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招聘考试(综合知识)

问答题甲、乙、丙分别在虎阳公司上班,一日,甲开车,乙丙随行。结果汽车翻下悬崖,甲受伤住院,乙回单位继续上班,突发心脏病,送医院抢救11小时后死亡。丙在下班后,到医院看望住院和正在抢救的工友,被广告公司广告牌上的金属字掉下。若虎阳公司和广告公司拒绝赔付,应当怎么办?

题目
问答题
甲、乙、丙分别在虎阳公司上班,一日,甲开车,乙丙随行。结果汽车翻下悬崖,甲受伤住院,乙回单位继续上班,突发心脏病,送医院抢救11小时后死亡。丙在下班后,到医院看望住院和正在抢救的工友,被广告公司广告牌上的金属字掉下。若虎阳公司和广告公司拒绝赔付,应当怎么办?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忽悠公司拒绝赔付甲乙的损失,甲乙应先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认定工伤,甲还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只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法院等依法维权。根据民事诉讼法丙应在一年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对广告公司的诉讼。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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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抢劫了乙的汽车,之后开车时与丙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丙的损害,则该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A.甲

B.乙

C.丙

D.保险公司


参考答案:A

第2题:

甲与乙公司签约后,乙公司对甲进行了专项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合同未到期,甲向乙公司提交了辞呈,并于第二天到丙公司上班。乙公司因为甲擅自离岗,造成重大损失。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自主择业
B、乙公司与甲约定服务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C、乙公司可以要求甲赔偿违约金
D、乙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服务期条款、违约金。详解:《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甲不能在递交辞呈的第二天就离职到其他单位上班,即甲的自主择业是受时间限制的,A选项说法错误。第22条前两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可见,乙公司可以与甲约定服务期,且有权要求甲赔偿违约金,BC选项正确。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D选项正确。

第3题:

甲雇佣司机乙为其接送孩子,一日,乙在开车接送甲的孩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将行人丙撞伤。后认定乙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丙的损失应由谁承当?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或乙


正确答案:A
《侵权责任法》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题目中乙接送孩子过程属于履行劳务关系,所以应该由接受劳务的甲承担责任。

第4题:

甲服装厂在乙公司订购20捆衣料,价值1万元,双方约定由甲先将货取走,10天以内,甲给乙送来支票。次日,甲委托丙汽车运输公司取走衣料,行至中途,因雷雨击断电线落在汽车上短路,引起汽车着火,结果汽车和衣料全部烧光,乙向甲索要货款,甲向丙索赔损失,丙也向供电部门提出赔偿损失。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货款()

  • A、有权
  • B、无权

正确答案:A

第5题:

甲、乙为夫妻,均无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生活独立,且与甲、乙往来较少。2003年春节期间,甲、乙驾马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马受惊狂奔,甲、乙被摔下悬崖。戊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尚存一点气息,戊遂将乙送往医院,但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甲、乙共有房屋三间。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的遗产由丙独自继承

B.甲、乙的遗产由丁独自继承

C.甲、乙的遗产由丙、丁平分

D.甲、乙的遗产归甲、乙所在的村所有

答案:B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知识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转继承的问题。本题中,甲先于乙死亡,甲乙无父母子女,甲的遗产应全部由乙继承,乙尚未实际取得遗产便死亡,则乙的遗产由乙的继承人继承。而乙的配偶、父母均先于乙死亡,乙没有子女,即乙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不存在,因而应由乙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乙的遗产。而乙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一个妹妹丁,因此,由丁继承乙的遗产,同时作为乙的法定继承人通过转继承而取得甲的遗产。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排除了选项A、C、D。 【评注】(1)熟记《继承法》关于继承顺序的法律规定;
(2)对于该考点的掌握应注意: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同时参加遗产的继承,他们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上述顺序参加继承。即首先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6题:

公司安排甲、乙、丙三人从周一开始上班,已知甲每上班一天休一天,乙每上班两天休一天,丙每上班三天休一天,那么三人第三次同时休息是星期( )。

A.日
B.一
C.二
D.三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星期日期问题。
第二步,甲每上班一天休一天,甲每2天休息一次;同理,乙每3天、丙每4天休息一次。三人同时休息的周期为2、3、4的最小公倍数12天。
第三步,第三次同时休息为第12×3=36(天),36÷7=5周……1天,三人第三次同时休息是星期一。
因此,选择B选项。

第7题:

甲家里养了一条非常凶猛的狼狗,为了防止狗出来伤人,甲用铁链将其拴在自己家中。乙丙两人素来有仇,丙一直寻机报复。后丙发现乙每天去上班都要从甲家门口经过,于是偷偷的潜入甲家,将其狼狗放开,第二天,乙去上班,经过甲家,最终被狼狗咬成重伤,对此,(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A.甲
B.乙
C.丙
D.甲、丙共同

答案:C
解析: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乙受到伤害是由于丙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8题:

甲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是:( )

A.甲持刀杀乙,乙在负伤逃跑过程中被其仇人丙发现,丙认为复仇良机不可失,便拔一枪击中乙,致乙死亡 、

B.甲杀乙致乙受伤,乙在住院治疗中,丙故意放火烧毁医院,乙因伤逃避不及而葬身火海

C.公务员甲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丙的利益,致丙产生持枪杀甲之念。公安人员乙极力锏止丙的行为,丙开枪杀死乙

D. 甲开枪射击立于悬崖之上的乙,乙虽未被枪击中,但因枪声所吓导致失足坠崖而死


正确答案:D
5.答案: D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讲解:关于A项。因果关系的断绝,是指条件关系本身被切断,即前条件对某一结果还没有起作用时,此时无关的后条件导致了该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条件下,前条件不是结果的原因,前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甲持刀欲杀乙,乙在逃跑过程中被其仇人丙发现并被丙射杀,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A项错误。关于B项。因果关系中断与介入因素之间的关系,是历年司法考试因果关系试题中比较抽象的考点。介入因素包括三类情形:自然事件、他人行为以及被害人自身行为。此时应该考虑介入因素的性质以及同先行行为之间的关系,即介入因素本身的出现是异常还是正常的、介入因素是独立于还是从属于先行行为?如果介入因素的出现是异常的、介入因素本身独立于先行行为,则先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切断而导致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反之,则先行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被切断而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本案中的甲致乙受伤,但发生了丙放火的行为这一介入因素,乙的死亡系由丙的放火行为所致,从而导致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切断,不存在因果关系。故 B项错误。关于C项。公安人员乙极力制止丙.导致丙开枪杀死了乙。这一行为其实与甲没有任何关系,不存在因果关系。故C项错误。关于D项。同样考查的是介入因素与因果关系中断之间的关系问题,可参考本题、B选项,得出正确结论。本案中的甲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故D项正确。

第9题:

甲骑乙公司运营的共享单车上班。途中,单车刹车失灵,甲躲闪不及,撞伤丙。丙的损 害应当

A.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由甲和乙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D.由甲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28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甲撞伤丙,是由于共享单车刹车失灵,而共享单车是由乙公司运营的,所以应当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项正确。

第10题:

甲抢劫了乙的汽车,之后开车时与丙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丙的损害,则该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 A、甲
  • B、乙
  • C、丙
  • D、保险公司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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