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执行效果评估每年不得少于2次
证券公司应当自行或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对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
对于因投资银行类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证券公司,应当在30日内对内部控制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证券公司应当于评估工作完成后4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送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评估报告,说明评估及整改情况
证券公司委托外部机构对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估的,应当对外部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审慎调查,避免发生利益冲突。证券公司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可因委托外部机构而免除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A、定期检查工程工程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B、定期检查竣工决算制度的执行情况
C、定期检查工程工程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D、定期检查概预算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4题:
下列不属于内部控制审计部门职责的是()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9题:
第10题:
下列关于单位层面风险评估的说法中,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