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9 国际私法

单选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 先要承认其效力,然后才交付执行B 对外国法院判决只进行形式性审查C 采取判决的方式承认其效力,以执行令的方式交付执行D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题目
单选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
A

先要承认其效力,然后才交付执行

B

对外国法院判决只进行形式性审查

C

采取判决的方式承认其效力,以执行令的方式交付执行

D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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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采用形式审查制度并以发执行令方式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国家是()

A、法国

B、中国

C、美国

D、德国


参考答案:D

第2题:

英国一当事人请求我国法院承认并执行该国作出的民事判决,我国法院收到申请后该如何处理?

A、审查后认为可以执行并判决承认该判决的效力,后发出执行令予以执行
B、审查后认为可以执行并裁定承认该判决的效力,后发出执行令予以执行
C、不予受理,直接退回
D、审查后认为可以执行,并按照该国外判决予以执行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1条的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第28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本案中,人民法院应该对该申请予以审查,认为可以执行的以裁定承认其效力,并发出执行令予以执行,而非直接依照该国外判决予以执行。

第3题:

关于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

B.在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问题上,中国法院不需做出实质性审查后发给执行令

C.如果某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时,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D.在我国受理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46.答案: D 考点:国际司法协助讲解:对于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或裁定,无论是由当事人直接申请还是由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都必须依照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互惠原则进行审查,所以A项正确。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在程序上采用形式审查的方式而不是实质性审查,所以B项正确;如果某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时,我国对该外国法院的判决是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所以C项正确。在我国受理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所以D项错误。

第4题:

现有一德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欲得到承认和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哪 些条件,德国法院的判决才能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
A.德国法院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
B.德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C.德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D.德国与我国締结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或有互惠关系


答案:B,C,D
解析: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并不需要外国法院的判决是依据我国法律作出的。

第5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


A.先要承认其效力,然后才交付执行

B.对外国法院判决只进行形式性审查

C.采取判决的方式承认效力,执行令的方式交付执行

D.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____外 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82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 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则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ABD 正确。

第6题:

法德两国都是以发执行令的方式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但两国的区别在于前者对外国法院的判决仅做程序审查,而后者则做实质审查。()


正确答案:错

第7题:

甲是西班牙公民,1998年甲在西班牙某法院向中国公民乙提起侵权之诉,2001年底西班牙法院作出终局判决。2002年西班牙法院依据我国和西班牙缔结的《中国和西班牙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承认与执行该判决时、

A、我国法院应当根据《中国和西班牙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进行实质性审查
B、如果我国法院在对承认与执行该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审查后,发现该判决具有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情形,则应当判决驳回申请
C、我国法院采取执行令的方式交付执行
D、如果2001年乙在国内法院就相同争议已经提起诉讼,则我国法院对该判决不予承认与执行

答案: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条约的规定,我国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既不对其作实质性审查,也不需要当事人就原判决的执行重新提出一个诉讼,只要根据法定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并认定符合执行要求的,即可作出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交付执行;如果我国法院在对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或请求进行审查之后,发现具有我国有关法律或条约中规定的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情形,则可裁定(而非判决)驳回申请,因此C项正确,A、B项错误。此外根据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或国内立法的规定,外国法院裁定、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须具备以下条件:(1)外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判决作出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关系;(3)外国法院具有管辖权;(4)诉讼程序公正、合法;(5)不存在诉讼竞合;(6)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不违背我国公共秩序。本题D选项是“诉讼竞合”的情形,故对该判决不予承认与执行,是正确选项。

第8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匡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

A.先要承认其效力,然后才交付执行

B.对外国法院判决只进行形式性审查

C.采取判决的方式承认效力,执行令的方式交付执行

D.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正确答案:C
【考点】外国法院判决的执行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委托执行的已经确定的判决、裁决,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社会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并且按照本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否则,应当退回外国法院。因此ABD项的表述都是正确的,C项中应是“采取裁定的方式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效力”,故是错误的。所以选C。

第9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A.先要承认其效力,然后才交付执行
B.对外国法院判决只进行形式性审査
C.采取判决的方式承认效力,执行令的方式交付执行
D.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答案:A,B,D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委托执行的已经确定的判决、裁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締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社会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并且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否则,应当退回外国法院,ABD正确。

第10题:

甲国秋叶公司在该国法院获得一项胜诉的判决,并准备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判决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该判决可以由甲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C、对外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承认,我国采取裁定方式
D、对与我国缔结司法协助条约的国家的法院判决,我国法院均应予以执行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可见,对于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和外国法院都可以提出申请,故选项A、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可见,我国采用裁定方式承认外国法院判决,选项C正确。对与我国缔结司法协助条约的国家的法院判决,应对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予以执行,否则不执行,故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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