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中监督员
会计主办
上级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第1题:
出纳交接工作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共同完成。办理移交时,须对保管物品进行清查核对,账实相符后由交接双方当面点交清楚,留有书面记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三方签章,未办妥交接手续不得离岗。
第2题:
会计人员临时离岗或班间交接,需将其保管使用的会计专用印章移交他人,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应登记()。
第3题:
会计人员岗位变动,有关印章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由营业机构会计主管(或负责人)监交,并在《印章及重要物品保管使用登记簿》上签章。
第4题:
信用社交接会计档案应当办理交接手续,由移交人、接交人、()分别签字确认。
第5题:
一般会计人员的重要事项交接,应在交接清单或者登记簿上签章的是()。
第6题:
会计人员进行岗位调换或临时离岗由他人使用印章时,必须经业务主管或总会计批准,由其监督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填列有关内容并签章
第7题: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第8题:
重要会计业务印章使用人员调整的(包括)临时交接,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重要业务印章保管情况登记薄”,()应在登记薄上签章确认。
第9题:
会计人员进行岗位调换或临时离岗由他人使用印章时,必须经业务主管或总会计批准,由其监督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填列有关内容并签章。
第10题:
会计人员由于岗位调整、临时离岗和班间交接等原因需要转交他人使用印章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登记有关登记簿。属于临时离岗或班间交接的,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