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

问答题王某,男,四十二岁,四川省XX县人,初中文化,与妻子同在江苏省某市电缆厂工作六年余。因在劳动过程中与工友发生口角将对方打伤,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三年,2014年6月15日报到入矫。王某入矫以来表现基本稳定,能遵守各项管理教育规定,继续在原工厂工作。现因母亲生病住院,提出请假申请欲回四川老家探望并照顾母亲,请假时间初定二十天。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王某的请假事项应如何办理?

题目
问答题
王某,男,四十二岁,四川省XX县人,初中文化,与妻子同在江苏省某市电缆厂工作六年余。因在劳动过程中与工友发生口角将对方打伤,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三年,2014年6月15日报到入矫。王某入矫以来表现基本稳定,能遵守各项管理教育规定,继续在原工厂工作。现因母亲生病住院,提出请假申请欲回四川老家探望并照顾母亲,请假时间初定二十天。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王某的请假事项应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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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原告张某与邻居李某共同外出经商,二人因利润分配发生争执。某日,李某到张某家索要,与张某发生争执,并发生厮打,后原告张某将李某打伤。事后,张某所在乡派出所几次找到张某要求其承担李某的医疗费用。原告拒付。据此,张某所在地市劳动教养工作领导小组,对张某作出劳动教养2年的决定,并将张某送进劳动教养所劳动教养。张某不服,其妻子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的妻子无权起诉

B.王某的妻子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C.王某的妻子有权以王某的名义起诉

D.王某的妻子既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也可以王某的名义起诉


正确答案:C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C项正确。在这里王某的妻子本身并不具有诉讼的主体资格,她只能以王莱的名义起诉。

第2题:

根据有关规定,在劳动教养管理工作中,遇有下列哪些重大情形的,应当及时上报上级主管机关并认真调查处理,写出书面专题报告( )。

A.劳动教养人员甲与乙发生口角,甲将乙杀死

B.劳动教养人员李某、王某和张某集体逃跑

C.劳教人员郑某的家属来所探望,与管理人员发生争吵

D.劳教人员葛某等5人食物中毒


正确答案:ABD
根据有关规定,在劳动教养管理工作中,遇有下列重大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电话上报上级主管机关直至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局,并认真调查处理,写出书面专题报告:劳教人员暴乱、行凶杀人、聚众闹事等重大案件;劳教人员中发生3人以上集体逃跑、重大疫情、中毒、爆炸、伤亡等重大事故;劳教警察严重违法乱纪致劳教人员死亡、重伤、致残的案件;冲击劳动教养管理所、劫持劳教人员事件;与所外单位、群众发生重大纠纷事件。

第3题:

下列哪些情况经警告无效后可以使用武器( )

A、王某正用菜刀砍李某

B、刘某持木棒拦路抢劫一妇女

C、张某溜入一居民住宅行窃,被户主发现后,用木棒打伤户主后逃跑

D、李四等人与王五等人因口角发生扭打,在双方用拳头互殴过程中,造成多人软组织出血,民警到现场后口头制止不了


参考答案:A

第4题:

女职工王某因在孕期,领导认为她不能胜任工作,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从8月25日起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该公司最迟应于(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
A、7月25日
B、8月10日
C、8月25日
D、用人单位现在不得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D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合同。参见教材P131。

第5题:

共用题干

下列赠与可以撤销的是:
A:王某将房屋赠送给女朋友黄某,几日后黄某与王某的姐姐发生争执,打斗中将王某的姐姐打成重伤
B:张某将一辆卡车赠送给儿子张大山,张某年老,丧失了劳动能力,张大山对张某不尽赡养义务
C:赵某将房屋赠送给女朋友李某,条件是1年内李某与赵某结婚,1年后李某提出与赵某分手,并且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钱某,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D:孙某将一辆轿车赠送给周某,周某某日与孙某发生口角,将孙某推倒,孙某后脑着地摔死,孙某的妻子忙于处理孙某的后事,孙某死后8个月孙某的妻子要求撤销孙某对周某的赠与

答案:A,B,C
解析: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146条的规定,A选项中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之日起由乙公司承担,因此货物毁损,乙公司仍应当支付货款,所以A选项当选。《买卖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62条,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入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不当选。B选项中丙公司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丁公司不能使用,意味着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丁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设备的风险由丙公司承担,设备毁损,丁公司有权不支付设备价款,所以B选项不当选。D选项中庚公司交付的房屋虽然有一扇玻璃破碎,但是根本未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张某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房屋的风险应由张某承担,张某应向庚公司支付房屋价款,所以D选项当选。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ABD选项正确。本题中每一期的付款都达到全部价款的1/5,因此即使甲公司最后一期付款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都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
本题中租赁期限届满,赵某继续居住,李某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不是2年,而是不定期,因此李某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收回房屋,所以A选项不正确。原租赁合同有效,赵某有权居住,赵某的居住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不正确。赵某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交付租金,所以D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
互易合同是互相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李某仅是同意孙某在自己的房屋中居住,并不是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孙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承揽合同是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并且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本题中李某不是定作人,对孙某创作油画没有要求,孙某也不是按照李某的要求完成工作,所以不是承揽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本题中孙某为李某画油画是以李某提供房屋给孙某居住为对价的,不是无偿的,所以不是赠与合同。租金一般以现金的方式计算,但是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以实物为租金,本题中孙某和李某约定孙某以油画作为居住李某房屋的对价,油画即为孙某租赁李某房屋的租金,所以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租赁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据此,本题中仅在A选项中李某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A选项中受赠人黄某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姐姐,王某的姐姐是王某的近亲属,因此王某可以撤销对黄某的赠与,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张大山对张某负有赡养义务,张大山不尽赡养义务,因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中李某违反赠与中约定的义务,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虽然李某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赵某只是不可以要求李某返还赠与物,但是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正确。依《合同法》第193条的规定,D选项中周某的行为致使孙某死亡,孙某的妻子作为孙某的继承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孙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孙某的妻子自孙某死亡之日起8个月方提出撤销,已经丧失了撤销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6题:

XX县某生猪定点屠宰场在开办过程中需向下列哪个单位()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A.XX县农林局

B.XX县商务局

C.XX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D.XX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正确答案:A

第7题:

(二)

王某与张某发生口角,王某一怒之下顺手将李某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打向张某,致张某轻伤。请回答95-97题。

95.对由王某造成的伤害,张某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A.向法院提起自诉

B.向公安机关控告

C.向检察院控告

D.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ABCD

第8题:

某市第三小学六年级学生刘某因与同学王某发生口角将对方打伤,被派出所民警王某某(王某之叔)予以1天拘留,则就此事赔偿请求人应为( )

A.刘某

B.刘某之父母

C.刘某父母所委托的律师

D.A或B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国家赔偿请求人。
《国家赔偿法》第6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根据本条规定,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限制行为能力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刘某之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刘某父母所委托的律师是其父母的代理人都没有独立的提起诉讼的权利。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

第9题:

2015年3月,王某到某建筑公司打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工资3000元,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7天,不享受年休假,合同履行期间发生 伤残,公司概不负责。2015年6月,王某在施工中因操作不当被砸伤。王某认为自己被砸伤属于工伤,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公司却以王某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王某 劳动合同。王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被砸伤为工伤,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经济补偿。
下列劳动合同约定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王某与某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期1年
B.王某与某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日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7天
C.王某与某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伤残,公司概不负责
D.王某与某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不享受年假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制定和履行应该合法化。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额外时间加班用工企业需要支付加班费;故B选项的合同约定不合法;用工单位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故C错误;员工享有休假权,故D选项的约定违法。此题选A

第10题:

王某,男,四十二岁,四川省XX县人,初中文化,与妻子同在江苏省某市电缆厂工作六年余。因在劳动过程中与工友发生口角将对方打伤,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三年,2014年6月15日报到入矫。王某入矫以来表现基本稳定,能遵守各项管理教育规定,继续在原工厂工作。现因母亲生病住院,提出请假申请欲回四川老家探望并照顾母亲,请假时间初定二十天。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王某的请假事项应如何办理?


正确答案: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王某的书面请假申请后,应当审核其请假事由的真实性,经核实确认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当填写《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司法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如果经批准同意,司法所应当发放准假通知书,写明社区服刑人员姓名、外出事由、期限和目的地。情况紧急的,司法所可以向社区服刑人员电话告知准假决定,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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