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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制定和处理规范类文书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题目
问答题
制定和处理规范类文书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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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处理信访文书的过程中有哪些工作制度?


正确答案: 信访文书处理的工作制度有:
①呈阅制度;
②登记制度;
③交办制度;
④转办制度;
⑤催办制度;
⑥回告制度;
⑦审查结案制度;
⑧复信制度;
⑨来访文书归档制度;
⑩保密与回避制度。

第2题:

制作实施文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正确答案: 1、右键点击案件名称、案件编号,可察看纳税人基本信息、案件综合信息和稽查报告等案件相关信息。
2、文书制作完毕保存后,提请部门审批之前仍可以修改,文书状态为“文书在制作”。提请部门审批后文书不可以再修改,文书状态为“正在部门审批中”,如果文书状态为“正在局长审批中”,文书内容不可修改。如果文书通过审批,则文书状态为“文书通过审批”,文书内容不可以修改。如果文书没有定义部门,局长审批则文书一直处于在制作状态,文书内容可以修改。

第3题:

文书翻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参考答案:

做好准备工作,选择合适的感光片,配光,调焦,选择曝光条件。


第4题:

规范类文书的主旨所在是总则部分的制定()。


正确答案:目的和任务

第5题:

证明办理规范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为纳税人开具证明其生产经营、纳税情况、进出口业务等税务文书和完税凭证及核销相关文书过程中提供的服务规范,包括2类22个事项。


正确答案:正确

第6题:

规范类文书的常用文种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条例。用于对某一相同的行政工作比较全面地、系统的规定。
(2)规定、办法。规定,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做部分的规定。办法用于对行政工作比较具体的规定。
(3)章程、简章。章程,适用于规定一个组织或团体的组织规程及活动规则。简章,用于规定某项工作、某一事项的办理原则、要求、方式方法。
(4)守则、规则。守则用于规定一定范围内的有关人员共同遵守的规则。规则用于规定一定范围内某项工作、活动中大家应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
(5)准则、细则。准则用于党派、团体、机关规定所属成员的行为、道德规范。细则是为具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而制定的解释性、操作性得详细规则。
(6)规程、制度、公约。规程用于对某一社会组织的某项工作、活动的任务、操作过程和规范作出分解性说明。制度是用于规定有关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程序。公约用于规定人民群众在自觉自愿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共同约定遵守的事项。

第7题:

制定和调整抄表计划有哪些注意事项?


正确答案: 客户抄表日期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调整抄表日期,必须上报审批;抄表日期变更时,应考虑到客户对阶梯电价的敏感性,抄表责任人员必须事前告知客户;新装客户的第一次抄表,必须在送电后的一个抄表周期内完成,严禁超周期抄表;对每月多次抄表的客户,严格按《供用电合同》条款约定的日期进行抄表;抄表计划的调整只影响本次的抄表计划,下次此抄表段生成抄表计划时,仍然是按照区段的原始数据形成计划。如果想彻底修改,需要到抄表段管理中进行调整。

第8题:

具有“办事准则、活动依据、行为规范”特征的文书是()

  • A、计划类文书
  • B、规章类文书
  • C、建议类文书
  • D、告知类文书

正确答案:B

第9题:

规范类文书的特征有哪些?


正确答案: 规范类文书的特点有:
(1)作用的约束性。这是规范类文书最基本的共同特点,其效力所涉及的时间、空间、人员(组织)范围取决于作者的法定权限与规范的内容。不同层次的规范类文书对于一定范围内的有关组织、人员分别具有法律、行政、组织、道德的强制力、约束力和执行效力,有关组织或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否则会受到法律、行政、组织纪律的处罚、处分。
(2)作者的限定性。规范类文书的制发者,必须依法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形成相关层次的规范类文书,否则制发的文书无效。
(3)形式的规范性。由于国家尚未制定有关立法技术方面的法律,目前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暂行条例》和地方各自制定的规定来处理规范类文书制定中的有关问题(包括体式问题)。据此,规范类文书的文种使用、语言运用、内部结构、外部形式,均有其特定的、严格的要求。即使是规章制度类文书,也将分条列项作为起码规范,否则不称其为规范类文书。
(4)效用的稳定性。规范类文书中规定的行为规范、指责目标所针对的是一般的普遍性问题而不是个别的、具体问题;涉及的是多数人而不是个别人;适应的是客观实际的发展需要而不是偶发的、局部的、表面的需要,因此它具有相对稳定的生效周喜。
(5)制发的程序。为了保证规范类文书的特定效力,其制发程序严格而规范。如法规类文书的制定程序的每一环节均有专门规定,少一个也不能生效。
(6)内容的严密性。各层次规范类文书具有严格的效力等级。制发时,要注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协调;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性抵触;下一层次的规范类文书不得与上一层次的规范类文书相抵触。

第10题:

制定和处理规范类文书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正确答案: 制定与处理规范类文书的注意事项是:
(1)以法律法规作依据。规范类文书应按其不同的法定效力层次,明确制定时的法律法规依据。
(2)体现较强的操作性。一般来说,规范类文书是对比较成熟的管理方式方法归纳综合后的系统化、条款华,一般要求形成规范化、符合法理的、程序化的管理监督机制和模式,执行部门依照条文即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应注意与实际工作的发展相适应,不滞后,不脱节,以增强规范类文件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如果有关法律和规章本身已具备很强的操作性,则不宜再制发配套的其他规范类文书。
(3)坚持备案审查制度。即对制发的规范类文书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备案,对其合法性、规范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这是一条有效的监督途径,对于维护法制与政令的统一,减少违法和不当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4)检查执行情况。在规范类文书执行一段时间后,应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执行结果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文件本身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是否便于操作;修改的意见、建议等。检查结果应予以上报或有关范围内容通报,以起到监督作用。
(5)及时清理。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规范类文书也应适时进行立、改、废,并根据法律程序进行。领导机关应在一定时期内对其进行清理,并采用发文或公布方式将已废止的规范类文书的目录告知有关单位与部门,以保证规范类文书的权威。
(6)高度重视立法技术。制定规范类文书,除了把好内容关外,还要高度重视其立法技术,这直接影响规范类文书的效力和严肃性。立法技术包括:起草过程中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从形式上来说,主要是文字及篇章结构的表达与组织,如文种的选用、标题的拟写、章节的策划、内容的真实度、措辞的规范化、生效日期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