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问答题被告人王某,男,25岁,某工厂工人。由于不满妻子叶某生下一个女儿,经常对其打骂,终于叶某不堪忍受丈夫对自己的虐待和羞辱,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并判决双方离婚。区法院受理后,依法将起诉书副本送达了王某。王某恼羞成怒,更是变本加厉,无奈之下,叶某跑到法院寻求保护。承办此案的审判员谢某见状,十分气愤,于是决定立即拘传王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发出警告。为此,谢某填写了拘传票,由法警将王某拘传到法庭,然后关在法庭的被告候审室内。第二天下午,审判员谢某对其进行了审问、批评,在王某承认错误

题目
问答题
被告人王某,男,25岁,某工厂工人。由于不满妻子叶某生下一个女儿,经常对其打骂,终于叶某不堪忍受丈夫对自己的虐待和羞辱,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并判决双方离婚。区法院受理后,依法将起诉书副本送达了王某。王某恼羞成怒,更是变本加厉,无奈之下,叶某跑到法院寻求保护。承办此案的审判员谢某见状,十分气愤,于是决定立即拘传王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发出警告。为此,谢某填写了拘传票,由法警将王某拘传到法庭,然后关在法庭的被告候审室内。第二天下午,审判员谢某对其进行了审问、批评,在王某承认错误,并保证不再殴打妻子后,将其释放。该案中,审判员谢某对王某采取的拘传措施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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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范某和李某结婚以后,对李某与其前妻所生之子小中十分不满,即采取冻饿等方式

对其进行虐待,后又发展到打骂,致使小中身受重伤。已知小中今年7周岁,则范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参考答案:虐待罪。

第2题:

王某经常打骂其妻,曾将她骗到外地欲将她抛弃,被其妻识破而未得逞。后他与人赌搏,因无力偿付赌债而以其妻抵债,其妻认为只要不受毒打,干什么都行,王某也声称:老婆输给人,我再讨一个。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下列哪些犯罪( )

A.遗弃罪

B.侮辱罪

C.虐待罪

D.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查虐待罪的认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359条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从实践来看,虐待行为主要是指采取不给饭吃、有病不治疗或者殴打体罚等方法从身体上或者精神上对他人进行折磨的行为,此类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则应以虐待罪追究行为人之刑事责任。从本题中王某的行为来看,他经常对其妻进行打骂,以至其妻因为害怕其毒打而同意以自己抵赌债,情节已经达到严重之程度,王某之行为已构成虐待罪。至于他后来用妻子抵债的行为,由于其妻子是一个有行为能力人,而且他妻子本人也同意了,因此不构成犯罪。因为本题要求选择不符合的答案,故除C选项以外,其他选项均符合要求,本题答案为ABD。

第3题:

被告人林某自从有了“外遇”以后,向妻子王某提出离婚,王某不答应。为此,林某对王某进行虐待、折磨,经常打骂并且不给饭吃,致使王某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数次被打成轻微伤送进医院。林某的行为属于( )。

A.连续犯

B.牵连犯

C.吸收犯

D.继续犯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继续犯。

第4题:

共用题干
王某怀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某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某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某发生争吵。王某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妇叶某的住所(当时叶不在家),并对刘某进行殴打、捆绑,反锁屋门将刘某拘禁达一天之久。刘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承认与王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王某的胁迫下,先后三次给家人打电话,要家人将30万元放在某公园指定场所,刘某的家人并未照办。不久,叶某返回住所,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未加制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信称:刘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刘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王。王某叫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于是,王某留下叶某看管刘某,自己去取赃款。在王外出取钱之时,刘某哀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并称王某心狠手辣,钱到手后,决不会放过叶某。叶某恐惧,将刘某放掉,并和刘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王某。人们赶到公园时,王某早已携款逃走。请回答以下1~4题。

假设王某在犯罪过程中杀害了刘某,其行为构成:()
A:绑架罪
B:故意杀人罪
C:抢劫罪
D: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

答案:A
解析:
【考点】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别。详解:抢劫是当场取得财物;绑架罪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后,向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勒索财物或者其他不法利益。本题中,王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刘某做人质,构成绑架罪,而不是抢劫罪,故选ACD项。


【考点】共同犯罪中的既遂认定。详解:绑架罪在控制被害人时已经既遂,绑架罪为继续犯,既遂后,经了解,叶某加入,构成承继共犯,也是绑架罪既遂。叶某之后放走被害人的行为不是中止,因为既遂为犯罪终局形态,之后无中止。


【考点】从犯的认定与实行犯的概念。详解:叶某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叶某直接实施《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行为,属于实行犯。


【考点】绑架罪包容故意杀人罪。详解:绑架过程中杀害人质的,不实行数罪并罚,只定绑架罪。

第5题:

王某怀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发生争吵。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妇叶某的住所(当时叶不在家),并对刘某进行殴打、捆绑,反锁屋门将刘拘禁达一天之久。刘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承认与王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王的胁迫下,先后三次给家人打电话,要家人将30万元放在某公园指定场所,刘的家人并未照办。不久,叶某返回住所,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未加制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信称:刘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刘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王。王某叫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于是,王某留下叶某看管刘某,自己去取赃款。在王外出取钱之时,刘某哀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并称王某心狠手辣,钱到手后,绝不会放过叶某。叶某恐惧,将刘某放掉,并和刘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王某。人们赶到公园时,王某早已携款逃走。
叶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
A.主犯 B.从犯 C.胁从犯 D.实行犯


答案:D
解析:
。绑架罪侵犯的法益是公民的人身权利,犯罪人使用暴力控制被害人,使其逃脱显著困难的,犯罪就达到了既遂状态,而不要求行为人实际取得财物。王某控制人质之后,绑架罪就既遂。但是,由于人质一直被其控制,在人质被释放或者解救以前,不法状态一直持续。叶某返回住所,王某以实情相告后,叶某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恐吓被绑架人家属,勒索财物,属于在不法状态持续过程中参与犯罪,应成立承继的共犯,其行为也属于既遂状态。需要注意,在王某外出取钱之时,刘某哀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叶某因为恐惧,而将刘某放掉,并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王某,这些行为都属于叶某犯罪既遂以后的悔罪表现,而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第6题:

王某怀疑其妻与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发生争吵。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妇叶某的住所(当时叶不在家),并对刘某进行殴打、捆绑,反锁屋门将刘拘禁达一天之久。刘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承认与王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王的胁迫下,先后三次给家人打电话,要家人将30万元放在某公园指定场所,刘的家人并未照办。不久,叶某返回住所,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未加制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信称:刘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刘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王。王某叫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于是,王某留下叶某看管刘某,自己去取赃款。在王外出取钱之时,刘某哀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并称王某心狠手辣,钱到手后,决不会放过叶某。叶某恐惧,将刘某放掉,并和刘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王某。人们赶到公园时,王某早已携款逃走。据此,请回答{TSE}问题。

王某的行为不属于:( )

A.敲诈勒索罪

B.绑架罪

C.抢劫罪

D.非法拘禁罪


正确答案:ACD
【考点】绑架罪;抢劫罪
【解析】绑架罪是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因此,绑架罪中的索取财物,只能是向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者索要财物,否则就谈不上将被绑架人作为“人质”了。而敲诈勒索罪利用被害人固有的缺点和弱点,或者欺骗手段编造缺点和弱点(吓唬),这里又要区别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了,抢劫罪中的暴力手段必须达到足以抑制对方反抗的程度,以一般人难以反抗即可,但不要求事实上抑制了对方的反抗。因此,以不足以抑制对方反抗的轻微暴力取得他人财物的,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如果都是以暴力威胁,则看其是否有当场实现的特性。看威胁的暴力是否可以当场实现,而不是看是否当场取走财物,抢劫罪与绑架罪的明显区别在于客观方面的不同特点,且抢劫的暴力、胁迫行为直接指向被抢劫人.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指向同一,不同于绑架罪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指向不一的情况。

第7题:

王某决意与其妻离婚,其妻拒不同意。王某遂多次在亲友面前及其妻同事面前对其妻进行侮辱嘲弄,贬低其人格,让其当面出丑。其妻实在不堪忍受,留下遗书,服毒自杀。王某的行为构成()

A.虐待罪

B.诽谤罪

C.侮辱罪

D.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C

第8题:

石某长期受到丈夫的虐待。在与石某的交流巾,社会工作者了解到石某与丈夫结婚时双方感情融洽,互敬互爱。婚后丈夫想要一个男孩,可是,石某生下的却是女孩。从此丈夫开始对石某不断打骂、虐待。石某也认为生不出男孩是自己无能,对丈夫逆来顺受。如果采用增能理论介人,社会工作者应该()。

A.帮助石某认识不生男孩不是自己的错

B.帮助石某认识自己的权利

C.对石某进行家庭治疗

D.在社区巾宣传男女平等

E.帮助石某加人女性维权互助小组


正确答案:ACE
【答案】ACE。本题考核的是增能理论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的运用。社会工作强调尊重服务对象,帮助他们增强能力,让他们自己对问题和需要作出判断,鼓励有相同处境的人建立互助团体,在团体中促进个体意识的觉醒,摆脱无力感状态,建立自尊心,共同推动社会公平与正义。

第9题:

共用题干
王某怀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某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某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某发生争吵。王某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妇叶某的住所(当时叶不在家),并对刘某进行殴打、捆绑,反锁屋门将刘某拘禁达一天之久。刘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承认与王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王某的胁迫下,先后三次给家人打电话,要家人将30万元放在某公园指定场所,刘某的家人并未照办。不久,叶某返回住所,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未加制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信称:刘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刘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王。王某叫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于是,王某留下叶某看管刘某,自己去取赃款。在王外出取钱之时,刘某哀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并称王某心狠手辣,钱到手后,决不会放过叶某。叶某恐惧,将刘某放掉,并和刘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王某。人们赶到公园时,王某早已携款逃走。请回答以下1~4题。

叶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
A:主犯
B:从犯
C:胁从犯
D:实行犯

答案:B,D
解析:
【考点】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别。详解:抢劫是当场取得财物;绑架罪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后,向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勒索财物或者其他不法利益。本题中,王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刘某做人质,构成绑架罪,而不是抢劫罪,故选ACD项。


【考点】共同犯罪中的既遂认定。详解:绑架罪在控制被害人时已经既遂,绑架罪为继续犯,既遂后,经了解,叶某加入,构成承继共犯,也是绑架罪既遂。叶某之后放走被害人的行为不是中止,因为既遂为犯罪终局形态,之后无中止。


【考点】从犯的认定与实行犯的概念。详解:叶某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叶某直接实施《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行为,属于实行犯。


【考点】绑架罪包容故意杀人罪。详解:绑架过程中杀害人质的,不实行数罪并罚,只定绑架罪。

第10题:

共用题干
王某怀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某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某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某发生争吵。王某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妇叶某的住所(当时叶不在家),并对刘某进行殴打、捆绑,反锁屋门将刘某拘禁达一天之久。刘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承认与王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王某的胁迫下,先后三次给家人打电话,要家人将30万元放在某公园指定场所,刘某的家人并未照办。不久,叶某返回住所,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未加制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信称:刘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刘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王。王某叫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于是,王某留下叶某看管刘某,自己去取赃款。在王外出取钱之时,刘某哀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并称王某心狠手辣,钱到手后,决不会放过叶某。叶某恐惧,将刘某放掉,并和刘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王某。人们赶到公园时,王某早已携款逃走。请回答以下1~4题。

叶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
【考点】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别。详解:抢劫是当场取得财物;绑架罪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后,向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勒索财物或者其他不法利益。本题中,王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刘某做人质,构成绑架罪,而不是抢劫罪,故选ACD项。


【考点】共同犯罪中的既遂认定。详解:绑架罪在控制被害人时已经既遂,绑架罪为继续犯,既遂后,经了解,叶某加入,构成承继共犯,也是绑架罪既遂。叶某之后放走被害人的行为不是中止,因为既遂为犯罪终局形态,之后无中止。


【考点】从犯的认定与实行犯的概念。详解:叶某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叶某直接实施《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行为,属于实行犯。


【考点】绑架罪包容故意杀人罪。详解:绑架过程中杀害人质的,不实行数罪并罚,只定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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