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等情形时,欠缴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第2题: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如何办理公积金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转移、封存手续?
第3题: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第4题:
单位()解散或者改制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的(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5题:
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缴存单位发生合并、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形,且单位账户余额、结转人数为零才能申请销户。
第6题:
单位发生合并、撤销、破产等情形时,欠缴的公积金怎么办?
第7题:
单位因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撤销、吊销、批准终止的,应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自发生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况之日起几日内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第8题: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9题: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况的,该单位如何处理职工的公积金?
第10题:
符合下列()情形的,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可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