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某施工企业与甲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随后该施工企业向乙索回货款,并支付给甲。2018真题关于该案中施工企业、甲和乙之间债发生根据的说法,正确的有()。2018真题A、施工企业与甲之间形成合同之债 B、甲、乙之间不存在债的关系 C、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D、施工企业与乙之间形成合同之债 E、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题目
某施工企业与甲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随后该施工企业向乙索回货款,并支付给甲。2018真题关于该案中施工企业、甲和乙之间债发生根据的说法,正确的有()。2018真题

A、施工企业与甲之间形成合同之债
B、甲、乙之间不存在债的关系
C、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D、施工企业与乙之间形成合同之债
E、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债的基本法律关系。乙与施工企业之间是不当得利之债,故选项D、选项E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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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供应商与甲施工企业签订了建材买卖合同,但误将建筑材料发货给了乙施工企业。针对该笔款项说法正确的是( )。

A:材料供应商和施工企业乙之间形成了合同债
B:材料供应商和施工企业甲之间形成了侵权债
C:如果乙在材料供应商取回货物之前代为保管了货物,材料供应商和施工企业乙之间还形成了无因管理债
D:甲有权直接要求乙移交该建筑材料

答案:C
解析:

第2题: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材料买卖合同,但施工企业误将应支付给甲材料供应商的贷款支付给了乙材料供应商。关于该货款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法院确定归属
B.施工企业可以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不当得利
C.乙材料供应商应当返还给甲材料供应商
D.甲材料供应商可以依据买卖合同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不当得利的内涵。

第3题:

72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正确答案:BCD

第4题: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材料买卖合同,但施工企业误将应支付给甲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了乙材料供应商,关于该货款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法院确定归属
B.施工企业可以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不当得利
C.甲材料供应商应当向乙材料供应商进行索赔材料款
D.施工企业不再承担材料款责任

答案:B
解析:
施工企业和甲材料供应商属于合同之债,施工企业应当向甲供应商支付材料款,施工企业和乙材料供应商构成不当得利之债,可以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不当得利。甲乙之间没有直接关系。

第5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签订了建材购买合同,但是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了乙供货商,本事件中,说法正确的是()。

A.甲供应商可以直接向乙要货款
B.乙供应商因侵权,应当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
C.乙供应商不当得利,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其返还
D.施工单位与乙供应商之间是合同之债

答案:C
解析:
“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了乙”,乙得到“意外之财”,非主观,使施工单位受损,属于乙的不当得利。因此施工单位有权利要求乙返还货款。但是甲和乙之间没有关系。甲不能直接向乙请求权利。

第6题: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接收了甲错发的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B,C,E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规定,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因合同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合同之债;丙擅自使用该设备是侵害了乙的财产权,属于侵权之债;丙在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的情况下接收了甲错发的设备,从而有损于乙取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之债,该不当得利发生后,丙负有返还的义务。

第7题:

某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随后,该施工单位向乙材料供应商索要货款支付给甲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单位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施工单位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A,C,E
解析:
本题旨在区分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之间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因此,选项B错误。由于本题不存在无因管理,也不形成无因之债,选项D错误。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故选项A、C、E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1052。

第8题: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错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行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没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正确答案:BC
72. BC【解析】甲错发设备给丙,甲、丙之间构成不当得利之债,丙应予以返还,因此B项正确;乙向甲支付设备款显系合同之债,C项正确;乙要求甲扣减价款1万元是因为甲瑕疵给付(属于违约行为),仍是合同之债,D项错;丙擅自使用设备构成侵权,应当对设备的物权人承担侵权责任。问题是设备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在移交占有时方能变动。因此,设备的合法物权人仍然是甲,丙应当对甲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对乙,E项错(参见物权制度部分)。返回来再看A项为什么错?注意无因管理是为避免他人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丙占有该机器时擅自使用,显然并无为甲管理事务之意图,而是侵犯甲的财产权,因此双方之间构成的是侵权之债,而不是无因管理之债。

第9题:

(2019年真题)甲施工企业误将应当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丙材料供应商,关于甲、乙和丙之间债的发生根据及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丙应当将货款返还给乙
B.甲向乙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丙获得货款后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D.乙和丙之间没有债权和债务关系
E.丙获得货款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B,D,E
解析:
P22-23
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故甲向乙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B正确;甲与乙有合同之债,乙与丙无合同关系,则丙的不当得利应返还给甲,A错误,D正确。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C错误,E正确。

第10题:

甲施工企业误将应支付给乙供应商的贷款支付给了丙供应商。关于该笔贷款的返还,丙与甲之间债的产生根据属于( )。

A、不当得利
B、侵权
C、合同
D、无因管理

答案:A
解析:
教材P22
【知识点】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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