部分。


正确答案:规范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