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5 刑法学

多选题下列犯罪的主体属于特殊主体的有A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B重大飞行事故罪C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D丢失枪支不报罪E交通肇事罪

题目
多选题
下列犯罪的主体属于特殊主体的有
A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B

重大飞行事故罪

C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D

丢失枪支不报罪

E

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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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有什么意义?


参考答案:所谓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人身方面特定的资格,地位试状态,例如,公务员,军人,亲属,在押罪犯等,往往被规定为某些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第2题:

我国刑法将犯罪主体分为( )。

A.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

B.普通主体和特殊主体

C.公民主体和法人主体

D.个人主体和集团主体


正确答案:A
犯罪主体分为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两类。 

第3题:

第 36 题 关于特殊主体下列哪种提法是正确的:(  )

A.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的组织者,属于特殊主体的身份

B.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

C.特殊主体的犯罪意味着没有该特殊主体身份的人不可能构成该罪的实行犯,但是可以构成帮助犯或者教唆犯

D.贪污罪的主体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各自利用了本人的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吞国有财产的,根据主犯的身份认定犯罪的性质


正确答案:BCD
特殊主体没有法律条文,仅是理论上的说法。但理论说法与实际操作是有关系的。A是错的,黑社会的老大是一般主体。他这种身份是犯罪之前获得的一种社会上的一般身份,如果仅仅因为是犯罪获得的地位和身份不能算是身份犯。C是说法问题,无特殊主体的身份就不能构成犯罪指的是实行犯,而不包括共犯的情况,主要指帮助犯和教唆犯。无特殊身份的人单独是不能构成犯罪的,一个女人单独是不能构成强奸罪的实行犯,尤其是不可能构成强奸罪的既遂,但是女人帮助或者教唆一个男人强奸妇女的时候,她可以因此而构成强奸罪,虽然我们说强奸的主体是特殊的。这也是对特殊主体的一个观念或理解的问题。D是正确的,对此有专门的司法解释,关于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共同犯罪的,我们说内外勾结共同贪污的,以贪污罪论,内外勾结共同侵占的,以职务侵占论。这个好办,因为一个有身份、一个无身份,根据身份来定,但是当两者都有身份而且身份不同时,甲是贪污罪的主体而乙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两者勾结贪污或受贿、挪用,这时两人都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之便的情况下应以主犯的身份定罪。如果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董事长)起到了主导作用,那么全案定职务侵占罪;如果贪污罪的主体(国家委派到股份制公司里经管国有资产的人员)起主导作用,那么全案定贪污罪。这是特殊情况要记住。

第4题:

下列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B.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C.主观方面是过失
D.D交通肇事罪可以判处死刑


答案:B,C
解析:
【精解】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我国刑法并没有对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作出特殊的规定,所以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不是特殊主体。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法定最高刑不可能是死刑。故选B、C项。

第5题:

下列犯罪中,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有(  )。


A.贪污罪

B.非法行医罪

C.私放在押人员罪

D.滥用职权罪

答案:A,C,D
解析: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国家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和代表司法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不能独立成为本罪的主体,所以私放在押人员罪也是特殊主体犯罪。滥用职权罪的主体也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代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是指没有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只要是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都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故选ACD。

第6题:

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


参考答案:错误

第7题:

下列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的有( )。

A.伪证罪

B.诬告陷害罪

C.间谍罪

D.非法行医罪


正确答案:A
解析:B、C、D项都是一般主体,报复陷害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伪证罪的犯罪主体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故A为正确选项。

第8题:

关于特殊主体下列哪种提法是正确的:( )

A.贪污罪的主体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各自利用了本人的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吞国有财产的,根据主犯的身份认定犯罪的性质

B.特殊主体的犯罪意味着没有该特殊主体身份的人不可能构成该罪的实行犯,但是可以构成帮助犯或者教唆犯

C.公安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向煤矿老板索要炸药炸鱼,致使水库决堤,造成严重损失,该犯罪是特殊主体的犯罪

D.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


正确答案:ABD
【考点】特殊主体理论
【解析】特殊主体是某些具体犯罪所要求的特殊身份。特殊主体可以是终身的,也可以是临时的;但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在犯罪之前就具有这种特殊身份,而非在犯罪活动或者犯罪组织中获得的特殊地位。C项中王某致使水库决水与其本身的身份无关。

第9题:

关于特殊主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的组织者,属于特殊主体的身份
B.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人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
C.特殊主体的犯罪意味着没有该特殊主体身份的人不可能构成该罪的实行犯,但是可以构成帮助犯或者教唆犯
D.贪污罪的主体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各自利用了本人的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吞国有财产的,根据主犯的身份认定犯罪的性质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犯罪特殊主体的理解。特殊主体没有法律条文,仅是理论上的说法。但理论说法与实际操作是有关系的。A是错的,“黑社会老大”是一般主体。特殊主体的身份是犯罪之前获得的一种社会上的身份,如果仅仅因为是犯罪获得的地位和身份不能算是身份犯。C是说法问题,无特殊主体的身份就不能构成犯罪指的是实行犯,而不包括共犯的情况,即不包括帮助犯和教唆犯。无特殊身份的人单独是不能构成犯罪的,一个女人单独不能构成强奸罪的实行犯,尤其是不可能构成强奸罪的既遂,但是女人帮助或者教唆一个男人强奸妇女的时候,她可以因此而构成强奸罪。所以,我们说强奸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D是正确的,对此有专门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中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关于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共同犯罪的,我们说内外勾结共同贪污的,以贪污罪论:内外勾结共同侵占的,以职务侵占论。因为一个有身份、一个无身份,根据身份来定,但是当两者都有身份而且身份不同时,甲是贪污罪的主体而乙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两者勾结贪污或受贿、挪用,这时两人都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之便,应以主犯的身份定。如果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董事长)起到了主导作用,那么全案定职务侵占罪:如果贪污罪的主体(国家委派到股份制公司里经管国有资产的人员)起主导作用,那么全案定贪污罪。

第10题:

关于特殊主体,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贪污罪的主体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各自利用了本人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吞国有财产的,根据主犯的身份认定犯罪的性质
B.特殊主体的犯罪意味着没有该特殊主体身份的人不可能构成该罪的实行犯,但是可以构成帮助犯或者教唆犯
C.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的组织者,属于特殊主体的身份
D.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

答案:A,B,D
解析:
特殊主体要求是“犯罪之前、之际”就具有的身份,不包括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的(共犯)地位或身份,如:(1)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帮助犯,是犯罪行为或犯罪中形成的犯罪地位,不是特殊主体。(2)有组织犯罪中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参加者等,也是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或作用,不是特殊主体。(3)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其他参加者不是特殊主体。(4)赌博罪中赌头、赌棍以及常业犯中的非法经营者等,也不是特殊主体。其原因是:任何普通人都可以因为实施有组织犯罪(如组织领导恐怖活动)而构成犯罪,并因其起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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