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机构、融资主体企业或项目走访记录
内部监测检查和排查结果
媒体报道信息
监管部门通报信息
合作机构披露信息
第1题:
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的风险信息经确认属实并可能最终对产品本金或收益带来损失的,可根据损失程度确定风险预警等级,其中存在本金损失可能的风险信息应认定为()预警信息。其余可能损失程度的风险信息认定为黄色预警信息。
第2题:
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的关注类产品是指存在逾期或违约风险信息,经综合判断可能出现本金及收益损失的产品。
第3题:
对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的风险信息进行预警时,存在本金损失可能的风险信息应认定为黄色预警信息。
第4题:
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的运营监控管理人原则上要求是业务发起机构()。
第5题:
为了对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的运营监控管理进行有效的考核评价,产品发起机构应于每年初()日内向总行私人银行事业部监控团队提交《私人银行产品年度运营风险监控管理评价报告》。
第6题:
媒体报道信息可作为私人银行推介产品风险信息的获取渠道之一。
第7题:
总行私人银行部与信托公司组合投资产品相关的职责不包括负责制定民生银行推介组合投资产品的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措施
第8题:
在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监控管理中,发起机构私人银行业务部门的风险及处置信息应及时上报总行私人银行事业部,但不需抄报同级资产监控部门。
第9题:
在私人银行推介产品监控管理中,资产托管部要注意防范合规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系统风险等。
第10题:
在私人银行推介产品运营情况的检查中,应综合包括走访记录、媒体报道、监管部门通报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