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

单选题张某的户籍及常住地为南京,目前在上海工作,如张某需委托其父亲代为出售其名下座落于杭州的不动产,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张某必须在不动产所在地,即杭州办理委托书公证书B 张某可以在上海办理委托书公证书C 张某可以在杭州办理委托书公证书

题目
单选题
张某的户籍及常住地为南京,目前在上海工作,如张某需委托其父亲代为出售其名下座落于杭州的不动产,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张某必须在不动产所在地,即杭州办理委托书公证书

B

张某可以在上海办理委托书公证书

C

张某可以在杭州办理委托书公证书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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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09年3月张某以一栋房产作价38万元与李某、王某成立了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继承、损益分担和财产份额退还办法。2009年10月张某在一次车祸中死亡,其未成年的儿子张小某成为其唯一继承人,夏某为张小某未成年时的监护人。张某死亡时,合伙企业债务为15万元。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自死亡时自然退伙,张小某因继承自然成为合伙人

B.张某自死亡时自然退伙,经李某、王某同意,张小某可以成为合伙人,暂由夏某代为行使其权利

C.若合伙协议未约定,李某、王某也不同意夏某代为行使张小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的情况下,夏某仍然有权代为行使张小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D.若张小某不愿意成为合伙人,则李某、夏某应该将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收归本企业所有


正确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第2题:

张某为自己所有的房屋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险,张某与邻居李某交恶,李某放火将张某的房屋烧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如经友人调解,李某公开向张某赔礼道歉。张某表示不以任何形式追究李某的责任,则李某的损失可以由甲保险公司承担

B.保险人自接到事故通知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C.如保险公司向张某赔偿保险金后,友人调解成功,则张某依然有权表示放弃追究李某的责任

D.如张某与李某因此相爱并迅速结婚,则保险公司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ABCD
《保险法》第60~62条。第62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60条第l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虽张李结婚,但李先前行为为故意行为,故D选项依然错误。

第3题:

赵某为某期货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一日,赵某被派去跟客户张某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赵某与张某的下列约定错误的是( )。

A.向张某作获利保证

B.与张某约定分享利益

C.与张某约定共担风险

D.不得未经张某委托或者不按照张某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


正确答案:ABC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应当事先向客户出示风险说明书,经客户签字确认后,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期 货公司不得未经客户委托或者不按照客户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向客户做获利保证;不得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第4题:

第 97 题 下列关于张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A.假设张某为国家工作人员,则张某构成介绍贿赂罪

B.假设张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则张某不构成介绍贿赂罪

C.无论张某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都不构成犯罪

D.无论张某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都构成介绍贿赂罪


正确答案:D
[考点]介绍贿赂罪
[答案及解析] D。李某原先并不认识王某,而在张某的撮合下,李某才与王某拉上了关系。正是因为张某的介绍行为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由于介绍贿赂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论张某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其介绍贿赂罪都应成立。

第5题:

下列关于张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A. 假设张某为国家工作人员,则张某构成介绍贿赂罪

B.假设张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则张某不构成介绍贿赂罪

C.无论张某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都不构成犯罪

D.无论张某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都构成介绍贿赂罪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李某原先并不认识王某,而在张某的撮合下,李某才与王某拉上了关系。正是因为张某的介绍行为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由于介绍贿赂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论张某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其介绍贿赂罪都应成立。

第6题:

甲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一项技术开发合同,甲公司委托张某开发一套软件,3个月后,张某交付了技术成果,甲公司付清了报酬。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双方没有约定,则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张某

B.如双方没有约定,则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C.如张某取得专利权,甲公司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D.如张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公司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


正确答案:ACD
本题涉及委托开发技术合同中技术成果的权属问题。依《合同法》第339条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第7题:

在本镇人民代表选举过程中,选民张某因不识字,故口头嘱咐17 岁的儿子代写选票,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张某委托他人代写选票无需征得选举委员会的同意

B.张某不能委托儿子代写选票,因为儿子还没有选举权

C.如张某能够独立书写选票,则不能委托他人代写

D. 如张某是因身体残疾不能写选票,也可委托其儿子代写选票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依据《选举法》第36 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可见,只要是委托人信任的人都可以成为代写选票的受托人,无论他是不是选民。故B 项说法错误。

第8题:

在镇人民代表选举过程中,选民张某因不识字,让其17岁的儿子代写选票。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如张某能够独立书写选票,则不能委托他人代写

B.张某不能委托儿子代写选票,因为儿子没有选举权

C.如张某因身体残疾不能写选票,也可委托其儿子代写选票

D.张某委托他人代写选票必须征得选举委员会的同意


参考答案:B

第9题:

张某家在东北,春节回家过年,单位的同事李某委托其代为购买人参;同事赵某委托其购买鹿茸,张某都同意了.则张某和李某、赵某之间的代理属于( ).

A.共同代理

B.单独代理

C.消极代理

D.积极代理


参考答案BD

第10题:

北京永城茶叶公司派业务员张某到杭州采购20万元的一等西湖龙井茶,以便在当月的旺季销售。张某到达杭州后,遭遇车祸,只好委托朋友王某代为采购。王某于是就以永城公司的名义与杭州鼎盛茶叶公司签订了20万元的茶叶购销合同。货到北京后,永城公司发现其中价值5万元的茶叶已发霉,于是以此为借口拒绝接受全部茶叶,并要求鼎盛公司赔偿损失。以下关于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是:()

A:张某委托王某采购,必须事先征得永城公司同意
B:张某只能在20万元的限度内委托他人采购,但张某可以委托王某一人采购,也可委托两人采购
C:王某作为张某的委托代理人,不需要直接对永城公司的损失负责
D:永城公司有权拒绝接受该笔20万元茶叶

答案:B
解析:
《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A项错误,因为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复代理应当以代理权为限,转托的人数法律没有限制,B项正确;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非代理人的代理人,C项错误;《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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