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2012年8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2012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人
2012年12月,戊为房屋所有人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下列属于必要共同诉讼的是( )
A.甲将房屋分别租给了乙和丙,乙丙都没有按时支付房租,甲对乙和丙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房租
B.甲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甲经乙同意将房屋租给丙,丙未按期支付房租,甲乙向丙提起诉讼
C.甲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经双方协商,甲将属于自己的房间租给丙,乙将属于自己的房间租给丁,丙和丁未按时支付房租,甲乙提起诉讼
D.甲乙合租丙的房屋,未按期缴纳缴纳房租,丙对甲乙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房租
E.甲将与乙共有房屋出租给丙,丙在居住过程中擅自改造了房屋格局,且丙到期未支付房租,甲起诉丙要求其支付房租,乙起诉丙要求其对改造房屋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