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问答题试述民法上的相邻关系与环境保护法的关系。[2016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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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试述民法上的相邻关系与环境保护法的关系。[2016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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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述票据法律关系之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正确答案: 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指票据的基础关系(或称票据的实质关系)。这些非票据关系大体可分为三种:
1.票据原因关系。
2.票据预约关系。
3.资金关系。
常见的资金关系有以下数种:
(1)付款人处有出票人可支配的资金。这种资金关系在支票中最为常见。
(2)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订有信用合同,付款人允诺为出票人垫付资金(若是支票,称透支合同)。
(3)付款人对出票人欠有债务。
(4)虽未订有契约,但付款人因信用关系代出票人付款。
(5)付款人或承兑人于付款后,得向出票人请求补偿。

第2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

  • A、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 B、人与物的关系
  • C、人与自然的关系
  • D、人与环境要素的关系

正确答案:A

第3题:

试述与消费者保护法之间的关系


参考答案:

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属于经济法范畴,它们都将私法规范和公法规范溶为一体,都规定了多元的法律责任。不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从保护特定的主体——即消费者——的角度规范市场关系的,因此其以民事规范和民事责任为主,以行政规范和行政处罚为辅。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规范经营者的市场行为为出发点的,具有鲜明的行为法属性,因此在其规范和责任方面,民事规范、民事责任与行政规范、行政处罚二者并重。


第4题:

问答题
试述正确处理正式领导与非正式领导之间的关系。[2011年真题]

正确答案:
(1)正式领导者和非正式领导者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对组织内的成员都具有影响力。正式领导者可以运用合法的权力来影响下级的思想和行动,必要时可以采用权力的消极形式来影响下级;而非正式领导者的影响力完全基于组织内部成员对他的信赖。因此,其号召力和影响力是不可低估的。
(2)正式领导与非正式领导者的区别在于:
①正式领导者拥有组织结构中的正式职位、权力和地位,其重要功能表现为通过领导活动达到组织的目标。他通常按照组织给予他的权力、按照正式的沟通路线、按照严格的规章制度进行活动。而非正式领导者不拥有正式的职位、权力和地位,他的领导者地位主要是因他具有某方面的才能而取得的,他是凭借其本人的魅力而赢得众人的拥戴的。非正式领导总是按人们的需要进行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感情为其宗旨。
②正式组织中的领导职位并不因某一领导者的离职而消失,这一职位可以由他人填补;而在非正式结构中,非正式领导者的离去很可能导致整个非正式组织的解体,因为他是整个非正式组织活动的中心和发动者。
(3)在现实生活中,正式领导者与非正式领导者常常会发生背离。产生这一背离的原因是:
①某些正式领导者并不具有权威,这使得非正式领导者的作用和影响力就显得尤为巨大。
②正式领导者是组织指定的,而非正式领导者则是组织内成员自发选择的,这一指定和选择在实际上往往发生差异而不能统一。
③非正式领导者的身份使得他比较易于适应组织和环境的变动,而这一点也正是正式领导者所缺乏的。
(4)正确处理正式领导与非正式领导的关系应做到:
①一个成功的领导者应该集正式领导与非正式领导于一身。一个明智的领导者在发挥其正式领导作用的同时,要十分重视发挥非正式组织的作用和功能,即尽可能地满足下级人员的精神方面的需要,满足他们的自尊和自我归属感,充分注意人的价值,这样就能更好地行使其领导者的功能。
②注意协调同非正式领导者的关系,注意使他们的作用有助于组织目标的完成。非正式领导者的可靠之处在于有雄厚的群众基础。对于那些德才兼备的非正式领导者,可以把他们吸纳到正式结构中来,让其担任正式的领导职位。
③改善正式领导,消除潜伏在等级体制中的对抗性因素。如果一个正式领导者注意培养自己的开明的领导作风,注意在追求组织目标的同时也能满足组织成员的需要,会有助于上下级关系的协调和融洽,有助于调动各成员的积极性,从而也有助于组织目标的完成。
④在必要情况下,对那些妨碍正式组织目标实现的非正式领导者加以取代,从而促成整个非正式组织的瓦解,或改变非正式组织的影响,使其向有利于实现组织目标的方向转化。
解析: 暂无解析

第5题:

试论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民法的关系


正确答案: 关系:
⑴在专门的环境污染防治法出现之前,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依靠民事侵权救济机制加以解决
⑵民法中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如人身

第6题:

环境保护法与经济法、民法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1.环境保护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主要体现为:环境保护法是从保护环境因素着眼,以减少或者减免人类活动造成的污染、浪费、破坏以及物种的灭绝,维护生态平衡,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人类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即生态效益;经济法是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是将其作为“资源”,目的主要是为了经济利益。
2.环境保护法与民法的关系主要体现为:环境保护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环境因素中的森林、草原、土地、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是着眼于各国环境因素之间乃至每个环境因素内部的相互关联性。
民法对环境因素的保护着眼于保护其所有权、使用权关系,并不以其关联性为条件,也不是以危害生态平衡为宗旨。

第7题:

以下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它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 B、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
  • C、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决定因素中除了经济基础外还有自然因素
  • D、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综合性和广泛性
  • E、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具有强制性的社会关系

正确答案:A,B,C,D,E

第8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产生的条件是()。

A、现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的存在

B、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的存在

C、法律事实的出现

D、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主体的存在

E、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规定的权利的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


参考答案:AC

第9题:

问答题
环境保护法与经济法、民法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1.环境保护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主要体现为:环境保护法是从保护环境因素着眼,以减少或者减免人类活动造成的污染、浪费、破坏以及物种的灭绝,维护生态平衡,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人类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即生态效益;经济法是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是将其作为“资源”,目的主要是为了经济利益。
2.环境保护法与民法的关系主要体现为:环境保护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环境因素中的森林、草原、土地、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是着眼于各国环境因素之间乃至每个环境因素内部的相互关联性。
民法对环境因素的保护着眼于保护其所有权、使用权关系,并不以其关联性为条件,也不是以危害生态平衡为宗旨。
解析: 暂无解析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社会保障与劳动就业之间的关系。[2009年真题]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与劳动就业之间的关系如下: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的两个基本问题,两者之间互相联系、相互影响甚至相互制约。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的“安全网”和改革的“减震器”,对促进就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就业促进已经成为社会保障尤其是失业保障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失业保障在许多国家已经由被动的失业后补救转变为积极的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对促进就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就业率的提高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亦发挥着重要作用。
(1)社会保障促进就业
总体来讲,社会保障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着促进就业的作用:
①社会保障通过为陷入生活困境或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社会成员提供经济援助这一基本功能的发挥,使劳动者能够在维护体面的情形下尽快渡过难关,以更积极的姿态融入社会,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有利于积极就业。
②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到今天,已不仅仅是基本的生活保障制度,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教育福利的实施和对劳动者的职业与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劳动能力,使之能够应付繁复多变的市场风险。
③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形成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提高劳动力流动性和信息对称度,减少就业壁垒和摩擦性失业,可以缩短劳动者的失业周期,提高就业率。
(2)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发展
就业和社会保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社会保障的发展离不开就业。一方面,在现代社会中,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社会化,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面临着社会化的风险,对社会保障提出了更高的水平和规模要求。另一方面,就业为社会保障提供了发展和运行的经济和财政支援。
(3)利用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的措施
①通过建立统一、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劳动力市场发育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消除劳动力流动壁垒,实现就业市场化,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②建立就业导向型的失业保障制度,变失业保障为就业保障。“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失业保障制度不仅要为失业劳动者提供经济保障,而且应该在就业服务、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③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就业的功能。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如果实行一定的收入豁免政策,将促使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劳动,进而使其收入增加,生活状态得到改善,等等。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