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单选题甲省乙县法院与丙省丁县法院发生管辖争议无法协商,对此案享有指定管辖权的法院是()A 甲省高级人民法院B 丙省高级人民法院C 最高人民法院D 丁县所在地市中级法院

题目
单选题
甲省乙县法院与丙省丁县法院发生管辖争议无法协商,对此案享有指定管辖权的法院是()
A

甲省高级人民法院

B

丙省高级人民法院

C

最高人民法院

D

丁县所在地市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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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某为A市甲县人,王某到B市乙县开办玩具厂,后因经营不善致玩具厂歇业,拖欠玩具设计开发人张某工资近2万元,张某是C市丙县人,为讨要工资.对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遂向法院起诉。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此案下列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

A.A市甲县法院

B.B市乙县法院

C.C市丙县法院

D.A市甲县法院和B市乙县法院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B。劳动争议案件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该类案件应当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第2题:

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Y省A县法院

B.Y省B县法院

C.Y省C县法院

D.W省D县法院


正确答案:ABCD

第3题:

第 60 题 田某认为有管辖权的甲县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市中级法院起诉。市中级法院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决定自己审理

B.指定本辖区乙县法院管辖

C.书面告知田某向甲县法院起诉

D.报请省高级法院确定


正确答案:ABC
参见《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

第4题:

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1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B: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C: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D: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B
解析: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管辖因违反专属管辖而无效,本题中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丁县法院管辖,故应选B。

第5题: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王大明因债务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张小鹏诉至甲县法院,甲县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张小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乙县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不应再移送管辖
B.甲县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不应移送管辖
C.虽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但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乙县法院应当与甲县法院协商解决管辖问题

答案:A,D
解析:
考查管辖恒定原则及指定管辖制度。《民诉解释》第38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故A项表述错误,B项表述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受送人民法院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报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故D项错误。

第6题: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王大明因债务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张小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张小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乙县法院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ABCD
ABCD。

第7题: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BC

第8题:

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1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B.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C.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D.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第9题: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王大明因债务 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张小鹏诉至甲县法院,该 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 张小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 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 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 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 错误的?( )
a.乙县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不应再移送管辖
3.甲县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不应移送管辖
c.虽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但不得将该案 送还甲县法院
d.乙县法院应当与甲县法院协商解决管辖问题


答案:A,D
解析:
。根据管辖恒定原则乙县法院无管辖权,故D项错;根据《民亊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受送人民 法院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报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故D项错误。

第10题:

共用题干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请回答第95-97题。

依据法律,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答案:C
解析:
本案是云峰公司的两个股东许某与葛某就云峰公司是否解散发生的争议,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4条的规定,股东就公司解散提起诉讼的,应以公司为被告。因此,许某是本案的原告,云峰公司是本案的被告。故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C、D都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C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其余选项的法院均无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诉的种类的相关理论,许某提出公司解散的诉讼实际上是要消灭公司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故选项A是不正确的,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因此,B项错在后半句,法院是可以作出保全决定的。许某应当提供担保且采取的保全措施不应当影响公司正常经营,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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