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甲施工企业向乙水泥厂发函,询问某种型号的水泥的销售价格,乙水泥厂立即将各种型号的水泥价格发函报给了甲施工企业。对前后两封信函,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两封信函都属于要约 B.两封信函都属于要约邀请 C.第一封信函属于要约,第二封信函属于承诺 D.第一封信函属于要约邀请,第二封信函属于要约

题目
甲施工企业向乙水泥厂发函,询问某种型号的水泥的销售价格,乙水泥厂立即将各种型号的水泥价格发函报给了甲施工企业。对前后两封信函,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两封信函都属于要约
B.两封信函都属于要约邀请
C.第一封信函属于要约,第二封信函属于承诺
D.第一封信函属于要约邀请,第二封信函属于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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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乙建材供应商因故将对甲施工企业的2万元债权转让给丙水泥厂,甲施工企业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其对乙建材供应商2万元债权的抗辩权应()。

A、向乙建材供应商主张

B、向丙水泥厂主张

C、向乙或丙主张

D、向丁开发商主张


参考答案:B

第2题:

某建筑公司,因施工急需100吨水泥,该建筑公司同时向某县甲、乙两家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300号矿渣水泥现货(袋装),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于接到信后15日内发货100吨。货到付费,运费由供方承担。”甲水泥厂接到信后当天回信,表示愿以吨价1500元发货100吨,建筑公司回电同意。乙水泥厂与甲水泥厂同时接到建筑公司要货的函件,便积极组织货源。在接到函件后的第10天,乙水泥厂将100吨袋装水泥,直接送至建筑公司。建筑公司拒收乙水泥厂送来的货物。理由是:本建筑公司仅需要100吨水泥,已与甲水泥厂建立了合同关系;给乙水泥厂发函,只是协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水泥厂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

(1)乙水泥厂与建筑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并有效?为什么?

(2)建筑公司拒收乙水泥厂的水泥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3)人民法院应如何确定过错方的责任?


正确答案:

第3题:

甲公司因建楼急需水泥,遂向乙水泥厂发函,称:“我公司愿购贵厂XX型水泥50吨,单价300元/吨,货到付款。”第二天乙水泥厂即向甲公司发出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发函的行为是要约邀请

B、乙发货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因为承诺须以通知的方式发出

C、乙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到达甲时承诺生效

D、乙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发出时承诺生效


参考答案:D

第4题:

甲建筑公司与乙水泥厂约定,如果此次施工项目中标了,就购买乙水泥厂的水泥1000t,并为此交付了1万元人民币定金。但是,甲建筑公司没有中标,也就没有去购买乙水泥厂的水泥,则(  )。

A.这1万元人民币定金归乙水泥厂所有
B.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2万元人民币
C.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1万元人民币
D.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5000元人民币

答案:C
解析:
2019版教材P32页
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甲建筑公司与乙水泥厂只是约定,并未签订合同,也并未不履行债务。@##

第5题:

乙建材供应商因故将对甲施工企业的2万元债权转让给丙水泥厂,则该合同的债权人为()

A.乙建材供应商

B.丙水泥厂

C.乙建材供应商和丙水泥厂

D.丁开发商


参考答案C

第6题:

甲施工单位向乙水泥厂订购了100吨水泥,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双方的履行顺序,则( )。

A.应由乙先交付水泥,甲再付款

B.应由甲先付款,乙再交付水泥

C.甲在乙交付水泥前有权拒绝其付款要求

D.甲应在收到水泥的同时付款

E.乙在甲付款前有权拒绝交付水泥


正确答案:CDE

第7题:

乙建材供应商因故将对甲施工企业的2万元债权转让给丙水泥厂,甲施工企业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其对乙建材供应商2万元债权的抗辩权应( )

A.向乙建材供应商主张

B.向丙水泥厂主张

B.C.向乙或丙主张

D.向丁开发商主张


参考答案B

第8题:

甲公司因建楼急需水泥,遂向乙水泥厂发函,称:“我公司愿购贵厂XX型水泥50吨,单价300元/吨,货到付款。”第二天乙水泥厂即向甲公司发出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发函的行为是要约邀请

B.乙公司发货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因为承诺须以通知方式作出

C.乙公司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到达甲公司时承诺生效

D.乙公司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发出时承诺生效


正确答案:D
依《合同法》规定,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方式作出承诺的,该承诺有效。以行为方式作出的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时间为行为作出的时间。

第9题:

甲建筑公司因建楼急需水泥,同时向A、B、C三家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收到甲公司函电后,先后向甲回复了函电,在回函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价格。 A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甲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甲公司之前,甲得知B水泥厂的水泥质量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B水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意购买贵厂 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发货,运费我公司负担。”发出函电的第二天,B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第三天,A水泥厂的50吨水泥送到,甲告诉A厂,其已决定购买B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A厂送来的水泥。A厂以甲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为由,诉至法院。问:

本案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本案中,甲公司是否构成违约,首先须判定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而要判定合同是否成立,关键在于认定甲向A所发函电在性质上究竟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从本案情况看,甲向A发出的函电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A厂送货行为是一种要约行为,对此,甲可以承诺,也可以不承诺。因此,本案中,甲公司拒收A水泥厂的水泥,不构成违约。后果应由A厂自负。
[解题指导] 区分各行为的性质,确定要约、非要约,然后分析合同是否因承诺而成立,最后再确定合同当事人有无违约,无合同关系的无违约。

第10题:

甲施工企业与乙供应商于2008年4月1日签订了水泥供应合同,约定2008年5月1日前交货。乙供应商随即与丙水泥厂签订了一份水泥买卖合同,要求丙水泥厂于2008年4月20日前交货。后来由于原材料紧张,丙水泥厂于2008年5月8日才将水泥交付给乙供应商。乙供应商收到货物后立即办理托运手续发货。2008年5月11日,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关于本案的违约责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乙供应商对甲施工企业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施工企业只能要求乙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C.甲施工企业可以要求乙供应商和丙水泥厂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由于是丙水泥厂迟延交货造成的,乙供应商对甲施工企业不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76 / 2019版教材P175
(4)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承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题中,甲与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乙与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而甲和丙之间没有合同关系,所以是丙向乙承担违约责任,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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