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
定金
质押
抵押
第1题:
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可以约定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该金钱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该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收受该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该种性质的金钱在法律上称为( )。
A.保证金
B.预付款
C.违约金
D.定金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定金的概念。题目所述情况属于合同担保中的定金担保。
第2题:
()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对方给付一定的金钱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3题:
合同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由当事人一方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是【 】
A.违约金
B.预付款
C.押金
D.定金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根据担保法理论,下列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说法正确的有( )。
A.定金的给付一般是在订立合同之时,也可以在订立合同之后未履行之前,而不是在违约时支付
B.定金不仅适用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还适用其他合同,而违约金只能适用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
C.定金主要是担保作用,违约金则反映的是合同的责任
D.定金的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总金额的20%,而违约金没此限制
E.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定金是由法律规定的
第7题:
第8题:
定金指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金额,给付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订金。定金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 )
A.20%
B.15%
C.10%
D. 5%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