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单选题财务顾问及财务顾问主办人出现( ),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①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尽职调查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得到有效执行的②未按照相关规定发表专业意见的③在受托报送申报材料过程中,未切实履行组织、协调义务、申报文件制作质量低下的④未依法履行督导义务的A ①②④B ①②③C ①③④D ①②③④

题目
单选题
财务顾问及财务顾问主办人出现(  ),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①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尽职调查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得到有效执行的②未按照相关规定发表专业意见的③在受托报送申报材料过程中,未切实履行组织、协调义务、申报文件制作质量低下的④未依法履行督导义务的
A

①②④

B

①②③

C

①③④

D

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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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时,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Ⅰ 监管谈话
Ⅱ 责令改正
Ⅲ 出具警示函
Ⅳ 刑事拘留
Ⅴ 更换主办人

A.Ⅰ、Ⅱ
B.Ⅲ、V
C.Ⅰ、Ⅱ、Ⅲ
D.Ⅰ、Ⅱ、Ⅲ、Ⅳ

答案:C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时,中国证监会可以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第2题:

某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了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中国证监会对其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监管谈话
B:责令改正
C:出具警示函
D:刑事拘留

答案:A,B,C
解析: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第3题:

某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了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中国证监会对其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监管谈话

B.责令改正

C.出具警示函

D.刑事拘留


正确答案:ABC
中国证监会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刑事拘留是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强制措施,属于司法机关的职权。

第4题:

中国证监会应当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
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的情形包括( )。
Ⅰ.未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或者公告的
Ⅱ.违反保密制度或者未履行保密责任的
Ⅲ.未依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
Ⅳ.未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发表专业意见的

A: Ⅰ. Ⅱ. Ⅲ. Ⅳ
B: Ⅰ. Ⅱ. Ⅲ.
C: Ⅰ. Ⅳ
D: Ⅱ. Ⅲ.

答案:A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39条的规定,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
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①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
尽职调查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得到有效执行的;②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发表专业意见的;③在受托报送申报材料过程中,未切实履行组织、
协调义务、申报文件制作质量低下的;④未依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⑤
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或者公告的;⑥
违反其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业务活动所作承诺的;⑦
违反保密制度或者未履行保密责任的;⑧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⑨唆使
、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审核工作的;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5题:

上市公司就并购重组事项出具盈利预测报告的,在相关并购重组活动完成后,凡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实现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 )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同时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A.90%
B.80%
C.60%
D.50%

答案:D
解析:
考点:上市公司就并购重组事项出具盈利预测报告的,在相关并购重组活动完成后,凡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实现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80%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实现盈利预测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50%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同时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第6题:

上市公司的股东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包括()。

A:监管谈话
B:罚款
C:出具警示函
D:责令改正

答案:A,C,D
解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59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①责令改正;②监管谈话;③出具警示函;④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⑤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⑥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第7题: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中国证监会一般不会采取( )。

A.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B.监管谈话
C.出具警示函
D.责令改正

答案:A
解析: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第8题:

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时,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Ⅰ.监管谈话

Ⅱ.责令改正

Ⅲ.出具警示函

Ⅳ.刑事拘留

Ⅴ.更换主办人

A、Ⅰ,Ⅱ
B、Ⅰ,Ⅱ,Ⅲ
C、Ⅲ,V
D、Ⅰ,Ⅱ,Ⅲ,Ⅳ

答案:B
解析:
B
根据《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时,中国证监会可以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第9题: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出现下列(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Ⅰ.违反其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业务活动所作承诺的
Ⅱ.未依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
Ⅲ.在受托报送申报材料过程中,未切实履行组织、协调义务、申报文件制作质量低下的
Ⅳ.违反保密制度或者未履行保密责任的

A. Ⅱ、Ⅲ
B. Ⅰ、Ⅱ、Ⅲ、Ⅳ
C. Ⅰ、Ⅱ
D. Ⅰ、Ⅲ、Ⅳ

答案:B
解析: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①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尽职调查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得到有效执行的;②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发表专业意见的;③在受托报送申报材料过程中,未切实履行组织、协调义务、申报文件制作质量低下的;④未依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⑤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或者公告的;⑥违反其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业务活动所作承诺的;⑦违反保密制度或者未履行保密责任的;⑧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⑨唆使、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审核工作的;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10题: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出现(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Ⅰ.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尽职调查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得到有效执行
Ⅱ.未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发表专业意见的
Ⅲ.在受托报送申报材料过程中,未切实履行组织、协调义务、申报文件制作质量低下
Ⅳ.未依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A.Ⅰ、Ⅱ、Ⅳ
B.Ⅰ、Ⅱ、Ⅲ
C.Ⅰ、Ⅱ
D.Ⅰ、Ⅱ、Ⅲ、Ⅳ

答案:D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①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尽职调查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得到有效执行的;②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发表专业意见的;③在受托报送申报材料过程中,未切实履行组织、协调义务、申报文件制作质量低下的;④未依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⑤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或者公告的;⑥违反其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业务活动所作承诺的;⑦违反保密制度或者未履行保密责任的;⑧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⑨唆使、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审核工作的;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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