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权投资基金而言,政府监管不应直接干预基金机构内部的经营管理,监管范围应严格限定在基金市场失灵的领域
市场失灵要求政府干预,但现代市场经济的政府干预应是“适度”的干预,即政府监管应适度
政府监管体现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市场经济的实践及经济学的理论都已经证明,市场不是万能的,而是存在其自身无法克服的种种缺陷,即市场失灵
应完善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自律机制、健全基金机构内控机制和培育社会力量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基金机构内控和社会力量监督的积极作用,形成以政府监管为核心、行业自律为纽带、机构内控为基础、社会监督为补充的“五位一体”的监管格局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广义的基金监管是指有法定监管权的()对基金市场、基金市场主体及其活动的监管。
A.政府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基金机构内部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力量
B.政府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社会力量
C.媒体、行业自律组织
D.政府机构、基金机构内部控制监督部门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狭义的基金监管一般专指( )依法对基金市场、基金市场主体及其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A.基金行业自律组织
B.基金机构内部监督部分
C.政府基金监管机构
D.社会力量监督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