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单选题谢某为著名影星,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2012年3月某出版社在中国境内出版发行了一本以谢某的个人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图书,该书作者为兰某。书中以谢某的大幅肖像、签名作为封面,并将谢某的个人感情生活经历作为该书的最大卖点,其中部分情节为作者捏造的虚假事实。该书上市以后,立即引发轰动。国内某知名网站将该书的全部内容上传至其网络社区,歪曲原文,渲染标题为“谢某首出传记自曝恋情”、“谢某自曝与某某相恋”,并转发到微博上,给谢某造成了负面的社会影响,高某在微博平台上转发了这一微博。该微博平台在审查该知名网站所发的

题目
单选题
谢某为著名影星,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2012年3月某出版社在中国境内出版发行了一本以谢某的个人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图书,该书作者为兰某。书中以谢某的大幅肖像、签名作为封面,并将谢某的个人感情生活经历作为该书的最大卖点,其中部分情节为作者捏造的虚假事实。该书上市以后,立即引发轰动。国内某知名网站将该书的全部内容上传至其网络社区,歪曲原文,渲染标题为“谢某首出传记自曝恋情”、“谢某自曝与某某相恋”,并转发到微博上,给谢某造成了负面的社会影响,高某在微博平台上转发了这一微博。该微博平台在审查该知名网站所发的关于谢某一书的微博之后,认为内容不实,将其删除。谢某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高某转发微博行为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A

在该微博平台删除相应微博后,高某不承担责任

B

高某应当与某知名网站承担连带责任

C

高某应当与微博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D

高某应当与微博平台、某知名网站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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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谢某于2003年去世,没有立遗嘱,其有一子甲,虽有抚养能力,但一直未与谢某一起生活,也未尽抚养义务。谢某长期与侄子乙一起生活,且谢某长期抚养一远亲丁。丁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则谢某的遗产处理正确的是()。

A.甲;乙和丙均能继承谢某的遗产

B.甲虽然是谢某儿子,但因其有抚养能力但未尽抚养义务,所以可以不分给其遗产

C.乙因为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的抚养义务,因此可以分得谢某适当遗产

D.丁是依靠谢某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因此可以分得适当遗产


参考答案:B, C, D

第2题:

王某(男)与谢某(女)婚后一直不育,经查为王某无生育能力。两人深思熟虑后决定进行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最后他们选择了某名校在校研究生杨某的精子进行了体外授精。依我国现行法律,谢某所生子女为()。

A.谢某自己的子女

B.谢某与杨某共同的子女

C.王某与谢某共同的子女

D.王某、谢某与杨某共同的子女


参考答案:C

第3题:

销售人员谢某协助客户投保了一份保险,后谢某将客户的信息透露给了另一家保险公司的朋友刘某。在此期间,刘某对客户进行了电话拜访和保险营销。客户对于谢某泄露自己个人信息的行为非常不满,投诉至公司。在公司的督促下,谢某主动上门向客户致歉,最终消除了客户的不满。1.销售人员谢某此行为违反《销售人员违规处理规定》哪项规定2.应给与何种记分处理


答案:1.该案因谢某未遵守保密义务,故意泄露了客户的信息,造成了客户的正常生活受到骚扰。符合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应认定其违规行为成立。
2.根据监管规定,对于谢某故意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原则上应予以记12分,解除代理合同。

第4题:

谢某为某电视台的著名栏目主持人,曾与何某在大学期间谈恋爱。何某为了炫耀,将谢某写给自己署有真实姓名的求爱信在互联网上传播,给谢某造成了不良影响。关于何某侵犯的谢某的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发表权

B.信息网络传播权

C.荣誉权

D.隐私权


正确答案:ABD

第5题:

孙某和谢某受某鞋店委托,去外地买一批皮鞋,其时,孙某与某乡办鞋厂勾结,购进一批劣质皮鞋,谢某并不知情。孙某得了好处后,送了一条高档香烟给谢某,谢某因为孙某是其师傅,也未多加过问。此案中,应负连带责任的。

A.孙某、谢某和乡办鞋厂

B.孙某和乡办鞋厂

C.孙某和谢某

D.谢某和乡办鞋厂


参考答案:B

第6题:

画家吴忠经常即兴作画,赠送好友谢某,几年后谢某已收藏吴忠画30多幅。谢某从中选出25幅,以《吴忠画册》为名出版了署名吴忠的25幅画,吴忠得知后十分气愤,认为谢某及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依照法律,谢某侵犯了

A、吴忠所赠画的财产所有权

B、吴忠对赠画的发表权

C、吴忠对赠画的展览权

D、吴忠的姓名权、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本题中谢某的行为并不是展览,而是发表、复制(展览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对于相对特定的人群进行原件或复制品的公开展示,所以展览行为可以反复进行。而发表是指一次性使作品对于一国的任何人群公开,使该国的任何人群都能享有知悉该作品的权利。所谓展览是对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进行公开展示,但绝不允许对原件或复制品再行复制,而本题中谢某对吴忠的作品进行了出版,出版行为必然包括复制行为。且本题中吴忠并未死亡,并不是《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情况。,谢某无权决定吴忠作品的发表与否。所以,B正确。

第7题:

甲公司能够完成该二手房交易的条件是()。

A、丁某将售房款分一半给谢某

B、谢某与网络公司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C、谢某与甲公司签订委托出售合同

D、谢某与丁某离婚


正确答案:BC

第8题:

当红歌星谢某与某剧院签订一演出合同,双方约定,谢某于元旦晚上在该剧院举办个人演唱会,出场费4万元。元旦晚上,大雪飘飘,寒风怒号,但观众还是早早来到剧院,期待一睹心中明星的风采。但谢某却擅自取消了该演出,观众气愤之极,纷纷要求退票。对此,剧院应怎么办?( )

A.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谢某履行合同

B.谢某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构成违约,剧院应自负损失

C.请求谢某赔偿损失

D.谢某不构成违约,但根据公平原则剧院可请求谢某承担部分责任


正确答案:C
本题涉及劳务合同的履行及不可抗力的认定问题。本题中,大雪飘飘,寒风怒号,不构成不可抗力,谢某取消演出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谢某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除责任,故BD选项错误,又因为,谢某与剧院之间的合同为劳务合同,具有人身性质的劳务合同不能请求强制执行,故A选项错误。谢某因违约行为应对剧院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为赔偿损失,故C选项正确。

第9题:

谢某与赵某于2004年结婚,2005年谢某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2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8年,谢某与赵某协议离婚,家具电器归谢某所有,房产归赵某所有。谢某向朋友所借的钱在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

A.由谢某偿还

B.由赵某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谢某偿还,赵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C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谢某虽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钱,但债务发生在谢某与赵某结婚之后,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借款所购房屋是为夫妻共同居住之用,故该笔借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答案为C。

第10题:

周某因举家搬迁,把一祖传刺绣屏风交朋友谢某代为保管,谢某将屏风置于无人居住的小屋内并锁好房屋。一日,谢某所在村庄遭遇罕见暴雨,雨水淹没谢某家所有物品,谢某虽尽力抢救,周某的屏风仍严重受损。对此,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谢某具有过失,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谢某具有过失,应给予适当赔偿
C:此事对谢某而言属不可抗力,不应赔偿
D:谢某系无偿保管且无重大过失,不应赔偿

答案:D
解析:
保管合同,又叫寄存合同、寄托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的保管物,并于保管期满后返还该物的合同,原则上为实践性合同、不要式合同,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以物品保管为目的,以保管行为为标的。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对保管物的保管。保管人对保管物的注意程度因保管合同的有偿还是无偿而有所差别。对于无偿保管,保管人应当尽到与保管自己物品同样的注意,承担重大过失赔偿责任。如果是有偿保管,保管人要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承担轻过失责任。例外情形是,为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商业经营场所对顾客寄存的物品不论有偿与否,都应尽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实际上,在商场这种特定场所的保管具有一定的间接有偿性。《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谢某对保管并没有过失,且该保管系无偿的,题目条件是遭遇罕见暴雨受损,结合推测命题者的出题意图,选择D是最为可取的。此外,保管合同还有两个重要考点,一个是保管人有权对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另一个是保管合同适用短期诉讼时效,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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